1946年10月11日,大汉奸、76号魔窟曾经的主人、特工头子丁默邨出现在高等法院的庭审中,引来世人的瞩目。不过,此次庭审和他本人的汉奸罪无关,他是为了给被白俄人高良击毙的弟弟丁时俊出庭作证的。然而,庭审结束后,他却神秘地失踪了两个半小时。10月13日,国民政府《中央日报》第四版以《审奸案又一怪事 丁逆默邨私通法警 乘车买药回府吃饭》为题,报道了事情的经过。报道说:“丁逆默邨于前日出庭为其弟丁时俊遭白俄高良击毙一案出庭作证后……一时许审讯完结,庭审还押,丁逆即由法警三人押返老虎桥……返老虎桥,时已三时半矣。”
那么,丁默邨在失踪的那两个半小时里,究竟做了些什么,这次外出被媒体报道之后,会否改变他的命运?众口相传的丁默邨被处决是因游览玄武湖的观点是否属实?
丁默邨被处决和游览玄武湖有关?
臭名昭著的丁默邨为人熟知,是因为李安导演的《色,戒》。《色,戒》的实质等同于张艺谋导演的《英雄》,都是一场未遂的谋杀。历史已经告诉我们,丁默邨成功地将美女刺客郑苹如送上不归路,保住了性命。作为人人欲得而诛之的大汉奸,丁默邨可以挡得住个人的追杀行为,却无法面对将来的“问责”,于是,他得为自己留条后路。1941年的时候,丁默邨接受国民党元老陈立夫招降,成为国民政府在敌营的内应,并通过戴笠向蒋介石保证:“决心以原样的浙江归还中央,决不让共产党抢去”。陈立夫及军统高层戴笠均曾保证丁默邨的生命安全。往后的几年,丁默邨表面上是傀儡政府的交通部长、福利部长,而私底下,他为戴笠的军统局架设电台、供给情报,与周佛海合作企图暗杀当时的特务首脑之一李士群,并且配合戴笠的指示不断营救被捕的重庆地下工作人员。
但是,丁默邨仍然在1947年7月5日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毙。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国民政府高层出尔反尔呢?
关于其死亡,众多民国史专家他们都提到了一本书,即《陈立夫回忆录》,而著名作家龙应台亦撰文说,“《陈立夫回忆录》第232页:丁默邨本来可以不死的,但有一天他生病,在狱中保出去看医生,从南京拘留所出来,顺便游览玄武湖……这个消息被蒋委员长看到以后,蒋委员长很生气地说:‘生病怎还能游玄武湖呢?应予枪毙!’”由此可见,陈立夫认为,丁默邨的死,和游览玄武湖有关。专家告诉记者,丁默邨游览玄武湖,结果被中央社的一名记者看到,一时气愤,便写了一篇题为《丁默邨逍遥玄武湖》的报道,引起蒋介石的愤怒,最终将丁默邨置于死地。
这却存在着疑点:丁默邨有病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与其交往甚厚,避居香港的汉奸金雄白曾回忆说,丁默邨“患有肺病,身体荏弱,面容苍白,殊不类为一个特工首脑”,但是,在国民政府关押汉奸的监狱里,资历更深,与政府关系更“铁”的周佛海,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在狱的时间比丁长得多,又被从死刑特赦为无期徒刑,都不曾保外就医,以至于病死狱中,丁默邨凭什么能够保外就医?丁默邨被“保外”的证据在哪里?被关押期间,他到底有没有游览玄武湖的机会,是什么时候?
关于丁默邨之死与玄武湖有关,相关的论述都是从陈立夫的回忆录上得知的,并没有人真正看过直接证据。丁默邨是在1946年9月被捕,1947年7月5日被枪毙,入狱总共十个月时间,记者决定,翻遍此间民国老报纸,尤其是当时极具影响力的《中央日报》和上海的《申报》。经过两天的查找,记者的疑虑被应验了,从现存的民国老报纸上,记者根本就没找到由中央社记者撰写的题为《丁默邨逍遥玄武湖》的报道。丁默邨之死因“贪恋湖上清风”之说可能是无稽之谈。
但是,被称为国民党大佬的陈立夫,其暮年时的回忆录,却为何提出,丁默邨因游玄武湖而丧命呢?
陈立夫回忆录中的一些细节并不可靠
“按理说,作为许多事件的亲历者,陈立夫的回忆应该是有分量的。但是,我们应该看看此书面世的一些背景。”陕西师大老教授张翰林分析,《成败之鉴——陈立夫回忆录》这本书面世时间是1994年,此时的陈立夫已经94岁高龄。“也许这个年龄许多大是大非的事件还能记清,但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能不能记得很准确,就很难说了,况且,陈立夫虽然喜欢舞文弄墨,但许多人都知道,尤其是晚年时期,他的许多作品都是由他人捉刀的。”
根据《中央日报》上的报道,丁默邨是在1947年2月8日被判处死刑的,按照当时国民政府肃奸的态度,许多汉奸被判处死刑后,十天左右,顶多一月之后,就会被执行枪决,然而,丁默邨一直到这一年的7月5日下午,才在老虎桥监狱刑场被处死,时间长达五个月,这其中,肯定是有隐情的。那会是什么呢?如果陈立夫记得丁默邨的死确实和一次外出有关的话,那么,深陷牢狱的丁默邨究竟有没有外出的机会呢?
丁默邨入狱后曾神秘失踪两个半小时
在查阅《中央日报》中发现,丁默邨真的有过一次外出的“机会”,那就是1946年10月11日这天,因为出庭为死去的弟弟丁时俊作证,丁默邨被法警押送,从老虎桥监狱来到了位于朝天宫的首都高等法院。根据《中央日报》上《审奸案又一怪事》这篇报道介绍,10月11日上午十一时,高良案开审,下午一点,审讯完结。丁默邨即由三名法警押返老虎桥。然而,从这个时候起到下午三点半,丁默邨失踪了!他究竟去了哪里?
原来,丁默邨刚出朝天宫大门,丁默邨的妻子、弟弟还有亲戚叶原翠三人,早已雇好了五辆人力车在那里等候。丁默邨出现后,三名法警,有两名即行离开,另一名法警登上了其中一辆人力车。这五辆人力车立即飞奔到姚家巷丁默邨的一名亲戚家中。据事后丁默邨供称,他到那里是为了“吃午饭”,吃完午饭后,连法警在内这五人又乘人力车至三山街,此时,街口早有一辆黑色小轿车在那里守候,五人即钻入车中,迅速开往太平路买药,买药完毕返回老虎桥监狱,这时已经过去了两个半小时,为下午三点半钟。正当这五人在南京城内自由穿梭之时,老虎桥监狱却乱了套。
这天下午两点左右,首都高等法院检察处书记官长贺仲绵,因事到老虎桥看守所,偶然之间问到丁默邨是否安然返回,竟然得到未见其人的答复,不由大吃一惊。他立即打电话问高等法院,丁默邨是否已离开,高院答,早已被法警押还,贺仲绵立即返回高院,沿途注意,但并未见到丁默邨的踪迹。到了高院后,问明情况,贺又赶返老虎桥,再由老虎桥赶返高院,如此往复三次,一直到三时半,丁默邨乘车回到老虎桥首都监狱。黑色轿车上全部人员立即被扣留,贺仲绵随即开庭审讯,但丁默邨以及三位法警皆否认有行贿之事。下午五点,丁默邨被押回监舍,其家属被释放回家,三名法警被扣留待查。
此事发生之后,闻者为之震惊,丁默邨为著名的特工头子,仅由一名法警守押,如果他想逃走,实在是易如反掌。而事后此三名法警竟然供称未曾受贿,谁会相信?
丁默邨曾试图效仿周佛海却因功不抵过被处死
丁默邨之死,与其背负的两件血案脱不了关系,一件为郑苹如案,一件为郁华案
“不要小瞧了这件事,10月10日是南京国民政府的国庆节,1946年可是南京国民政府首都光复后的第一个国庆,越是这样的日子,上至政府官员,下至平民百姓,越对汉奸恨得是牙痒痒的。这前后几天的报纸都大篇幅报道国庆内容,突然来了个‘汉奸丁默邨私通法警,乘车买药回府吃饭’这样的新闻,能不让人震惊并且印象深刻吗?”
那么,这件事会不会就是导致丁默邨被处死的因素之一呢?“这很难说,此事发生的时间距离丁默邨被处死长达九个月,应该无直接的关系。丁默邨从1947年2月被判处死刑到7月才被执行,是因为其间他进行了上诉。5月1日,首都高等法院宣判丁默邨死刑不变。”张翰林认为,丁默邨是肯定要死的,尽管他在抗战后期有过一些利于国民政府的作为,但不足以功过相抵。周佛海因心脏病而被特赦后,丁默邨也试图用身体来做文章,但是,却被高等法院驳回,认为他只不过是“腹泻”而已。
“导致丁默邨被判处死刑的,可能和其手上两笔血淋淋的案子有关。”张翰林说,第一起就是因《色,戒》而众所周知的郑苹如案,另外一起,就是著名左翼文学家郁达夫的胞兄郁华被害案。郁华当时的身份是国民党政府设在上海租界内的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因为不与汪伪汉奸特务机构“76号”合作,而于1939年11月被“76号”杀害,成为抗战以来在上海租界内第一个遭“76号”杀害的中国高级司法人员。
“审判丁默邨时,这两起案子受害者的家属都进行了起诉。郑苹如的妹妹、小弟,郁华的妻子都递交了诉状。而丁默邨的死刑判决书更是将其恶行一一陈述。他不死不能平民愤。”张翰林说。南大法学院李文军博士亦认为,在丁默邨被以汉奸罪审判时,所有构成汉奸罪的持续性行为已在其中,但郑苹如案和郁华案受害人亲属的新的起诉,法庭受理后着手调查,如果先前并没有将此两案包括进去,就会使整个丁默邨案审理的期限增加,时间变长。而新起诉的案子,虽然仍是以汉奸罪的罪名定罪,可量刑却会增加。换句话说,郑苹如和郁华的亲属在此间的起诉,让丁默邨案的审理时间变长,但同时为丁默邨被判处死刑加了砖,添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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