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养宠物已成为一种流行的生活方式,许多人都选择前往宠物店选购一只可爱的宠物,为生活增添欢乐。然而,在宠物交易市场中,不时传出购买宠物后仅一周左右便死亡的令人痛心的消息。消费者在选购时,宠物往往展现出健康的模样,但回家后不久便出现健康问题,甚至导致宠物不幸离世。近期,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的一起案件。
在这个案例中,小张(化名)在宠物店购买了一只活泼可爱的柯基犬。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这只小狗到家后的第七天便因病去世。面对这样的突发情况,我们不禁要问,责任究竟应由谁来承担?
据了解,小张以1100元的价格从宠物店购得这只柯基幼犬。交易当晚,小张便带着小狗前往宠物医院进行检查,结果显示小狗感染了犬细小/冠状二联病毒(CCV/CPV),呈现弱阳性。为了挽救小狗的生命,小张购买了药品,并带着小狗先后前往两家宠物医院接受治疗。然而,经过七天的治疗,小狗最终还是因医治无效而死亡,且小张为此支付了高达4887元的治疗费用。
小张认为,小狗在宠物店时已经患病,而宠物店在交易过程中隐瞒了小狗的病情,并欺骗他称小狗已接种过疫苗,这构成了严重违约。因此,他要求宠物店退还购买小狗的费用,并支付三倍赔偿以及小狗的治疗费用。然而,宠物店店主则辩称他曾向小张承诺,如果当天发现宠物狗有问题可以包退,但小张自行选择了体检机构进行检查,并未及时与他沟通。在小狗生病期间,他表示愿意退换,但小张坚持在医院治疗,因此相关费用应由小张自行承担。
经过法院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我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活体动物交易的经营者在交付所售动物时,应依法履行检疫义务。由于宠物店未能提供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即向小张出售了涉案犬只,这构成了瑕疵履行,宠物店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考虑到犬只在交易当天就被检测出感染病毒,且不具备相应的质量要求,最终在购买后一周内因病死亡,因此法院认定宠物店构成根本违约。由于小张所购买的犬只已经死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他有权要求宠物店退还购买犬只的费用1100元。
此外,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因受到人身、财产损害而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小张提供的证据显示,他为治疗患病的犬只支付了共计4887元的治疗费用。这些费用是因宠物店的违约行为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宠物店应予以赔偿。对于宠物店所声称的“仅当天包退”的约定,法院认为这一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免除了经营者的责任,因此属于无效条款。而小张在发现犬只感染病毒后,及时通过微信与宠物店客服联系并电话通知,已经履行了买方的质量瑕疵通知义务。最终,法院判决宠物店退还小张购买宠物犬只的费用1100元,并支付犬只治疗费用4887元。
随着宠物消费市场的持续扩大,各种乱象层出不穷,围绕宠物健康问题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宠物时,务必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商家进行购买。在购买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宠物的健康状况,并要求经营者提供检疫证明等材料,以避免因购买有问题的宠物而造成经济损失。同时,要保留好买卖合同、票据、涉及商家承诺的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此外,宠物店经营者也应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宠物提供必要的健康监测和配备相关健康证明,切勿“知病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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