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仁在其回忆录里,提到“九一八”事变后,面对日军侵华的严酷现实,他总结了自中国军队进行抗日武装斗争以来的经验教训,经过反复思考和研究,提出了“焦土抗战论”。李宗仁将“焦土抗战论”的内容概括如下:
与其听任敌人蚕食而亡国,毋宁奋起而全面抗战以图存。我们虽是一个落后国家,工业建设和交通设备尚未现代化,从战略方面说,若日本侵略者实行堂堂正正的阵地战,则彼强我弱,胜负之数,不待蓍龟。故敌人利在速战速决,以迫我作城下之盟。但吾人必须避我之所短,而发挥我之所长,利用我广土众民,山川险阻等优越条件来困扰敌人,作有计划的节节抵抗的长期消耗战。到敌人被诱深入我国广大无边原野时,我即实行坚壁清野,使敌人无法利用我们的人力和物资,并发动敌后区域游击战,破坏敌人后方交通,使敌人疲于奔命,顾此失彼,陷入泥沼之中,积年累月,则暴日必败无疑。
按照其回忆录的记载,李宗仁于民国二十二年(即1933年)草拟了一篇讨论抗日战略计划的论文,名之曰《焦土抗战论》。文成之后,李宗仁还送给胡汉民,希望用他的名义发表,以引起国内外的重视。胡汉民虽然承认李宗仁的看法完全正确,不过,他认为还是由作为武将的李宗仁自己发表为佳。李宗仁遂自己署名,送交报馆和通讯社发表。“全国各报竞相转载,成为当时舆论研讨最热烈的题目之一”,“焦土抗战”四字后来在抗战期间曾被广泛引用。
但有学者考证,李宗仁在1933年时并没有写《焦土抗战论》这样一篇文章。李宗仁第一次提出“焦土抗战”这一概念,是在1936年4月17日发表的关于中日问题的谈话中。在这篇谈话中,李宗仁“力说焦土抗战的必要”,“第一次阐明焦土抗战的意义与前途”。他认为:“宁愿全国化为焦土,亦不屈服之决心,用大刀阔斧来答复侵略者,表现中华民族自存自立之伟大能力与精神,然后中国始有生存可能”;“全在我国大多数军民之能否觉悟,与军政当局之能否领导,上下一致,本焦土抗战之精神,毅然决然为民族解放战争而牺牲之一点而已”。此后,李宗仁在很多场合开始谈论“焦土抗战”,比如1937年1月1日,李宗仁在《东方杂志》新年特大号上发表《民族复兴与焦土抗战》一文,论述了他的“焦土抗战”的思想,指出“今日中华民族之唯一的出路,唯有立即对日抗战”。
抗战爆发后,白祟禧在电促李宗仁出任第五战区司令时也提到:“过去我公首倡焦土抗战主张,国人深表赞同。”李宗仁则表示“纵使全国化焦土,我也要战斗到底;只要有最后一粒子弹,我们也要战斗到底”。1937年10月1日,李宗仁在《焦土抗战论的主张与实践》的演讲中,首次提出“焦土抗战”有“三要义”,即全面战、持久战、攻击战,主张发动全民打持久战,“易抵抗为战争,以攻击代防御”。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李宗仁还指出:在阵地战时,应以“游击扰之”、“以运动战消耗敌人之兵力”的战术原则。要在全国广泛开展运动战与游击战,辅以必要的阵地战,以空间换时间,积小胜为大胜,逐渐地消耗敌人的力量,等待有利时机的到来,再做总的战略攻势。此后,白崇禧在《军事抗战与政治抗战》等演讲、报告中,对“焦土抗战三要义”又做了系统的阐述。
新桂系部队在“焦土抗战”战略方针的指导下,与友军并肩作战,在淞沪、徐州、武汉等会战中,给日本侵略者以沉重打击。然而,抗战期间,“焦土抗战”在某种条件下确实有过被曲解为“极度坚壁清野”的例子。如1938年11月13日凌晨,为应对日军的进犯,国民党当局采用所谓“焦土抗战”,制定了焚烧长沙的计划。但在计划正式实施之前,一系列偶然因素却让这场火灾变得完全不受控制,最终导致长沙大批人员丧生,全城80%以上的房屋被烧毁,经济损失约10亿元。这场“焦土作战”让长沙与斯大林格勒、广岛和长崎一起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毁坏最严重的城市。事后,汪精卫似乎更找到了投降的口实,在重庆发表一篇文章说:“如果‘焦土抗战’就像长沙那样毁灭自己,那还不如不抗战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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