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妓是古代由官府出钱养着的,专门为地方各级官员服务的妓女。清代被废止。官妓与其他妓女不同地方就在于其不但要有姿色,还要精通琴棋书画。之所以要设置官妓,就是因为有不少朝代都规定,朝庭官员不能入民间青楼,为了满足官员们的需求,朝廷就只好采取堵不如疏的做法,设立了官妓以两全其美。
中国历史上所说的妓女概念,似乎比我们现在所说、所理解的要宽广一些。中国历史上的妓女有两大类,细分有五类。大的来说,有艺妓和色妓之分,前者主要从事艺术表演活动,如同今日之文艺工作者,娱乐明星;而后者主要出卖色相,就是今日人们普遍认为的娼妓。
春秋时期的齐国管仲设立国营妓院,收取税金,据说是国家发展妓女事业的开始,后来汉武帝又创立营妓制度,让妓女作为慰安妇为军人服务,体现出雄才大略的皇帝善解人意,关心士卒性苦闷的仁慈心肠。
唐朝官员嫖妓宿娼,出入妓院,勾搭妓女,作为风尚,一方面是皇帝的榜样示范作用,而另外的原因是,唐朝科举取士,诗赋是科考的内容之一,诗赋文章做的好,就可以当大官;而作为妓女,逐水草而居本身就是她们的职业特点,官员们就是她们丰盛的水草。
唐朝不少著名诗词既是妓女传唱的对象,甚至也因为妓女的传唱而更加流传久远。到了宋朝,那个著名的词人柳永,成为妓女们不惜重金争相服务的对象,只可惜宋朝已经反对官员嫖妓,柳永与妓女的关系影响了他在仕途的发展,只好奉旨填词终了一生。
宋元时期,理学兴起,重视男女之防,对于官员狎妓有所限制,规定妓女只能为官员提供歌舞和陪酒这类活动,不能提供性服务,违者要受到各种处分。这种规定执行起来一定有难度,因为私下的交易似乎很难被发现。
到了清朝,雍正皇帝下令全国废除乐籍制度,国家不再正式供养妓女。从那时起,官员嫖妓在制度上是被禁止的,但不可能被禁绝。只是,没有了国家财政供养的官营妓女供享乐,官员嫖妓如果不是自掏腰包,就一定是有人为了某种利益为他买单,甚至是贪污公款或巧立名目用公款做嫖资了。
在一千多年的官妓生活史上,有不少女性甘于作为男子泄欲和玩弄的角色,沉迷于奢侈放荡的生活。她们无法忍受礼教严苛的束缚,也没有忍受清贫的勇气,因而乐于娼门,迷失了本性,成为中国女性中较为特殊的组成部分。但是,毕竟有许多女性沦落为娼妓,却不愿堕落,她们人在娼门,内心却强烈地渴望从良,脱离妓籍,恢复人的尊严和权利。
官妓的生活,虽也是福祸难测,荣辱无常,但是,她们基本上衣食丰足,生活奢华,不受礼教的束缚。比起绝大多数中国女性来,她们的生活是自由的,她们的性生活也是愉快的。但是,由于妓女们的文化素养一般高于同时代的女子,因此,她们能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悲惨命运的实质,她们耻于作为男人玩弄的对象存在于社会,她们想望像普通妇女那样遵三从四德,虽粗茶淡饭,荆衣布裙也心甘情愿。有的妓女在声色侍奉中,潜心选择可以托付终身的男子,凭着自己的聪敏才智和风流蕴藉,博得对方欢心与同情,以帮助她们从良。有的在卖笑生涯中苦苦积攒钱财,一旦遇上如意男子,便千方百计脱籍从良,结为夫妇。如明代南都金陵名妓秋香,出身官宦人家,她自幼聪敏伶俐,熟读诗书,且酷爱书画。但未及成年,父母染疾,双双亡故。
秋香为生活所迫,投奔在南都金陵为官的伯父。不久,伯父因受一桩官司牵连,被罢官入狱,秋香也被没籍充人官妓。秋香姿色秀丽,能歌善舞,谈笑自如,诗画出众,在妓女中“冠于芳首”,色倾金陵。但是,秋香并不留恋奢华,她一心想脱籍从良。有一次,秋香结识了一位李公子,两人情投意合,但李公子家境不宽,拿不出为秋香赎身的银钱。但秋香已暗暗积下不少体己钱财,他们定下汁谋,故意叫李公子带六只沉甸甸的箱子来到秋香处,声称要外出经商。
当夜,李公子与秋香在几个贴心姐妹的帮助下,悄悄丢弃箱中的碎石砖瓦,将秋香所积金钱珠宝以及众姐妹赠送的衣物填人箱中。第二天,让李公子把六只箱子如数带走。半个月后,李公子衣冠楚楚来到妓院,用重金将秋香赎出,两人结为夫妇,相亲相爱。有人不甘罢休,仍来会见秋香,秋香一概拒绝,并以扇画柳明志:“昔日章台舞细腰,任君攀折嫩枝条;如今写入丹青里,不许东风再动摇。”(明《正史丛刊》、《梅禹金青泥莲花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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