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5日12点,巴拉克.奥巴马先生,率先赢得297张选举人票,当选第45届美国总统。奥巴马赢得这场历史性大选最后的胜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6月3日,美国下任总统候选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于民主党内初选中获胜,在进军白宫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有史以来距总统宝座最近的非洲裔美国人,奥巴马的胜利在美国政界和民间都激起了巨大的波澜,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有人视他为约翰·肯尼迪政治理念的继承者;更有人把他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奥巴马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他非凡的魅力从哪里来?对中国的态度如何?江苏文艺出版社最新推出的《奥巴马:我的梦》一书,可以让读者对这些问题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1.三位美国总统的“远房亲戚”
奥巴马是个黑白混血儿。在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他写道:“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
奥巴马的父亲生于非洲肯尼亚西部尼安萨省一个牧民家庭,属于该国第三大民族卢奥族。后来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老奥巴马于1960年去美国夏威夷读书,在那里与一位名叫雪莉·安·邓汉姆的女子结合,后来就有了奥巴马。
事实上,奥巴马的血统和当今美国社会一样多元化。研究者发现,奥巴马竟和三位美国总统有血缘关系:他的外祖父母的祖上来自英国、德国和爱尔兰,与前总统杜鲁门家族的祖先是亲戚;奥巴马家族和布什家族的亲缘关系可以上溯到17世纪;此外,他和副总统切尼是同一个祖先的第9代子孙。
奥巴马10岁的时候回到美国本土,上的是比较好的学校,其中白人孩子占绝大多数,只有3个黑人小孩。因为自己的肤色与大多数同学不一样,奥巴马产生了严重的身份认同危机。为了给自己寻找自信,奥巴马经常吹嘘说,自己的父亲是非洲的王子。而当生父有一天终于从非洲回到美国,应邀来学校演讲的时候,奥巴马坐在同学中间,把头埋得很深,觉得非常没有面子。同学们并未因奥巴马撒谎而嘲笑他,大家不仅对奥巴马父亲的演讲报以热烈的掌声,还称赞他的父亲“很酷”。但是,这些鼓励仍然不足以解除奥巴马对自己肤色的自卑。
不过,这种如影随形的自卑在导致沉沦的同时,也完全可能令人迸发出惊人的斗志,通过奋斗和成功来证明自己。正如当年马丁·路德·金以一句“我们黑人也是上帝按他自己的形象创造的”掀起了黑人民权运动的风暴那样,肤色自卑也导致奥巴马产生了强烈的成就欲望,并促使他从博士、教授到州议员、国会议员一路走来,最终以成为美国首位黑人总统为自己毕生追求的目标。
2.“我是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在奥巴马奋起反抗心中的自卑感和堕落冲动前,他经历过一段“街头混混”生涯。奥巴马对自己这段不光彩的经历毫不讳言。他曾经回忆说,“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青年时代的他抽大麻,也用过古柯碱,经常酗酒还吸烟,希望这些东西能驱散困扰他的那些问题。他承认自己曾在夏威夷海滩和街头游荡、逃学,“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据奥巴马以前的玩伴披露,在夏威夷读高中时,奥巴马不仅终日逃学、吸毒成瘾,还以放荡不羁的性格和英俊的外貌获得了不少女生的好感,在17岁时与一名美丽的女生坠入爱河。但奥巴马经常背着女友拈花惹草,高中毕业前夕的一个舞会上,他竟将已经交往了很久的女友甩掉,闪电般地与另一名只有15岁的白人女孩交往。一天晚上,当奥巴马搂着新女友出现在大家面前时,几乎所有人都惊呆了。在这之后,兴奋到极点的两人直接前往酒店开房!可是没过多久,这位尚未成年的女孩也和前任女友一样惨遭抛弃。
尽管奥巴马早已告别了曾经的放浪生涯,这段经历仍然给他的政治抱负带来了负面影响。2008年2月,奥巴马小学时代的同学、日非混血的毒贩凯斯·卡库伽瓦威胁他说,如果不给他一笔钱,就捏造关于奥巴马过去的故事,破坏他的形象。当时,47岁的凯斯刚从监狱里出来,无家可归,听说奥巴马在竞选总统,便打电话直接勒索。奥巴马对此感到异常震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无痛苦地表示:“突然之间,所有跟我的生活有过丝毫联系的人,都被放到了报纸的头版,在放大镜下被细细观察。”
奥巴马的“街头混混”生涯并非毫无意义,这段经历使奥巴马特别能理解草根阶层的需求,也让他更懂得怎样和草根阶层对话。就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奥巴马正式认同了自己非洲裔美国人的身份,决心痛改前非,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
3.在哈佛收到17张罚单
本科毕业后,奥巴马曾就职于高薪的华尔街咨询公司,俨然成了标准意义上的精英。然而,一种内在的使命感让他放弃了这条人生道路,决定到芝加哥最贫困的黑人社区服务。1985年,一个民权组织雇用奥巴马为社区组织者,年薪只有1.3万美元。没想到他在这个职位上一干就是3年,改善道路,修缮房屋,协调劳资关系……
芝加哥的社区服务经历,充分锻炼了奥巴马的动员和组织能力,也令他坚定了从政的信念。为了进一步获取为公众服务的知识和能力以胜任更高的职位,奥巴马又报考了哈佛大学,在那里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在哈佛就读期间,奥巴马凭借过人的智慧与领导才能,当选全美最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的总编辑。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也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也是《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第一位争取到这个位子的非洲裔美国人。
奥巴马在读哈佛法学院时,仍然保留了早年的桀骜不驯。因为违章停车,他在校期间总共收到了17张罚单,但只肯支付两张。直到准备竞选总统的两周前,他才决定把罚单全部付清。
1991年,奥巴马从哈佛毕业,稍后返回芝加哥,在那里结婚生子,在黑人社区扎根。他首先选择了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当了多年“穷人的代理人”,后来还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起了宪法学,从讲师做起,一直做到了宪法学教授。
在社区活动中,同事经常问奥巴马:“你这样有能力的黑人,那些大公司巴不得抢了你当成标榜种族平等的战利品,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浪费自己的才华?”奥巴马反问他们:“那你们为什么不在家过安心日子,却要出来找罪受?”答曰:“出于信仰。”奥巴马随即回应道:“我也是一样。”
4.“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
奥巴马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在他看来,只有坚定的宗教信仰,才能确保自己不像某些黑人精英那样背叛穷人。20多年来,既是律师也是学者的奥巴马一直谋求美国社会的变革,喊出了社会下层民众的很多呼声,这让他赢得了大量底层平民的支持。奥巴马对政治家们老是把注意力放在富人和有权有势的人身上深为不满,他始终认为,政府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向所有国民开放机会。在公开讲演中,奥巴马特别喜欢引用《圣经·创世记》中的一句箴言——“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来突出自己的政治立场。
在竞选参议员时,奥巴马驱车走访了伊利诺伊州几乎所有的县城。在谈到这段让他受益匪浅的旅程时,奥巴马这样写道:“社区中心、俱乐部、教堂、工会大楼、汽车旅店、美容店,甚至私人住家的餐厅,几乎所有能去的地方我都去了;我尽量不说话,只用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尽管有时抽空前来见我的只有令人尴尬的一两个;不管对方是喜欢拉什·林堡(著名保守派节目主持人),还是听美国全国公共电台(自由派舆论重镇),也不管对方是痛恨布什者,还是对民主党感到愤怒者,我都会认真考虑他们的意见。”
作为一位从社会底层逐步取得成就的政治领袖,奥巴马对于平民阶层的号召力的确不可估量。对此,代表全美180万工人利益的组织“劳工服务国际工会”曾经分析指出:“奥巴马了解工人们每天的生活,比其他政治家更愿意慎重思考该如何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因此拥有许多独有的‘财富’。”
奥巴马本人对自己从事基层工作的经历也颇为自豪,始终自视为平民阶层利益的忠实代表。2004年7月,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中,他动情地说:“在今天这个夜晚,我知道先辈们正在星空中骄傲地俯瞰着我。”这句话透露出奥巴马的信仰:一方面,他从先辈那里汲取勇气和智慧去开拓个人的前程;另一方面,他希望重申先辈们的梦想,并通过扮演美国最高行政领导这个角色,给世界带来一个更加多元的美国,让世人看到一个重新点燃梦想、回归乐善好施形象的超级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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