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萧红在《回忆鲁迅先生》一文中曾提到这样一件事:
“鲁迅先生的原稿,在拉都路一家炸油条的那里用着包油条,我得到了一张,是译《死魂灵》的原稿,写信告诉了鲁迅先生,鲁迅先生不以为稀奇。”
这就是鲁迅手稿包油条的故事。
据丁言昭《萧红在上海事迹考》考证,萧红、萧军夫妇在上海拉都路(今襄阳南路)住过三个地方,分别是283号,411弄福显坊22号和351号。1935年3月初,他们夫妇搬到拉都路351号。有一天,萧红到拉都路324号的大饼油条店买早餐,发现该店包油条的纸竟是鲁迅先生的手稿,感到非常惊讶,就写信给鲁迅,说了这个事情。鲁迅回信说:
“我的原稿的境遇,许知道了似乎有点悲哀,我是满足的,居然还可以包油条,可见还有一些用处。我自己是在擦桌子的,因为我用的是中国纸,北洋纸能吸水。”(该信见许广平编《鲁迅书简》1935年4月12日鲁迅致萧军)
鲁迅对于自己的手稿,并不像乃弟那么经心,知堂是向来和编辑讲好,并注明手稿排印后必须寄回的。鲁迅则并不当回事,正像他自己所说,经常拿来擦桌子的。但说是擦桌子,其实也不过说说罢了,最多是书房里找出来擦擦灰和碰翻的茶水,不可能家里完全顶替抹布的用途的,但即此也可以见得鲁迅对自己的手稿并不回事。不过,另有记载说,鲁迅很珍惜物品,别人的信封他都留下来,以便翻过来重新使用,还有各种线带,都捆扎好,留着备用,则手稿刊过或作废之后,派派别的用处也是理所当然的事。而和许广平结婚后,则很多稿子由许重抄过,或珍惜珍藏起来,也有可能,所以鲁迅在信中说:许知道了似乎有点悲哀,也是实情。
对于手稿,似乎可以详细说一说。作家写作,有草稿和清稿、定稿等多种(还有未完稿,誊清稿)。最初写的,自然是草稿或未完稿,写完后或修改后,再抄的就是清稿,但未必满意,或重写,或修稿,最后形成的则是定稿。这定稿就可以寄出了,所以一般来说,定稿是不存在手里的,除非退稿,才又回到自己手里,或如知堂一样,让编辑寄回。
萧红买点心碰到的就是手稿中的定稿,照理应该在编辑手里,换句话说,这是刊物或报纸的编辑部流失出来的。
那么,鲁迅手稿究竟是怎么流失出来的呢?从谁手里流失的呢?
与编《译文》的黄源有关。
当年,黄源在拉都路306弄敦和里编《译文》。《译文》创刊于1934年9月16日,最初由鲁迅主编,后完全交给黄源。
据黄源回忆:“这原稿是我丢失的。我当时不懂得鲁迅的原稿之可贵,清样校完后,就把有的原稿散失了。一张原稿落在拉都路一家油条铺内来包油条,和我同住在拉都路的萧红,去买油条,发现包油条的是鲁迅先生的原稿。”(黄源《鲁迅书简追忆》)
黄源的说法有点问题,即不可能只有一张出现在油条店里,我的看法是,黄源其实是把编辑部积存的原稿纸都当废纸卖了,而油条店从废品站买了包油条,这样才有了鲁迅的手稿出现在油条店的事实。
作为编辑,向来是不把原稿当回事的,主要是日常经常和稿纸打交道,看得多,根本不会珍惜到谁的稿子,即使是大名家的,也觉得以后多得是,不在乎眼前的东西,所以前几年经常出现某某出版社某某编辑部把废纸卖出来,使得收废品的和卖旧书和搞收藏的人大发一笔财的事。就说我所在的杂志社吧,几年前房屋大修,也处理过一大批废品,其中原稿也很多,我虽然知道一点价值,但因为是社里的东西,不好自己拿下来,并且实在太多了,捆扎好的,也不想解开来费大事去翻看,所以最后还是都给了收废品的。
鲁迅的原稿,萧红说是《死魂灵》中的一页,其实不是,后来大家看出来,这是班台莱耶夫的《表》的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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