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书里书外,武松一直是人们心目中的大英雄形象。张恨水评武松说:“真能读武松传者,决不止惊其事,亦决不止惊其才,只觉是一片血诚,一片天真,一片大义。”金圣叹评点水浒,对武松评价最高:“一百八人中,定考武松上上。”武松景阳冈打虎,有“鲁达之阔”;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有“林冲之毒”。武松又有“杨志之正,柴进之良,阮七之快,李逵之真,吴用之捷,花荣之雅,卢俊义之大,石秀之警”。集中了十名梁山好汉的优点,金圣叹因此盛赞武松是“天人”。张恨水、金圣叹对武松的推崇正是传统英雄观的体现:武艺高强,嫉恶如仇,行侠仗义,打抱不平。然而,仔细透视武松的英雄壮举,不难看出“英雄皮袍”下面的“小”来:滥杀无辜,为虎作伥,奴性十足。
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快意恩仇,痛快淋漓。构陷谋杀武松的张团练等主谋固然死有余辜,然而张团练家中那些丫头、小厮一干人等又有何辜?竟在“杀得兴起”中,十五条人命就此灰飞烟没。如果仅是为了杀人灭口,武松却又在杀人后为不牵连别人,特地留下了“杀人者武松”之类扬名立万的豪举。夜走蜈蚣岭,恶道飞天蜈蚣之淫固然可恶,但武松仅是风闻其事,不问是非曲直,一见面就将王道士和道童杀了;尤其那道童,纯粹死得冤枉。这些无辜之人可谓杀得毫无道理。大概在武松的心目中,这些小人物的生命与蝼蚁、草芥没有区别,丝毫谈不上对他们生命的怜惜、尊重和敬畏。不由要问:“天人”的善良到底有几许?如果身边有这样的“天人”,岂不令人不寒而栗?在这里,武松并非如他自己声称的“平生只是打天下硬汉、不明道德的人!”,而是滥杀无辜,成了一个“不明道德的人”。
醉打蒋门神一节,武松一边惩恶(打蒋门神),一边帮凶(帮施恩),是典型的为虎作伥。蒋门神不是一只好鸟,施恩同样不是一只好鸟,都是黑帮头子。蒋门神凭借自己的暴力和身后张团练等人的势力,夺下了施恩的快活林。施恩是个官二代,仰仗其父在牢城营当“管营”(监狱长)的权势,牢中盘剥犯人,牢外充当黑社会头头和保护伞。施恩从监狱里弄了一些亡命之徒做打手,在快活林开了一个酒肉店,干的是强买强卖的勾当,收取快活林周围“百十处大客店,三二十处赌坊”的“保护费”,就连过路的妓女也要先来拜施恩的码头,“才许她去趁食”。施恩在牢营中对武松的照应,目的就是想借武松之手除掉蒋门神,把武松当枪使。而武松对此缺少一根筋,不分善恶,对施恩的作为没有自己的道德评判,只凭所谓的义气帮施恩去“黑吃黑”。在此,武松完全成了黑社会的一个打手和帮凶。
武松的奴性在阳谷县当差时表现很明显。阳谷县令将搜刮的钱财“跑部钱进”到都城,行贿送礼,意图谋个“更好的差事”,要武松押解。作为阳谷县的都头(刑警队长),武松是没有义务和职责为之做此私事的。乍一看,武松之所以听从差遣,一方面是人在公门,必须听从上级的差遣;另一方面是为不丢差使,迫不得已而为之。然而细一推敲就可知:武松能当都头,凭的是一身“打虎英雄”的硬本事,无须看人脸色吃饭,完全可以底气十足地拒绝做这样的“鹰犬”;即使丢掉了公差,以他的名头和武艺,到哪里都能谋一个安身立命的饭碗。但武松选择的是顺从和逢迎:“小人得蒙恩相抬举,安敢推故?”后来,武松在孟州被张团练接见时,张团练几句好话就让武松顿时拜倒在地,连连称谢:“小人是个牢城营内囚徒,若蒙恩相抬举,小人当以执鞭随镫,服侍恩相。”
无论是阳谷县当都头还是给张团练做护院,武松都是一副感恩戴德的行状,对自己的上级只有纯粹的人身依附。可见武松对官场腐败习以为常。他想当然地以为进了官场,有人赏识,就可以顺杆而爬。作为一个自诩“明道德”的人,却没有用心中的道德观来检视眼前的官场和自己的作为。以武松捉奸杀嫂取证丝丝入扣的精细,竟然看不透清张团练的脸孔,看不透官场的险恶和黑暗,很快地进入了张团练的精心编制的陷阱,并对此浑然不觉。与杀嫂复仇的精明相比,武松前后判若两人,似乎变得很弱智。“智勇困于所溺”,其智慧之所以被屏蔽,实是因其深入骨子里的奴性和对官场的幻想所致。武松这样的英雄,与为国为民的“侠之大者”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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