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11年的中国,社会主义还是昙花一现,当时最具号召力的还是孙中山、黄兴。1911年6月,孙中山发布命令,让在北京的同盟会的会员加入致公堂。
孙中山也是1904年经人介绍参加的致公堂,目的是要借致公堂的势力,来实现自己的革命理想。以孙中山当时的声望,他一进致公堂就得到了“洪棍”的地位。“洪棍”这个职位,到底是哪一级的首领,也是众说纷纭,有人说是掌管某个方面的大员,统领美洲致公堂,也有人说“洪棍”是“元帅”的意思,并没有太多的实权。
孙中山在会党的地位肯定不如黄兴,黄兴在“哥老会”已经当上了“龙头”,属于大佬级的。不过,孙中山毕竟是政治家。称得上政治家的人都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叫做“忽悠”。从战国时代的苏秦、张仪的远交近攻开始,到后汉三国的诸葛亮联吴抗曹,中国历史上的“忽悠家”们数不胜数。以孙中山的语言能力和组织能力,利用会党是轻而易举的。
孙中山加入致公堂不久,就在1904年为致公堂修订出了新章程八十条,直接把一个有组织而无纪律的致公堂,改造成为他革命的大后方。从那个时候开始,致公堂可以说已经是脱胎换骨了,已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地下会党了。
当然以孙中山、黄兴们的政治智慧,他们不会不明白,和这些被后人称做是“黑社会”的组织合作充满了风险。事实上,在早期孙中山和他的同人依靠洪门地下组织发动的大型起义和武装暴动达到了9次之多,但是却无一成功。对于“洪门”的这些组织来说,反清是第一要义,而革命只是手段,这恰恰和孙中山的思路是完全相反的。
这样无奈的合作之所以还在持续,完全是因为革命党声势虽大,但无实权,要钱没钱,要兵没兵。团结各种反清力量组成统一战线,是孙中山唯一的选择,这也给辛亥革命胜利之后造成的政治动荡留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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