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记作家David Maraniss饱受期待且极度保密的《奥巴马传》今天终于上架,给我们提供了一窥奥巴马的青葱时代及其家庭史的机会。
尽管行文至第七章,奥巴马才在书中首次出境,但这本书的确提供了不少“有料“的细节:包括奥巴马在夏威夷和印度尼西亚的童年、在加州和纽约的大学时代,还有奥巴马早年在南加州作为社区组织者的故事。
1,童年奥巴马:折断过同学胳膊 曾偷窥堂妹
小时候的奥巴马是个“麻烦制造者”,他在印度尼西亚的邻居们给他取了个“黑莓巴里”的绰号。奥巴马是班里最高大的学生,他以“食量大”和“爱追打玩闹”闻名。有一次,奥巴马在和朋友一起骑自行车的时候,不慎折断了玩伴的胳膊。
他在印尼的堂妹至今还记得奥巴马小时候曾经偷窥过她们洗澡。“ 巴里 喜欢在洗澡的时候瞄我们,” 奥巴马的一个堂妹Noeke Soetoro告诉Maraniss,“我们的卫生间旁有个小窗户,他会趴在窗上嘲笑我和我妹妹。”
2,奥巴马的继父在自家后花园有个动物园
奥巴马的继父Lolo Soetoro 在自家后花园圈养了不少野生动物,俨然一个动物园。奥巴马在这儿度过了他的童年时代。
3,8岁的奥马巴已然胸怀大志
8岁的奥巴马刚上3年级,他写道:“我的名字是Barry Soetoro,我是SD Asisi小学的3年级学生。我的偶像是我妈妈。我和妈妈住在学校附近,我每天步行上学。有一天,我要做总统。我想游遍印度尼西亚的每一个地方。”
4,高中时期的奥巴马发明了一些“抽大麻的新方法”
在檀香山的精英高中Punahou高中上学的时候,奥巴马是学校里“大麻党”的一员。“大麻党”成员大多喜欢篮球,同时也抽大麻,这位未来的总统不仅是其中的一员,还发明了一些流行一时的“新招”。
“全部吸入式”:在“大麻党”里,如果你不是全部把“货”吸入肺里,那下一轮他们就会跳过你,以示惩罚。
“Roof Hits”:也叫“热盒子”,指在车内大麻,并关上全部车窗。
“抄截”:当大家轮流吸食的时候,奥巴马经常能把大麻偷出,然后大叫“抄截成功!”
高中时期的奥巴马发明了一些“抽大麻的新方法”
5,曾和“大麻党”一起卷入过一场车祸
Maraniss称,奥马巴和他在“大麻党”里的朋友的时间都花在打篮球、抽大麻、喝啤酒、惹麻烦上了。在一个戏剧性的夜晚,“大麻党”举行了一次汽车短程加速比赛,奥马巴所在的车打滑了,倒翻在地。虽然没有人在事故中严重受伤,但奥巴马还是不停地责备司机:“你不能开成这狗屎样!”
6,他在年鉴里感谢了那个卖他大麻的家伙!
奥马巴其高中年鉴的感谢栏里如此写道;“感谢Tut, Gramps和Ray,我们度过了很棒的时光。”据Maraniss考证,这个Ray正是卖他大麻的人,Tut,Gramps则是奥巴马在“大麻党”里的哥们。
7.青年奥巴马没把前途太当回事——他选择Occidental College只为一个女孩
奥巴马之所以选择南加州的Occidental College,是因为他在檀香山遇到了一个和家人一起来度假的漂亮女孩。
8,他在大学的时候“戴过很多愚蠢的帽子”
9,喜欢穿“纱笼”放松
奥巴马在雅加达度假时写给其大学好友Phil Boerner的明信片里这样说:“我穿着纱笼坐在门廊上,啜饮咖啡,点一根丁香香烟,眺望黄昏笼罩在雅加达的梯田上。非常放松,离烦恼很远。”
奥巴马的前女友之一,Genevieve Cook至今还记得他喜欢穿着纱笼在家里闲逛。“喝着咖啡,玩填字游戏,上身裸露,穿着一块蓝白色的纱笼。”
注:纱笼是马来西亚等国人民的穿着,由一大块布围成。
10.非常善于模仿米克 贾格尔
奥巴马刚进大学时,便以善于模仿米克 贾格尔闻名新生宿舍。
“他能模仿贾格尔走路的姿势、神态,甚至面部表情,” Maraniss写道,奥巴马还会模仿滚石乐队1969年Altamont Speedway音乐会上遭遇暴力事件时的经典动作。
青年奥巴马
11,他曾经这样搭讪女孩:“如果人们都不穿衣服,世界会更美好。”
大一时,奥巴马在一个醉酒的晚上跟一个女孩调情,并向该女生兜售关于他裸体的理论,说如果不穿衣服,人类会更好。根据其朋友的说法,奥巴马的上述说法是因为“当时有人准备立刻脱光”。尽管该女生对奥巴马的理论颇有同情,但她并没有脱光衣服的打算,并且立刻终止了和奥马巴的对话。
12,到了纽约,奥巴马开始认真了——他曾经在哪儿都带着一本Ralph Ellison的《隐形人》
现在,他管理着世界上非常强大的国家。
奥巴马的“悲伤”童年
贝拉克·奥巴马的童年,可以用“寻求归属”来形容。一个小男孩在家庭里寻找自己的位置,因为他们是白皮肤,他却是黑皮肤。长大后,就是个黑人青年因社会不公而挣扎,甚至沉迷于酒精和毒品。
美国媒体采访了众多奥巴马昔日的亲朋好友,再现一个更真实的奥巴马。也许,在种族斗争方面,奥巴马夸大其辞了,而那被父母双双“抛弃”的感觉,才是他人生中最痛苦最隐秘的部分。
2岁搬到夏威夷没有父亲的家庭
才两岁的时候,奥巴马就开始人生中第一次搬迁。他随着母亲雪莉来到了夏威夷。而他的父亲老贝拉克因为去哈佛大学念书,放弃了他们母子。
奥巴马的童年,被不同的亲人照顾着。除了他那才华横溢但却时常很冲动的妈妈;还有他的外祖母玛德琳,一位典型的美国中西部女性,坚韧内向;外祖父斯坦利,有着火热的灵魂,有时也会说大话,做白日梦。
奥巴马的妹妹说,现在看来,奥巴马竟完美地结合了众多亲人的优点。每位亲人身上都缺点明显,但他们都爱他,而奥巴马也奇迹般地继承了他们身上最美好的特质。
6岁迁到雅加达被扔进附近池塘
奥巴马6岁时,母亲再嫁给了的印尼留学生素托罗。因此,奥巴马离开熟悉的环境,搬去了遥远的印尼雅加达。继父是个很和蔼的人,但后来却变得酗酒花心。
在印尼,周围的小朋友们都把奥巴马叫作“巴里·素托罗”,或“巴里”。巴里是奥巴马小时的名字,而贝拉克则是他从政后的名字。那时,他身材肥胖,是孩子们最常取笑的对象。
在老师和同学记忆中,奥巴马从没真正掌握过印尼语,所以,他一直非常沉默。奥巴马的老师达尔马瓦说,她曾努力纠正奥巴马的印尼语发音,但他用美国腔顽抗着。不过有个词,奥巴马学得很快,就是“骗子”!有个伙伴骗他把虾酱当巧克力吃了下去,奥巴马当时用印尼语大叫:“骗子!骗子!”
有时,孩子们的戏弄简直毫无仁慈。一次,几个岁数较大孩子竟然齐力把奥巴马扔进了附近的池塘里,幸好他会游泳才逃过一难。
三年级,奥巴马在作文中写道:我想当总统。他没写想当哪个国家的总统,但他写着:希望能让每一个人快乐。
10岁再回夏威夷曾经吸毒酗酒
4年后,母亲和继父也离婚了,他们又搬回了夏威夷。10岁的奥巴马成了当地学校里少数黑人孩子之一,那里的大部分孩子,都是白人和亚洲人。比奥巴马大2岁的昔日同学里克·斯密斯说,那时的万圣节,同学们都喜欢把脸涂黑了,扮成黑奴的样子。所以,虽然学校很好,但黑人孩子们依然觉得孤独。因此,他们还成立了一个叫“兄弟”的组织。但奥巴马从未参加过这个组织。
几年后,妈妈回印尼去完成自己的学业,奥巴马却被留在了夏威夷。因为热爱打篮球,奥巴马已经有了自己的圈子。圈子里,大家叫他的绰号“轰炸机”。虽然只是替补,他却从不羞愧,他总是及时走到教练身边说:“现在是垃圾时间,该我们替补队员上了。”那时,奥巴马已显现出不一般的特质,他不停学习着别人的优点,毫不倦怠。
奥巴马所在的高中曾要求每位同学都为未来写下计划,并对亲朋好友写些感谢的话。奥巴马那时已决定要去夏威夷之外寻找自己的生活。他感谢了外祖父母,却只字未提远方的母亲。
另外,他还用夏威夷当地俚语,隐秘地感谢了一群和自己同吸大麻的人。后来,他在自传《源自父亲的梦想》中承认,他在高中时常常酗酒、吸食大麻,甚至偶尔还吸过可卡因。
9岁开始困惑黑人身份影响究竟多大?
奥巴马9岁时,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个黑人为除去黑皮肤,用了强力的化学淡化剂。可怕的是,这种化学药剂几乎毁坏了他所有的皮肤。奥巴马说,这些照片让他仿佛突遭电击。就在那时起,他意识到与生俱来的种族问题。
在自传中,他也提到了在高中时遇到的种族困惑。书中,他的一位化名叫“雷”的朋友说,生活在白人的世界里让他深感困惑,“他们(白人)拥有这个世界,而我们(黑人)只是在这个世界里”。最近,这位朋友在媒体前曝光了自己。他叫Kakugawa,身上有一半黑人血统、一半日本血统。
Kakugawa否认当时的谈话是希望奥巴马改变这一现象,他说:“我当时的意思是,我们被所谓的精英分子围绕着,这不仅是种族问题”。不过Kaku鄄gawa承认,当时奥巴马的内心确实充满动荡。倒不是因为黑皮肤,而是因为奥巴马常觉得自己被父母遗弃。
奥巴马选择仕途后,与以前的朋友疏远了。Kakugawa后来还因为吸食可卡因和偷窃行为,在加州入狱7年。
高中毕业前妈妈的回来让他大笑
高中毕业前,奥巴马的妈妈给他写了信,对他的未来提出建议。当然,念大学是第一步。妈妈还在信中对大学制度提出质疑,“在托马斯·杰斐逊(美国开国元勋之一)时代,再穷的人也上得起哈佛大学。但我们现在没这样的好日子了,因为我们是尼克松的产物”。———也许,这是妈妈鼓励儿子进入政坛的最初信号?1979年,妈妈飞回夏威夷参加他的高中毕业典礼。那几天,奥巴马在照片上都是笑容。而在另一张照片里,外祖母抱着他,外祖父在一旁温情地望着。
现在,奥巴马和抚养他长大的亲人们相比,已是如此不同。也许在老人心里,从未希望奥巴马远离他们,远离家园,去感受更艰巨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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