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主题曲)
作者:叉少
来源:往事叉烧
《唐人街探案3》的评分出来了,三天跌破及格线,5.9分。故事从曼谷、纽约又到了东京。随着评分越来越低,“唐人街”的意象也慢慢模糊,电影成为了单纯的中国侦*在海外破案的闹剧。
中国最早讲述海外华人的电视剧,是27年前的《北京人在纽约》。现实生活中的唐人街,没有那么多阴谋、混乱和凶杀案,普通人自己的故事就已全是血泪。
1993年,郑晓龙和冯小刚贷款150万美元赴美国取景,《北京人在纽约》的开头有这么一幕:姜文扮演的男主角王起明带着老婆孩子全家移民美国,他站在灯红酒绿的纽约街头喊道:“看,这就是纽约,这就是曼哈顿!纽约,我王起明来了!”
《北京人在纽约》改编自曹桂林的自传小说,电视剧轰动一时,催生了无数中国人的“赴美梦”,也让“唐人街”一词被人们熟知。但实际上故事的结局并不美好,书中王起明和老婆离婚,孩子在国内堕胎,来国外就嗑药。书外,曹桂林和女儿谁也不理谁,更别说相互理解。
一代人曾视“赴美”为改变命运的机会,远渡重洋,追寻财富和梦想。三十年时间匆匆过去,有人觉得自己在美国已是上流人士:“美国的空气比中国甜”,但更多人意识到:异国他乡夺走的不仅仅是青春,还有一代又一代人的理想。
纽约首席二胡演奏家
2000年底,纽约一个社团邀请四位民乐演奏家去林肯艺术中心演出,演出完后,四个人有三个不肯回家。其中一个叫赵宗纯,是中国广播艺术团民族乐团的首席二胡演奏家。
他离开中国前就打定主意要黑在美国,为了不引起同事和签证官的怀疑,大冬天的他故意只带了一个小旅行箱,里面薄薄几件衣裳。
为了谋生,拉了一辈子二胡的赵宗纯在唐人街华人开的餐馆打工。
“如果搬冰不是一桶一桶搬的,老板就说你偷懒。搬完冰后就上菜,经常弄错,弄错又被人家骂。做不动,把手做坏了。”
< 赵宗纯 >
赵宗纯住在一间大约8平米的单人房,房间里仅能容下一张单人床,看电视的话要坐在床上。床和被子是早年来美国的弟妹支援的。妹妹在华人餐馆里包外卖,弟弟长年累月在餐馆做,把腰站坏了。
在餐馆干不下去后,赵宗纯去地铁站拉二胡,纽约警察每天都来赶他,罚款,一次25美元,这些钱有时候要拉一整天才能拉到。
80年代中期开始,就像《北京人在纽约》中描写的那样,很多中国艺术家来美国,都是为了拿到特殊人才绿卡。但赵宗纯等了几年也没有,没有身份他不敢回国,回了就再也不能来美国了。
"在国内整天电话很忙,我还要到中央音乐学院教课,每个周末都排满了,学生有一百多。我除了教二胡还教电子琴,有几百个学生。在这地方没人看得起我。”
纽约地铁站有好几百个,赵宗纯把地图贴在自己8平米的房间,他常年生活在地铁站里,几乎看不见曼哈顿的太阳,他称自己在地铁站的工作:“要饭啊要饭。”
赵宗纯最大的生意依然在唐人街,圣诞节时先去一家餐馆拉“铃儿响叮当”,然后再去几百米外的另一家拉“Merry Christmas。”虽然辛苦,而且拉的东西和艺术不搭边,但赵宗纯说:“我不一样,我将来还是要搞艺术,回大陆拉琴。”
纽约的冬天很冷,唐人街上的积雪无人清理,赵宗纯穿着单薄的衣服,在雪上踩出了一个又一个脚印。
刚来美国的第一年,儿子就曾给赵宗纯打电话:“爸爸,你什么时候回家?”
赵宗纯说要等自己拿到绿卡。
但采访结束后的好几年后,有人在纽约再次拍到了赵宗纯,他头发已经花白,还是辗转地铁站拉二胡。
地铁站的纽约人行色匆匆,人们没空听完整首曲子,只是偶尔放下一块、两块。
拉斯维加斯最优秀女经理
赌城拉斯维加斯的中国城每年要迎来数十万旅客。据说每一万人,会有25人留下。
郑茹菁在来拉斯维加斯之前,在医院做检验师。1997年,她和丈夫来到拉斯维加斯,但很快,丈夫就嗜赌成性,把家里所有钱都输光,两人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
郑茹菁一个人带着十岁不到的女儿,她选择了大部分中国人都会选择的工作——去餐馆打工。
< 郑茹菁 >
将五十磅重的餐具徒手拿动,每天移动200次,给餐具抛光打蜡清洗。因为做得又快又好,郑茹菁在拉斯维加斯最大的饭店得到了工作机会,又花了一年多时间,她考上了监督员,最后她成为了后厨部门经理。整个部门,只有她一个管理层是中国人。
威尼斯饭店汇聚着来自世界各国的移民,黑人、西班牙人、墨西哥人。郑茹菁过生日时,同事们凑了一个200多美元的红包给她,郑茹菁一打开,里面都是一块、五块。同事们劝她买一件新衣服,但她把这些钱悄悄地放进了“员工救急基金会”。
年底的时候,郑茹菁制作奖牌颁奖给手下的员工,很多人一辈子也没有得到过这样的称赞。一个五十多岁的西班牙女工,把奖牌挂在了自己家的墙壁上。一个女同事说:“她(郑茹菁)是我见过世上最好的人。”
餐厅的剩饭会装在手推车上,送进后厨时,郑茹菁笑着说:“礼物来了”。手推车是后厨最重要的工具,传送食物,郑茹菁给手推车起了一个名字,叫“玛丽皇后”。
在威尼斯饭店上班的时间是早上6点到下午3点,下班后郑茹菁立刻开车去兼职,她是《资讯报》的记者,一周要写15篇稿子。最忙的时候她同时做4、5份工作,除了饭店和报社的工作,她还要卖房地产,去中学学校教书。
所有的上司都说郑茹菁乐观、积极,总是充满活力。
可能郑茹菁来到美国,唯一的遗憾是觉得对不起女儿。
“我是一个不及格妈妈,但她是一个一百分女儿。”
虽然郑茹菁十分忙碌,和女儿相处机会不多,但女儿几乎不会抱怨。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梦想长大成为一个画家。
为了加强和女儿的联系,郑茹菁和女儿一起在进行创作,两人在拉斯维加斯《资讯报》上开辟了一个小专栏,妈妈负责写笑话,女儿负责画漫画。
“我们相依为命,我想我们已经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如果有人问郑茹菁为什么来美国,以及牵扯到她前夫的问题时,她才会沉默。
她让记者不要问这些。
“我已经离婚了,他已经立足家庭,我不希望给他困扰。你就叫我单亲妈妈吧,可以吗?谢谢你。”
赌城伤痕文学之父
在郑茹菁工作的威尼斯大饭店转几个弯,就是拉斯维加斯的中国城。这里有个华人,叫卢新华。80年代,他是个出名的作家。1978年,在复旦大学中文系上大一时,卢新华创作了一篇8000字的短篇小说,取名《伤痕》。有人曾经夸张地说,在当时的中国看过《伤痕》的人,所流出的泪水可以汇成一条河。
< 青年卢新华 >
故事说了十年动荡中,一对母女的离散。女儿为了和母亲划清界限,整整9年不和她见面,动荡结束后,女儿想寻回母亲,母亲已经病死了。
卢新华把这篇小说拿给系里的廖老师看,廖老师说:
“写得挺好的,挺感人的。但据我所知这样的小说是发不出来的。它为什么不能发?我一下子跟你也说不清楚,我建议你回去把马恩列斯毛论文艺的著作多读读,你从那里边会找到答案。”
卢新华只好把小说锁到抽屉里。几个月后,班上同学办墙报,人人都要出作品,同学催促他,他就随手将这篇小说拿了出来。没想到卢新华一下就火了,这篇叫《伤痕》的小说在复旦校园里迅速风靡。1978年8月11日, 《文汇报》以一个整版的篇幅发表了卢新华的这篇小说,从此,中国诞生了一个新的文学流派“伤痕文学流派。”
但这个文学流派因为其题材的特殊性十分短命。
小说发表4年之后,卢新华辞了《文汇报》的工作,跑去深圳开公司,媒体说卢新华是“中国文人下海第一人”。
开公司没赚钱,卢新华又写了本长篇小说《森林之梦》,但这本书反响远远不如上一篇。卢新华和浙江文艺出版社预支了1000元稿费。
编辑汪逸芳没想到,卢新华拿到钱后就和自己断了联系。
拿到钱的卢新华跑到上海外国语大学念了托福,一年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去了美国:“想看看资本主义国家究竟是怎么回事。”
到美国的头一个月,身上的500美金就用完了,卢新华费了好大劲才找到第一份工作--踩三轮。
后来卢新华又陆续做了很多工作,可惜都没赶上好时候。开公司倒闭了,玩金融又遇上经济危机。
不知不觉就过了很多年,直到有一天有人看见卢新华在拉斯维加斯的赌场发牌。
等有人再问起卢新华当年的文学梦时,他说:"尽管自己早已远离文坛,在美国办公司、做金融,甚至蹬三轮都和文学没有丝毫关系,但内心从未对文学忘怀。"
可惜在中国,属于他的时代早已过去,2004年卢新华回到国内,出了自己的新书《紫禁女》,打出的宣传语:熔生命奥妙、男欢女爱、身体告白、异国情调、情色伦理为一体。最后这本书无人问津,豆瓣上有62人给出评价,最后得分6.8。有个读者说道:
“是那个在拉斯维加斯发牌的卢新华么?!”
北京人在纽约
1982年,35岁的曹桂林辞了自己乐团大提琴手的工作,去了纽约。
十年间美国经济危机、金融风暴、总统换届,曹桂林在纽约沉沉浮浮,最后,他从洗碗工干到了工厂老板。1991年他把这一段亲身经历写成了小说,就是《北京人在纽约》。
曹桂林在美国取得了事业成功,还和著名歌唱家帕瓦罗蒂的学生叶英结婚,有了稳定的家庭。他在美国和北京两地都有豪宅,是人们眼中的有钱人。
< 曹桂林 >
每次回中国,他身边的人都要轮番把他夸一遍,哥哥说:“我真为我有这么个弟弟感到荣光,骄傲。”
父亲说:“你给咱们家的祖坟,都添了光。”
但在《北京人在纽约》的序言里,曹桂林却说:“我在美国有不少的财产,有不小的事业,精神上却是个零。”
每次他尝试这么诉说自己时,朋友们却不理解,都说他有福气,是衣锦还乡。
曹桂林觉得自己内伤都被气出来了,没办法,只好把自己的想法都写进了小说里。
《北京人在纽约》的末尾有这么一段故事:
王起明的朋友成太坤,去了美国怎样也赚不到钱,和新婚妻子度蜜月买不起机票,最后为了省钱就买了趟红眼航班,结果两人半夜去机场的路上遇到了车祸,双双陨命。
现实生活中,成太坤是曹桂林一个真实的朋友,来自北京方庄。当年是曹桂林的影响,他才去了美国。曹桂林没想到这个决定,却在多年以后,让朋友命丧异国他乡。
也是因为这件事,曹桂林才下定决心一定要写小说,要把他认为的真正的美国写出来:
“那些对美国心怀梦想,满口‘美国好’的人,统统不了解这个国家。”
可是他没想到,书写完了,电视剧再这么一拍,第二年赴美的人就更多了。
90年代甚至又掀起来了一股出国狂潮,一直到今天都没消散,2017年还有华人留学生在美国大学毕业致辞时说:“我第一次呼吸美国的空气时,我摘下了口罩。这儿的空气太新鲜,太甜美,近乎奢侈。”
2015年曹桂林回了趟国,《作者》杂志去采访了他,问他对美国怎么想,曹桂林说:
“昨天一个记者和我说,要寻找一个公平自由的、让梦想展翅的地方。我说好,说不定在火星上?或者土星上?”
说这些话时,曹桂林坐在他豪宅的沙发上,他说:“我干嘛在这儿(美国)浪费这么多年?但当初,能出去的其实才是一个群体里最优秀的。郑晓龙、冯小刚、姜文,他们哪个当年都不如我。到了今天,我是真的仰视他们。”
< 《北京人在纽约》 >
那次回来,曹桂林是来发新书的,新书叫《纽约人在北京》,故事还是讲他自己。说得是他在美国功成名就后回了北京,和发小国内创业的故事。可惜这本书关注远远不如前作,豆瓣上49人标记了已读,6.5分。
有人说曹桂林在美国混得不好,才总是往国内跑,才靠写书弄点存在感,曹桂林听了这话反驳:“我是big winner!我在美国,是大学华人城里的贵族。”
也有人不断打听小说故事是不是和他本人生活一模一样,比如《北京人在纽约》里,王起明的女儿谈美国男朋友,嗑药,和父母闹矛盾,和父母十几年都不对付。
说起女儿,曹桂林说:“谈她干嘛啊,我不谈,她不怎么理我,我也不怎么理她。”
按道理曹桂林确实是很成功了,但《北京人在纽约》写完后,有一次曹桂林做飞机回北京,他坐在靠窗口的位置上,忍不住鼻子一阵阵发酸,眼泪一个劲儿的往下流。为了不让别人看见他这个没出息的样子,他又把头转向了朝着窗户的一旁。
当年《北京人在纽约》上映,一句经典台词回荡:“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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