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重庆警方发布关于刘某(男,21岁,网名“胖猫”)在重庆长江大桥跳江身亡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
调查查明,谭某和“胖猫”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双方恋爱关系,经济上互有往来,共同攒钱谋划未来生活,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5月11日,我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胖猫”姐姐刘某多次发布“胖猫”与谭某私聊记录、转账截图等个人隐私信息,购买流量扩散传播提升热度,导致谭某被网暴,调查过程中,刘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认错,警方将根据进一步的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通报详情如下:
警方通报胖猫事件:
1、感情上
“胖猫”与谭某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
2、金钱上
“胖猫”向谭某转账317次共计79.9万余元,谭某向“胖猫”及其亲属转账179次共计46.3万余元。在跳江前,谭某明确表示拒绝“胖猫”的转账。
3、舆论上
“胖猫”的姐姐刘某操控舆论:大号怀念弟弟,小号曝光谭某个人信息;找人代写文案以博取网民同情;有选择性地截取聊天记录,显示谭某“是捞女+骗子”;购买流量提升事件热度。
4、相关通报
重庆警方通报“胖猫”事件调查详情:谭某不构成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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