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王永强事件是真的吗?王永强案是缝合了昆山龙哥案和于欢案,龙哥跑去车上拿刀,于欢杀死的施暴者则长期霸凌于欢一家,当天还掏出生殖器侮辱于欢母亲,于欢愤而杀之。不过和剧中不同的是于欢一审被认定为故意伤害被判处无期徒刑,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巨大震动,很多人对这份判决口诛笔伐,二审山东高院判决于欢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王永强案件结局是怎样的
当年正是因为韩明的仗义相助,才让吕玲玲对正义抱有十二分的信心,所以在面对王永强案件的时候,难免上心了些,她没什么目的,只是希望真正的受害者,能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本就艰难的权益罢了,而且吕玲玲相信,只要有韩明在,王永强就一定会重获清白的,只因韩明永远是韩明,无论被生活蹉跎到了何种模样,他永远是20岁那年正义感十足的少年。
韩明怎么也没想到,检察院的领导,也是就田检,竟然在努力追求吕玲玲,甚至还想通过他这个“熟人”,帮忙在中间撮合一把,如今的领导,要追求昔日的女友,如此狗血的事情,竟然会被韩明碰到,虽说田检察官是个离过婚的男人,但人家没有孩子,官职又高,追求吕玲玲的确是绰绰有余了,可奇怪的是,吕玲玲一直不曾答应这份追求。
直到韩明通过自己的努力,撤回了刘老爷子的上诉,要求王永强无罪释放后,这才明白,吕玲玲为何看不上田检。其实在她的心中,对于另一半的追求一直都没有变,就好比当年不顾任何后果,只是单纯想要一个公道的韩明一样,只要对方跟吕玲玲的追求是一样的,那再困难的爱情都不算事。
可田检呢?做事永远是畏首畏尾的,打着维护法律的名义,不顾穷苦人的死活,甚至三番两次不让吕玲玲出风头,这不明摆着想要判王永强死刑吗?如果说王永强该死也就罢了,可他的行为,只是正当防卫的一种罢了,真正的受害者,一直都是王永强,凭什么恶人死了,就要让好人去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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