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渝民夫妻被诈骗保险金案宣判,诈骗女子被判2年8个月!9月6日,周渝民夫妻被诈骗案宣判了,诈骗了775万元的冯女被判有期徒刑2年8个月,可以上诉,此案仍有两个问题:1、虽然诈骗犯被判刑很大快人心,但是夫妻俩损失了775万元,是否被追回了呢?2、据媒体报道冯女是周渝民妻子的闺蜜,虽然周渝民妻子多次澄清冯女是保险从业人员,但是能被诈骗走如此大的巨款,即便不是闺蜜,但是俩人应该交情不浅。
网友评论:这个年代,这么大额,怎么还通过现金支付呢,肯定要银行转账或者代扣,仔仔啊!又看到周渝民出来拍戏了,是被骗了这么多钱,但真是惨
他们保险行业操作也太不规范了吧,哪有交现金给经纪人的,不方便转账也是到柜台去交啊周渝民夫妻被骗,虽然不能否认保险行业的漏洞,但是很明显这件案子个人行为很大因素。周渝民夫妻俩对冯女太过信任,不仅交付这么大的金额,而且还是通过现金的方式交付,这种轻信他人的行为也太不妥了吧。
据媒体报道,保险经纪人冯瑶华与周渝民妻子喻虹渊是好友,两人于2018年签约6年期的储蓄保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均为周渝民。双方约定保险费用分6期、以喻虹渊名下账户自动转账方式缴纳,每期缴纳684万余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54万元)。
但事情却开始向着出人意料的方向发展。
2019年4、5月间,冯瑶华突然谎称保险费用过高,可能有被误认为洗钱的风险,便劝说周渝民夫妻改为现金缴费,并由她代表保险经纪公司向寿险公司缴纳。
紧接着,2019年5月—2021年9月,喻虹渊陆续将第2、3、4期保险费用交给冯瑶华。冯瑶华谎称若预缴第5、6期保险费用,可获得预缴优惠347万余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78万元)。于是,喻虹渊又分别将第5、6期费用交付给冯瑶华。
在整个过程中,喻虹渊先后交付冯瑶华保费共计3447万多元新台币。
最终,喻虹渊于2021年10月陆续收到寿险公司的保险费用催缴信息,这才发现受骗并报警处理。台北地检署于今年8月1日依“诈欺罪”起诉冯瑶华。
“代缴保费”风险高
不难看出,“周渝民夫妻受骗”一事的重要环节在于“代缴保费”。
“此案的关键在于经纪人保费代缴流程出了问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院长助理、教授王国军说,“在中国内地,投保人的保费是直接交到保险公司账户上的,代理人和经纪人不能代为收取保费。”
众托帮联合创始人兼总经理龙格认为,客户被保险销售人员欺骗或诈骗的现象最主要原因多是由于客户对销售人员太过信任,忽视了一些基本的细节和注意事项。
记者注意到,“代缴费用”引发财产安全问题早有先例。
2020年9月,裁判文书网曾披露因代缴保费引发保险纠纷的案例:某寿险公司重庆分公司原保险营销员杨波在2011—2014年间谎称公司为回馈VIP客户推出了一款高收益理财产品,以此骗取客户投资,并要求客户李顺兰等将款项打入杨波自己的账户,声称为其代缴却占为己有。
对此,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杨波上述行为属于诈骗罪;同时,受害人李顺兰为追求高额利息回报,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也存在一定责任。
明令禁止“代缴保费”
为防范风险、避免纠纷,“代缴保费”被金融管理部门明令禁止。
今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保险销售人员不得接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委托代缴保险费、代领退保金、代领保险金,不得经手或通过非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本人账户支付保险费、领取退保金、领取保险金。”
同时,《征求意见稿》强调“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加强资金管理,依法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资金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收付管理。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开立独立的客户资金专用账户和佣金收取账户。保险经纪人代领退保金、保险金的,应当如实告知客户相关信息并由其签署确认文件。”
业内人士也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应提高自身防诈骗的警觉性。
龙格表示,建议保险消费者关注保险公司的官方微信服务号或下载官方APP,注册认证后就可以看到自己名下的保单信息。
“防保险诈骗需要具备一定的保险知识。”王国军说,希望每个人都能做一个聪明的保险消费者。
周渝民夫妻被诈骗保险金案宣判,诈骗女子被判2年8个月!9月6日,周渝民夫妻被诈骗案宣判了,诈骗了775万元的冯女被判有期徒刑2年8个月,可以上诉,此案仍有两个问题:1、虽然诈骗犯被判刑很大快人心,但是夫妻俩损失了775万元,是否被追回了呢?2、据媒体报道冯女是周渝民妻子的闺蜜,虽然周渝民妻子多次澄清冯女是保险从业人员,但是能被诈骗走如此大的巨款,即便不是闺蜜,但是俩人应该交情不浅。
网友评论:这个年代,这么大额,怎么还通过现金支付呢,肯定要银行转账或者代扣,仔仔啊!又看到周渝民出来拍戏了,是被骗了这么多钱,但真是惨
他们保险行业操作也太不规范了吧,哪有交现金给经纪人的,不方便转账也是到柜台去交啊周渝民夫妻被骗,虽然不能否认保险行业的漏洞,但是很明显这件案子个人行为很大因素。周渝民夫妻俩对冯女太过信任,不仅交付这么大的金额,而且还是通过现金的方式交付,这种轻信他人的行为也太不妥了吧。
据媒体报道,保险经纪人冯瑶华与周渝民妻子喻虹渊是好友,两人于2018年签约6年期的储蓄保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均为周渝民。双方约定保险费用分6期、以喻虹渊名下账户自动转账方式缴纳,每期缴纳684万余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54万元)。
但事情却开始向着出人意料的方向发展。
2019年4、5月间,冯瑶华突然谎称保险费用过高,可能有被误认为洗钱的风险,便劝说周渝民夫妻改为现金缴费,并由她代表保险经纪公司向寿险公司缴纳。
紧接着,2019年5月—2021年9月,喻虹渊陆续将第2、3、4期保险费用交给冯瑶华。冯瑶华谎称若预缴第5、6期保险费用,可获得预缴优惠347万余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78万元)。于是,喻虹渊又分别将第5、6期费用交付给冯瑶华。
在整个过程中,喻虹渊先后交付冯瑶华保费共计3447万多元新台币。
最终,喻虹渊于2021年10月陆续收到寿险公司的保险费用催缴信息,这才发现受骗并报警处理。台北地检署于今年8月1日依“诈欺罪”起诉冯瑶华。
“代缴保费”风险高
不难看出,“周渝民夫妻受骗”一事的重要环节在于“代缴保费”。
“此案的关键在于经纪人保费代缴流程出了问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院长助理、教授王国军说,“在中国内地,投保人的保费是直接交到保险公司账户上的,代理人和经纪人不能代为收取保费。”
众托帮联合创始人兼总经理龙格认为,客户被保险销售人员欺骗或诈骗的现象最主要原因多是由于客户对销售人员太过信任,忽视了一些基本的细节和注意事项。
记者注意到,“代缴费用”引发财产安全问题早有先例。
2020年9月,裁判文书网曾披露因代缴保费引发保险纠纷的案例:某寿险公司重庆分公司原保险营销员杨波在2011—2014年间谎称公司为回馈VIP客户推出了一款高收益理财产品,以此骗取客户投资,并要求客户李顺兰等将款项打入杨波自己的账户,声称为其代缴却占为己有。
对此,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杨波上述行为属于诈骗罪;同时,受害人李顺兰为追求高额利息回报,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也存在一定责任。
明令禁止“代缴保费”
为防范风险、避免纠纷,“代缴保费”被金融管理部门明令禁止。
今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保险销售人员不得接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委托代缴保险费、代领退保金、代领保险金,不得经手或通过非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本人账户支付保险费、领取退保金、领取保险金。”
同时,《征求意见稿》强调“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加强资金管理,依法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资金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收付管理。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开立独立的客户资金专用账户和佣金收取账户。保险经纪人代领退保金、保险金的,应当如实告知客户相关信息并由其签署确认文件。”
业内人士也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应提高自身防诈骗的警觉性。
龙格表示,建议保险消费者关注保险公司的官方微信服务号或下载官方APP,注册认证后就可以看到自己名下的保单信息。
“防保险诈骗需要具备一定的保险知识。”王国军说,希望每个人都能做一个聪明的保险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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