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据台媒报道,纽约法院判定王力宏李靓蕾二人离婚获准。有媒体称因为王力宏是原告,所以须承担对方诉讼律师费用。对此,李靓蕾律师陈建州回应称“美国法院经审理后裁定,王先生作为过错方,必须赔偿李小姐因他的过错而产生的诉讼律师费用,并不是因为王先生是原告,所以才需要负担律师费用。
请媒体查核事实后再报导,不要被有心人士利用,作为扭曲事实、误导大众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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