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潘粤明工作室就“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罚”在社交平台发布致歉信,表示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配合调查,对消费者构成错误引导、违反相关规定,作出郑重道歉。致歉信中,潘粤明工作室称已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工作疏漏,自愿并完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并称“在第一时间终止相关合作,缴清全部罚款。在未来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潘粤明先生及团队将秉承对广大消费者高度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慎审查合作对象及合作内容,今后绝不会开展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产品代言或肖像授权合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请广大消费者监督。”
潘粤明也表示:“非常抱歉给广大消费者带来困扰和不便,我与团队已深刻反省。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严格要求、规范合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12月6日,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演员潘粤明因违法代言保健品广告,被没收违法所得25.788507万元,罚款25.788507万元。据了解,2021年3月,潘粤明接受委托拍摄了日加满饮品(绿瓶装,属保健食品)视频和图片用于商业推广,违反广告法中“保健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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