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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蠡经商之道(商圣范蠡经商致富的四大“不传之秘”)

防骗知识  2023-04-13 18:120

范蠡经商之道(商圣范蠡经商致富的四大“不传之秘”)

范蠡经商之道(商圣范蠡经商致富的四大“不传之秘”)

商圣范蠡的“务完物、无息币”、“旱则资舟、水则资车”等经典商业思想的依托,是其多年的商战实践。笔者通过对史料的整理研究,发现范蠡的商业活动中存在四大经营方略:决策之秘、营销之秘、择业之秘、用人之秘。在商品经济不太发达的春秋战国时期,熟练运用这些经营方略的范蠡,才得以在十九年中,三致千金。

一直以来,范蠡的商业思想“务完物、无息币”、“旱则资舟、水则资车“等广受人们推崇,学者们对于范蠡商业思想的研究,已经相当深入,且富有成果。而范蠡的传世商业思想,根源于其多年的商业实践。在这些商业实践中,范蠡遵循了哪些经营原则并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经营方略?对于这些经营方略,较少有人进行系统的归纳,笔者在既有学术先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地整理史料并加以研究分析,归纳出范蠡商业活动的四大经营方略。决策之秘:信息搜集,无孔不入;营销之秘:侯时转物,什一之利;择业之秘:三致千金,因时而变;用人之秘:性格优先,才能居次。”等广受人们推崇,学术界对此也给予较多关注,研究成果颇多。仅近年来,就有吕世忠先生对范蠡经济思想的研究,周建波先生对范蠡价格思想的探讨,徐文怡、赵娜、陈红兵等对范蠡的经商之道或经营之道的整理。

笔者认为,范蠡在经商过程中,逐渐形成并熟练运用上述四大经营方略,才能每每做出正确决策,进而“贵出如粪土”,又“贱取如珠玉”[1](《货殖列传》)。

一、决策之秘:信息搜集,无孔不入

任何商业活动者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前提,即是对有效信息的充分掌握,如果离开了这个前提,要想取得商业成功几乎是不可能的。探寻范蠡的商业轨迹,我们可以发现,其对于信息的搜集,可以说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

首先,对最权威官方政策的掌控,范蠡的做法隐蔽而有效。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壮,而朱公中男杀人,囚于楚。”[1](《越王勾践世家》)此处朱公即范蠡,二儿子在楚地杀人被囚,范蠡当然要想法进行解救,于是他“为一封书遗故所善庄生”[1](《越王勾践世家》)。这个庄生是谁呢?唐代学者司马贞在其所著《史记索隐》中分析,“据其时代,非庄周也。然验其行事,非子休(即庄周)而谁能信任与楚王乎?”显然司马贞认为,这个庄生应该是庄周,只是时间不太对。笔者认为,不管这个庄生是不是庄周,其在楚国的影响力确实非同一般,“虽居穷阎,然以廉直闻于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1](《越王勾践世家》)

就连深受楚王敬重的庄生,范蠡都与之有老交情。仅此一点,足以证明范蠡对于楚国上层社会的无限渗透,这种渗透能力对于范蠡经营活动的帮助,无疑是巨大的。这也间接说明了范蠡对楚国经济政策的广泛了解和掌握,将其运用于经商活动中无疑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除了楚国之外,史料中记载的范蠡的这种多方掌握信息的渗透行为,至少还涉及齐国和越国的上层。越国自不必说,关于范蠡与齐国上层的关系,《韩非子》中记载:“鸱夷子皮事田成子。田成子去齐,走而之燕,鸱夷子皮负传而从。”[2](《说林上》)《说苑》载:“田成子与宰我争。宰我夜伏卒将以攻田成子,鸱夷子皮闻之,告田成子。”[3](《指武》)田成子又称陈成子,即田常,齐国权臣,田成子在齐执政期间,于公元前481年杀死齐简公,此后,齐国进入田氏专权时期,直至田和代齐成为齐国君主。鸱夷子皮即范蠡。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范蠡与田成子之间关系紧密,与齐国上层人士之间的这种紧密联系能为范蠡获取齐国经济政策提供极大便利。另外,北魏学者贾思勰的《齐民要术》引有《陶朱公养鱼经》,其文内对话主角即是威王和朱公(即范蠡)。由于史料传抄的问题,这个威王很可能不是齐威王,或许是齐国的其他君主,但能够向诸侯国君讲述养鱼知识,此举很能说明范蠡对齐国经济政策的影响。在诸侯征伐不断的春秋时期,商业活动饱受战争的困扰,而了解诸侯国的上层动态,是顺利开展商业活动的必要前提。范蠡对于诸侯国上层动态的有效把控,极大地降低了其商业活动的风险。

其次,对市场信息的搜集,不放过任何细节。

商业活动多是与普通人进行交易,仅仅了解政府上层经济动向显然远远不够,还必须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范蠡对于市场信息的搜集,在春秋时期,可以说达到了一个旁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史记》中有一段计然关于经商的论述:“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二者形则万货之情可得而观已。故岁在金,穰;水,毁;木,饥;火,旱。旱则资舟,水则资车,物之理也。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岁一大饥。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减三十,则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1](《货殖列传》)

计然这个人,史籍中记载甚少。南北朝时期南朝宋的史学家裴骃在其所著《史记集解》中称计然为范蠡之师,“计然者,葵丘濮上人,姓辛氏,字文子,其先晋国亡公子也。尝南游于越,范蠡师事之。”现代史学家钱穆认为计然是范蠡所著之书的名称,并在其《先秦诸子系年》中列了十大理由予以证明。而中国现代经济学家胡寄窗在其《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同司马迁的观点一致,认为计然是范蠡的老师。笔者认为,不管计然是书名或人名,其商业思想与范蠡的商业思想是相通、一致的。所以,《史记·货殖列传》中计然的论述,我们也可以看作是范蠡的论述。计然把年份和丰收与否联系在一起,我们姑且不论其结论的科学性,最起码,这是计然长期关注粮食市场的一个表现。并且,信息搜集之细,如“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 [1](《货殖列传》)等,决非寻常商人可以做到,一定是长期做了大量细致的信息收集工作。

其实,范蠡细致的信息搜集能力,史料中还有不少记载。如,《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中,范蠡离开越国后曾写信劝文种,信中对勾践有如下描述:“夫越王为人长颈鸟喙,鹰视狼步,可与共患难,而不可共处乐。可与履危,不可与安。子若不去,将害于子,明矣。”[4](《勾践伐吴外传》)在与勾践的共事过程中,范蠡一方面帮助勾践制订灭吴计划,另一方面也对勾践的行事风格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观察,通过对勾践性格、为人等信息的收集并综合分析,范蠡判断出勾践不是一位可以共享富贵之人。

还有,《国语·越语下》记载,勾践自吴归国后,急于复仇,每看到吴国稍不顺,就想发动复仇战争。如,有一次勾践问范蠡,“今申胥(伍子胥)骤谏其王,王怒而杀之,其可乎?”范蠡曰:“逆节萌生,天地未形,而先为之征,其事是以不成,杂受其刑。王姑待之。”[5](《越语下》)勾践只是看到了吴国君臣失和,范蠡则看到吴国仍拥有强大的实力,认为伍子胥被杀不过是吴国国势变化的萌芽,尚未到发起复仇战争的时候。从勾践与范蠡的讨论中,我们不难看出,范蠡的信息收集、分析能力远远高过勾践,进而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

以上两则史料,均说明范蠡具备细致的观察力和良好的判断力,而拥有这些能力的基本前提,即是对信息的强力收集和整理。基于对市场信息的充分了解,才使得范蠡在商业活动中屡屡做出正确决策,“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赚取巨大的价格差。不论是前期的辅助君主还是后期的自主经商,无孔不入的信息搜集能力,可以说是范蠡成功的首要因素。

二、营销之秘:候时转物,什一之利

在商品营销方面,范蠡与春秋战国时期的子贡、吕不韦等明显不同,他是“候时转物,逐十一之利”。[1](《货殖列传》)

子贡因为长期追随孔子,居无定所,且与社会上层交往颇多,所以主要从事的是珠宝、玉石的买卖。范蠡虽然也多次迁徙,但总体来说,其居住情况相比子贡要稳定的多,营销的商品以农产品居多,微利却一样挣了大钱。春秋战国时期另一位大商人吕不韦则是善于囤积居奇,其经典营销案例即结交秦始皇之父子楚,居奇货而赢天下。

范蠡的营销理念、营销商品与以上两位不同,范蠡反对囤积居奇而追求“什一之利”。《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有与范蠡思想相通的计然所述:“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币。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财币欲其行如流水。”[1](《货殖列传》)计然和范蠡认为,商品贵到一定程度价格就会下跌,商品便宜到一定程度价格即会上升,所以,对待商品不能囤积居奇,即“无敢居贵”。取什一之利即主张薄利多销,迅速进行交易,商品市场行情较好时,要像对待粪土一样把它卖掉;商品市场行情不好时,要像买珠玉一样去购买它。范蠡由于自身经营商品的特殊性,因而拒绝囤积而践行“候时转物”的经营方略,这一经营方略所带来的收益十分明显。《史记》中记载,范蠡在陶,“以为此天下之中,交易有无之路通,为生可以致富矣。于是自谓陶朱公。复约要父子耕畜,废居,候时转物,逐十一之利。居无何,则致资累巨万。”[1](《越王勾践世家》)

在陶地的营销活动是范蠡商业生涯的一个缩影,三致千金的每一次,贯穿始终的营销思想总是“候时转物,逐十一之利”。

范蠡的“候时转物”观念,其实早在其从事商业活动前业已成形。《国语·越语下》记载,越王勾践即位三年就想伐吴,范蠡认为不可行,于是劝谏说:“夫圣人随时以行,是谓守时。天时不作,弗为人客;人事不起,弗为之始。今君王未盈而溢,未盛而骄,不劳而矜其功,天时不作而先为人客,人事不起而创为之始,此逆于天而不和于人。王若行之,将妨于国家,靡王躬身。”[5](《越语下》)

结果,勾践不听范蠡之言,差一点儿身死国灭。这是范蠡首次用“候时转物”的观点来规劝勾践,虽以失败而告终,但却在越王面前展示了卓越的判断力,为以后得到赏识和重用奠定了基础。

勾践卧薪尝胆期间,也曾多次想起兵谋吴,都被范蠡以时机不到为由加以劝阻。范蠡劝止越王时,提出“上帝不考,时反是守,强索者不祥。得时不成,反受其殃。”[5](《越语下》)如果时机不到,强行“转物”,结果很可能“失德灭名,流走死亡”[5](《越语下》),这可以看作是范蠡对“候时转物”的一个重要注解。

而一旦时机成熟,范蠡“转物”之快,令人为之拍案。勾践卧薪尝胆后,伐吴战争开始前,君臣二人有一段对话,显示出范蠡“候时转物”时动作的迅速。范蠡曰:“臣闻从时者,犹救火、追亡人也,蹶而趋之,惟恐弗及。”王曰:“诺。”遂兴师伐吴,至于五湖。[5](《越语下》)

范蠡对“候时转物”的运用,不仅体现在商品营销、战争战略战术的运用方面,还体现在做官方面。这一点,范蠡的见识要远远高于和他一同赴越并深受重用的文种。如,灭吴之后,范蠡认为到了“转物”也就是转换人生轨道的时候,于是向勾践辞行,“今事已济矣,蠡请从会稽之罚。”[5](《越语下》)而勾践的回答听起来挺让人动容:“国之士大夫是子,国之人民是子,使孤寄身托号以俟命矣。今子云去,欲将逝矣。是天之弃越而丧孤也,亦无所侍者矣。孤窃有言:公位乎,分国共之;去乎,妻子受戮。”[2](《勾践伐吴外传》)意思是,你别走了,荣华富贵你可随意享受,但如果你要走,我宁愿把你以及你老婆孩子都杀掉。倘若一般人听到君主如此挽留,想必早已感激涕零。但富于远见的范蠡,丝毫不为所动,“遂乘轻舟以浮于五湖。”[3](《越语下》)而随后的历史用事实印证了范蠡“候时转物”的正确性,留下的文种最终落个自杀的结局。

范蠡为何要功成身退?除了其对越王勾践品性的观察,笔者认为,最重要的还有其对“候时转物”观念的深刻领悟,“吾闻天有四时,春生冬伐。人有盛衰,泰终必否。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惟贤人乎?蠡虽不才,明知进退。高鸟已散,良弓将藏。狡兔已尽,良犬就烹。”[4](《勾践伐吴外传》)

从军事诸方面的“候时转物”到商业上的“候时转物”,范蠡对这一规则的应用非常自如。如,他在论述商品贵贱时就表示,“八谷亦一贱一贵,极而复反”,“八谷贵贱更相胜。故死凌生者,逆,大贵;生凌死者,顺,大贱。”[6](《越绝外传枕中》)

三、择业之秘:三致千金,因时而变

本文论述的范蠡所择之“业”,指的是其在不同阶段所经营商品的不同。范蠡选择的商品经营对象,史书所载均与农有关。适齐时,“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1](《越王勾践世家》)之陶后,“复约要父子耕畜,废居,候时转物,逐什一之利。”[1](《货殖列传》)《齐民要术序》记载,鲁人猗顿曾向范蠡请教致富之术,范蠡称:“欲速富,畜五粽……畜五粽,子息万计。”[7](《齐民要术序》)简单来说,“畜五粽”就是饲养牛、马、猪、羊、驴,也属于大农业的范畴。

着力于“耕”的范蠡,之所以能够“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有赖于其择业时的“因时而变”。眼光盯在农业上,但具体的农产品,是鱼类或是牛羊类或是谷物类,完全视时机而定。

范蠡对经营商品即所择之“业”的更换,坚持的方略和其营销方略类似,依然是“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一旦决定更换,就立即付诸实施。他的这一特性,在其从政时的史料中多有体现。如,史家最称道的范蠡助勾践灭吴后,按常理应该享受荣华富贵了,他却弃权位而漂于江湖,“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1](《越王勾践世家》)。为何要舍弃高官厚禄?因为在范蠡看来,与勾践同甘共苦的时代已告终结,再待在越国,或有生命之忧,“狡兔已尽,良犬就烹。”[4](《勾践伐吴外传》)。之后的史实证明了范蠡的远见,其因时而变的理念运用在政治上,帮助他保全了性命,而这一理念运用到商业活动中,则助其积累了大量财富。

据笔者考察,范蠡“因时而变”的理念或称方略,早在其劝越王忍辱负重时就已有体现。《吴越春秋》中记载,勾践败于夫差后,范蠡劝勾践认清形势,及时对心态作出改变,“闻古人曰:居不幽,去不广;形不愁,思不远。圣王贤主,皆遇困危之难,蒙不赦之耻,身拘而名尊,躯辱而声荣,处卑而不以为恶,居危而不以为薄……君王之危,天道之数,何必自伤哉?夫吉者凶之门,福者祸之根。今大王虽在危困之际,孰知其非畅达之兆哉?”[4](《勾践入臣外传》)如果在小地方待不下去,就去不了大地方,如果不陷入困难,思想就考虑不长远。贤明的君主,都经历过艰难困苦的时候。范蠡认为勾践受难是合乎天道的,当下危困,也许正是将来战胜强吴的起点呢,劝勾践把在吴受辱作为磨练。可以设想,若没有范蠡的强力指引,入吴为奴的勾践会是何种下场。

为什么要因时而变呢?《越绝书》中,计倪与勾践有一段对话,可以视为对上述理念的注解:

越王曰:“善。论事若是其审也。物有妖祥乎?”计倪对曰:“有。阴阳万物,各有纪纲。日月星辰,刑德变为吉凶,金木水火土更胜,月朔更建。莫主其常,顺之有德,逆之有殃。是故,圣人能明其刑而处其乡,从其德而避其衡。凡举百事,必顺天地四时,参以阴阳,用之不审,举事有鞅。人生不如卧之顷也,欲变天地之常,数发无道,故贫而命不长。是故,圣人并苞而阴行之,以感愚夫。众人容容,尽欲富贵,莫知其乡。”[6](《越绝计倪内经》)

计倪即计然,在他看来,“因时而变”根源于“阴阳万物,各有纪纲”。即万物无论属阴还是属阳,它们都各有各的生存规律。金木水火土交互相生相克,月亮在初一和十五时的圆缺相互循环,这些自然变化谁也控制不了。顺应自然变化去做事则结果会很好,违逆自然变化去做事则可能遭遇灾祸。除顺应自然之外,更重要的是随自然的变化而采取新的应对之策,“凡举百事,必顺天地四时,参以阴阳,用之不审,举事有鞅。”如果没有观察到事情在改变,还是固守老一套,不因时而变,也必然遭受祸害。

计然对于“因时而变”这一经营方略,还有如下阐述,“圣人之变,如水随形。形平则平,形险则险。”[8](《意林一》)。计然主张,要像流水那样随地形的改变而改变,在平缓的地方,就平缓的流动,在险要的地方,就湍急的流动。

范蠡无论从政还是经商,可以说完全践行了计然“因时而变”的方略,在伐吴的时机把握上,在离开勾践的时机选择上,在离齐赴陶的时机决策上,无一不带有“因时而变”的痕迹。如,范蠡到齐地后,“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1](《越王勾践世家》)这时齐人听说他很有才能后,“以为相”[1](《越王勾践世家》)。致富之后贵运接踵而至,一般人可能会欣然接受,但懂得因时而变的范蠡却不这样看。在他看来,“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1](《越王勾践世家》)范蠡认为,长久地受到推崇,不是好兆头。为了逃避可能的灾祸,范蠡于是“乃归相印,尽散其财,以分与知友乡党。”[1](《越王勾践世家》)分完钱财干什么去呢,此时的他,又一次“闲行以去,止于陶。”[1](《越王勾践世家》)

与范蠡有所不同的是文种,伐吴功成后而不身退,结果落个被逼自杀的下场。正如计然所说“众人容容,尽欲富贵,莫知其乡。”[6](《越绝计倪内经》)那些庸庸碌碌的人,都想要富贵,但找不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到了离开的时候还在留恋,明显是“欲变天地之常”[6](《越绝计倪内经》),结果可想而知,“故贫而命不长”[6](《越绝计倪内经》)。

四、用人之秘:性格优先,才能居次

范蠡经营方略中对于人才的使用很有特点,总结起来就是:性格优先,才能居次。在范蠡看来,能力强的人不一定能办成事,能成事的人之所以取得成功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性格。

范蠡用人上性格优先的经营理念,《史记》中也有相关记载。范蠡遣子营救在楚地杀人的二儿子的故事,即是其用人上首先考虑性格因素的充分体现。得到二儿子犯案的消息后,范蠡“告其少子往视之。乃装黄金千溢,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1](《越王勾践世家》)但在这个节骨眼上,范氏家族中却闹起了矛盾,范蠡大儿子看到父亲派三弟去营救二弟,觉得父亲瞧不上自己的能力,于是很坚决地向父亲请求,要求派自己去,不让去就准备自杀。迫不得已之下,范蠡只好派大儿子前去,行前还特意安排:“至则进千金于庄生所,听其所为,慎无与争事。”[1](《越王勾践世家》)即便这样叮嘱,最终的结果仍不如预期,“长男竟持其弟丧归。”[1](《越王勾践世家》)

看到救子失败,范蠡妻子及“邑人尽哀之”[1](《越王勾践世家》)。但范蠡处之泰然,他早已料到长子办事的结果:“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岂知财所从来,故轻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为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者不能,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1](《越王勾践世家》)大儿子不是办事不力,而是因为他从小跟着范蠡吃过不少苦,比较看重钱财。小儿子出生得晚,生下来就衣食无忧,所以对钱财看得淡。范蠡从两个儿子的性格推断出两人办事的成败。

其实,若单从范蠡大儿子办事的过程考察,确实能看出其办事之干练。在出发前,为了怕父亲给的钱不够,大儿子“私赍数百金”[1](《越王勾践世家》)。私自带钱干什么呢?除了按父亲的指示见过庄生并送钱,精明的大儿子显然放心不下自己的二弟,于是拿着自己私自带来的钱“献遗楚国贵人用事者”[1](《越王勾践世家》),还别说,大儿子靠自己的打点获得了真实的消息,“王且赦。”[1](《越王勾践世家》)如果事情就此结束,大儿子坐等弟弟出狱,然后兄弟二人回家就行了。但性格上的缺陷使得大儿子挂念起那一牛车黄金,“顾有所不能忍者也,”[1](《越王勾践世家》)而这一“节约”行为最终葬送了弟弟的性命。大儿子的这一性格缺陷,范蠡当然早就知道,但在事实未发生前,又不好说破,只能当教训来总结。

范蠡用人时性格优先的理念,在其从政时也有脉络可寻。如,对于勾践的才能,范蠡看得很清楚,知道其才能不如夫差。如,夫椒之战前,勾践在军事力量不敌吴国的情况下,冒然先下手为强,结果差一点儿亡国。受困会稽时,一度意志消沉,发出“吾终于此乎”[1](《越王勾践世家》)的感叹。自吴归国后,数次在时机不成熟时想要起兵伐吴。《国语》记载,“三年,而吴人遣之,归及至于国。”[3](《越语下》)仅过了一年,勾践就打算和吴国再战,“四年,王召范蠡而问焉……吴人之那不谷,亦又甚焉。吾于与子谋之,其可乎?”[3](《越语下》)之后,《国语》中接连出现三次“又一年”,勾践都急切地提出伐吴想法,均为范蠡所劝止。以上种种,无不显示出勾践是一位缺乏战略眼光的君主。

即便如此,范蠡却依然坚持辅助勾践,其间曾婉言谢绝了吴王夫差的劝说。《吴越春秋》记载,范蠡随勾践在吴的时候,吴王夫差对范蠡说:“寡人闻贞妇不嫁破亡之家,仁贤不官绝灭之国。今越王无道,国已将亡,社稷坏崩,身死世绝,为天下笑。而子及主俱为奴仆,来归于吴,岂不鄙乎!吾欲赦子之罪,子能改心自新,弃越归吴乎?”范蠡的回答相当巧妙:“臣闻亡国之臣不敢语政,败军之将不敢语勇。臣在越不忠不信,今越王不奉大王命号,用兵与大王相持,至今获罪,君臣俱降。蒙大王鸿恩,得君臣相保,愿得入备扫除,出给趋走,臣之愿也。”[4](《勾践入臣外传》)意思是我们越国君臣都已归降大王,我作为亡国之臣不敢再谈政治,能替您扫个地就很满足了。

范蠡之所以在勾践危难时不离不弃,其原因就在于看到“越王为人长颈鸟喙,鹰视狼步,可与共患难,而不可共处乐。可与履危,不可与安。”[4](《勾践伐吴外传》)。即勾践在危难时能够放下身段,是个可以辅佐的君主。事实一如范蠡所料,勾践败于夫差后,为了复仇,变得十分谦卑,“不谷之国家,蠡之国家也,蠡其图之!”[5](《越语下》)正是看到勾践性格上可以“共患难”,所以范蠡甘愿随其入吴为奴,在返越后又苦心焦虑,劝勾践表面臣伏而暗中积蓄力量,最终成功灭吴。

综合来看,范蠡在决策、营销、择业、用人等方面的经营方略,均遵循了“因阴阳之恒,顺天地之常”[5](《越语下》)的理念。在这一理念指导下形成的经营方略,充满对自然规律的敬畏和合理运用,其成果相当丰硕,不仅成就了助越灭吴的大业,还造就出“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的商业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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