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味精是人们炒菜或烹饪食物时的很好的调味品,但是如果多吃也有害健康,而且也并非烹饪什么时候都需要放味精的,有的时候,不需要放味精,如果放了,反而是画蛇添足,影响食物的味道。那么,哪种情况下不宜放味精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不宜放味精的情况。
鲜,是人们烹调时的第一追求。所以,味精这种方便又能明显提鲜的调料,就成了每家每户厨房必备品。可味精如果使用不当,不但会毁了菜肴的美味,甚至还能危害健康。
1、做菜时不宜放入过早。
炒菜一般应在菜肴快熟时或者刚出锅后加入,因为这时菜温在70℃-90℃左右,是味精溶解度最好的温度,鲜味也最浓;相反,在高温时加用,特别是当温度超过120℃时,味精中的谷胺酸钠就会变成焦化的谷胺酸钠,焦化的谷胺酸钠既没有鲜味,还具有一定的毒性。
2、不宜在碱性强的食品中使用。
谷胺酸钠中的钠活性甚高,容易与碱发生化学反应,产生一种具有不良气味的谷胺酸二钠,失去调味作用,所以碱性较强的海带、鱿鱼等菜肴不宜加味精。
3、分娩三个月内的母亲和婴幼儿所食的菜肴,不宜加入过量的味精。
因为味精中的谷胺酸钠通过乳汁或食物进入宝宝体内,会与宝宝血液中的锌发生特异性的结合,生成不被机体吸收利用的谷胺酸锌并随尿液排出,导致宝宝缺锌。
4、拌凉菜不宜放味精。
味精在温度为80℃—100℃时才能充分发挥提鲜的作用。而凉菜的温度偏低,味精难以发挥作用,甚至还会直接粘附在原材料上,无味且扫兴。如果做凉菜时非要放味精,宜用少量热水把味精溶解后再拌入凉菜之中。
5、味精用咸不用甜。
在适当的钠离子浓度下,味精的鲜味才能更突出。所以,味精的鲜味在咸味菜肴中才能有鲜美表现,但如果在甜味菜中放入味精,不但不能增鲜,反而会抑制甜鲜的本味,并产生一股异味。所以,鸡茸玉米羹、香甜芋茸等菜肴中不能加味精。
6、调馅料不宜加味精。
许多人在调饺子馅、春卷馅时,都会放点味精,这样很不安全。味精拌入馅料后,会一起经过蒸、煮、炸等高温过程。但是,温度只要超过100℃,味精就会发生变性。不但会失去鲜味,还会形成有毒的焦谷氨酸钠,危害人体健康。除了不能拌馅,在制作热菜时,也是要在菜肴即将离火时才能加入味精。
7、炒肉菜不宜用加味精。
肉类中本来就含有谷氨酸,与菜肴中的盐相遇加热后,自然就会生成味精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除了肉类,其他带鲜味的食物也没必要加入味精,如鸡蛋、蘑菇、茭白、海鲜等。 味精-80%谷氨酸钠成分,20%成分是氯化钠。做菜常放一点提提鲜味,尤其是做汤的时候是少不了它。不过有这样三种人还是需要慎用的,至少也是不能食用过量。
尤其是儿童和老人,以及一些患有特殊疾病的病人,最好不要给他们乱放一些调味品,儿童的味觉正在发育,不宜吃太多的调味品,影响身体的健康,而且,老人的味觉功能在下降,也不应该受到太多调味品的刺激,最好是以清淡食物为主。
8、放醋的菜不能放味精。
酸味明显,醋加得比较多的菜肴不能加味精。因为味精在酸性环境中不易溶解,而且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鲜味效果越差。所以糖醋里脊、醋熘白菜等酸味大的菜肴都不能放味精。
9、用量不宜过多。
每人每天公斤体重不应超过120毫克。一岁以内婴儿,以不吃味精为好。烹调中只放一点点就能达到增鲜的目的。
生活小贴士:
每日食用味精不可过量。一般情况下,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过6克,否则,就可能产生头痛、恶心、发热等症状;过量食用味精也可能导致高血糖。老年人及患有高血压、肾炎、水肿等疾病的病人应慎重食用。
味精小知识
味精的化学名称叫谷氨酸钠。它吸湿性强,易溶于水,说是溶于3000倍的水中,也仍能显出鲜味。味精还是一种很好的营养品,主要成分是由蛋白质分解出来的氨基酸,能被人体直接吸收。但是,谷氨酸钠在120℃以上会发生化学变化,有轻微的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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