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一起“护妻反杀调戏者”案件。不少人好奇,这属于正当防卫吗?其实,大家看看上述这个真实案例就知道了,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其无罪。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
判决书显示,2014年3月12日18时许,陈某杰和妻子孙某某等水泥工在海南三亚某市场工地处吃饭,被害人容某(殁年19岁)、周某某、纪某练等人也在隔壁不远处吃饭喝酒。陈某杰和妻子吃饭完后去工地加班搅拌、运送混凝土。
当天22时许,周某某、容某等人酒后准备出去玩,在经过工地的一辆水泥搅拌机时看到孙某某一个人在卸混凝土,便对其言语调戏。陈某杰推着手推车过来装混凝土时,孙某某将被调戏的情况告诉陈某杰,陈某杰叫容某等人离开,但对方不予理会。期间容某等人进行言语挑衅,周某某用手摸了一下陈某杰妻子的大腿。
双方此后发生争吵,周某某从工地上拿起一把铁铲(长约2米,木柄)冲向陈某杰,但被陈某杰妻子拦住,周某某将铁铲扔了空手冲向陈某杰。陈某杰妻子在劝架时被周某某推倒在地,陈某杰准备上前去扶其妻子时,周某某、容某和纪某练三人先后冲过来对陈某杰拳打脚踢,陈某杰边退边用拳脚还击。
容某、纪某练随后从旁边地上捡起钢管(长约1m,空心,直径约4cm)冲上去打陈某杰,期间纪某练被到场的另一劝架人员抱着,但纪某练一直挣扎向前冲,当其挪动到陈某杰身旁时将劝架人员甩倒在地并持钢管朝陈某杰的头部打去,因陈某杰头部戴着安全帽,钢管顺势滑下打到陈某杰的左上臂。
在此过程中,陈某杰半蹲着用左手护住妻子,右手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式单刃小刀(打开长约15cm,刀刃长约6cm)乱挥、乱捅,致容某、周某某、纪某练和一劝架人员受伤。陈某杰同事赶到现场后,周某某、容某等人逃离现场,逃跑时还拿石头、酒瓶等物品对陈某杰砸来。容某被陈某杰持小刀捅伤后跑到工地的地下室里倒在地上,后因失血过多死亡。周某某、纪某练等三人受伤。
一审法院认为,陈某杰属于正当防卫,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一审无罪后检方抗诉,二审法院认为陈某杰符合特殊防卫的条件,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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