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shen转贴:(写于10/21/002:52:01PM))爱必管教——家规的建立与执行父母爱孩子是天性,管教孩子则必须学习。若能在爱与管教中寻得平衡,就能帮助孩子建立良好行为。当我刚从美国回来时,参加朋友的聚餐,很惊讶的看到孩子们吃完饭,在餐厅里追逐嬉戏,而服务生端着热菜穿梭其中真是险象环生,但只见父母毫不担心地忙于交谈。有时坐公车,看到年轻的妈妈放纵小孩,在座位上跳上跳下且大声吵闹,却不加以劝阻。虽然,餐厅和公车里都是公共场所,也不需要特别安静的地方,但是否想到孩子的行为会干扰他人呢?相信天下父母都深爱孩子,也关心他们,可是仅有“爱”是不够的。两、三岁的孩子还不能自我约束、辨别是非,一定需要父母的管教况且每位父母都拥有天赋的管教权,有管教才能让孩子有规可循,也才能帮助他建立正确的行为,发展健全的人格。寻找爱与管教的平衡点在倡导民主教育的今日,与昔日长辈权威式的管教的极端差异中,现在父母对自己的管教方式产生了困惑与冲击,而有种逐渐管不住孩子的乏力感,失去“做父母“的信心与能力。“爱”与“管教”在孩子人格的建立与成长中是并重的,缺一不可,两者需保持平衡。因为如果偏重权威而缺乏爱的管教,会使孩子心中充满畏惧,没有主见,对父母的服从也只是因为害怕。如此,父母与孩子之间将树立隔阂,使亲子关系不佳,沟通也就愈发困难。倘若只有爱,却没有适当的管教,孩子会因缺乏行为规范,而自制力低落易以闹情绪控制父母,与同伴的人际关系也不好。父母要在“爱”与“管教”中找到平衡点,确实需要多费心。首先,要用心去了解自己孩子的个性、能力和特质,然后夫妇俩共同沟通协商,具体讨论在哪方面的管教需加强?哪方面的情绪没有被顾及?最后在与孩子一起制定家规,让他们清楚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不可以做”。在说明理由后,应赋予孩子责任。当孩子一定要选择做“不可以做”或不去做“必须做”的事情,他就得为自己的选择和行为负责。父母一定要与孩子一起遵守,如此才能帮助孩子从内心产生自律。家规的制定每个家庭的管教模式都不一样,您不能将别人成功的管教模式套在您的孩子身上。因为每个孩子都有不同的特质,我们先要了解自己的管教目的及孩子的需要,再决定如何协助孩子。一般常见的家规包括:教导孩子料理自己的事,培养良好习惯孩子自己能做的事,尽量让孩子去做,切勿凡事代劳。父母宜从小鼓励孩子料理自己的事,并依孩子的能力要求孩子分担家务。如此,孩子不仅能学习独立,也能从中肯定自己的能力,增进自信心。所以,父母应衣自家生活习惯及孩子的需求,制定一些能帮助孩子建立良好习惯的常规。比如:就寝、起床的时间,吃饭时不看电视,饭后帮助收拾碗筷,饭后必须刷牙……等。此外,父母应避免设定太多的非必要的规矩,使孩子因做不到而放弃。父母也要依家中不同年龄的孩子修改常规,例如:3岁与15岁孩子的就寝时间不可能相同。教导孩子有公德心、有礼貌在蒙氏幼儿园里,老师教导孩子应该爱惜教具,使用后完整归回,好方便下一位小朋友使用;想介入别人的工作时,也会事先询问可否一起玩或工作;得到别人帮忙时也不忘说“谢谢”等有礼貌的表现。虽然公德心是由大人教导给孩子的,但父母一定要先“以身作则”。例如:教导孩子不可随地丢垃圾,父母也要随时遵守。记得我孩子小时候,出外玩时如果找不到垃圾桶丢手旁的垃圾时,一定会放到我的手提袋或口袋中,带回家丢,而因养成了他们今天不会乱丢垃圾的好习惯。下一篇:蒙氏教育的爱与管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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