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泰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申报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保障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和泰山景区范围内有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复员、转业军人);
(2)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包括12平方米)的家庭;
(3)家庭人均年实际收入低于8000元(包括8000元,按计算人均住房面积的人口计算家庭收入)。
二、申报地点
报家庭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三、申报材料
申请家庭须在报名地领榷泰安市城镇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或《泰安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提供租赁合同;
(6)其他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已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但未中号的家庭需提交《泰安市城镇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泰安市经济适用房的价格
经济适用住房定价有严格的法规依据,不允许高额利润,会充分考虑惠民利民。
按照《泰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发[2007]89号)等有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产管理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本次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中,惠普家园经适房房价已经确定,分别为:东区经济适用住房基准销售价格每建筑平方米1490元(泰价费发〔2008〕32号),西区经济适用住房基准销售价格每建筑平方米1613元(泰价费发〔2009〕112号),南区经济适用住房基准销售价格每建筑平方米1715元(泰价费发〔2011〕12号)。惠丰园经济适用住房目前正在建设中,销售基准价格尚未确定,待惠丰园经济适用住房核定基准价格后,于选房前公布。
交首付款时间大约在2014年5月左右,具体选房时间暂未确定,大约在2014年6月后,具体时间确定后提前通知中号家庭。请各申购家庭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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