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云南宣威发生一起车祸,吴先生的父亲骑电动车带着母亲和儿子时不幸发生车祸,车祸导致吴先生的父亲当场死亡,吴先生的儿子伤势过重已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治疗。当地警方在了解事件经过后也迅速出具事故认定书,显示渣土车驾驶员需要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且肇事车辆不仅没有购物至商业保险,甚至连交强险都已经到期。
驾驶员徐某的家属称,徐某某与云南要与劳务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劳务合同,这辆车是徐某某所购买的二手车,但是一直没有过户,因此这家劳务公司也需付一定的责任,但吴先生却认为既然双方已签订了劳动合同,不过没有尽到应尽的管理义务,是应该做出赔偿的。涉事劳务公司截止目前并未有任何人回应,事故还在不了了之。究竟谁应该承担责任,目前还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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