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摘要:
针对干部违规吃喝、酒后驾驶等问题,青海持续高压整治。继6月9日曝光9起5月发生的顶风违纪问题之后,青海省纪委监委又于6月12日通报了10起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员干部酒后违法违纪案件。这12名涉事干部有的伤人毁物、有的阻碍执行公务、有的寻衅滋事、有的酒驾醉驾,最终分别受到记大过、撤职、开除公职等处分。2022年5月26日,冯国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给予行政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21年11月7日,侯子才酒后回家途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故意伤害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青海12名涉酒干部被处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 记者 秦羽
针对干部违规吃喝、酒后驾驶等问题,青海持续高压整治。
继6月9日曝光9起5月发生的顶风违纪问题之后,青海省纪委监委又于6月12日通报了10起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员干部酒后违法违纪案件。
这12名涉事干部有的伤人毁物、有的阻碍执行公务、有的寻衅滋事、有的酒驾醉驾,最终分别受到记大过、撤职、开除公职等处分。
通报全文如下——
为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用违纪违法案件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深入推动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青海省纪委监委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员干部涉酒问题进行了排查倒查,现将10起酒后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如下。
1.海西州茫崖市花土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冯国华酒驾问题。2022年5月26日,冯国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给予行政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23年3月,冯国华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干部侯子才酒后故意伤害他人问题。2021年11月7日,侯子才酒后回家途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故意伤害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2022年4月,侯子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果洛州玛多县扎陵湖乡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索南才让酒后寻衅滋事问题。2021年8月14日,索南才让醉酒后进入娱乐场所无故对他人进行殴打和骚扰辱骂,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2021年12月,索南才让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4.西宁市湟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杨明亮酒后寻衅滋事问题。2021年7月2日,杨明亮酒后寻衅滋事,纠缠、追逐路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2021年11月,杨明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杨明亮 资料图
5.黄南州同仁市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干部陕国强醉酒无证驾驶执法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问题。2020年4月4日,陕国强私自配备封存执法车辆钥匙,在醉酒状态下无证驾驶封存执法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损坏和人员轻伤,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1年7月,陕国强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6.海西州格尔木市就业局干部丁守玺、孙启东等人酒后殴打他人问题。2020年12月12日,丁守玺、孙启东等人在某KTV包厢内喝酒时与他人发生争执,随后双方互殴导致他人受伤,被公安机关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2021年3月,丁守玺、孙启东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果洛州久治县教育局督导室督导员仲才酒后寻衅滋事问题。2020年10月2日,仲才酒后驾车前往公共场所,殴打他人、损坏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2021年1月,仲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8.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干部班玛才让、薛少华酒后阻碍执行公务问题。2020年2月11日,班玛才让在酒后送薛少华回家期间,与他人发生争执,殴打小区工作人员,且在派出所民警依法处置现场时,两人阻碍民警执法,被公安机关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2020年2月,薛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班玛才让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9.海北州祁连县民政局干部才华什加酒后寻衅滋事问题。2019年6月1日,才华什加酒后进入公共场所与他人发生争执,并损害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日。2019年10月,才华什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果洛州班玛县财政局干部才让东主酒后故意损毁财物问题。2018年7月1日,才让东主醉酒后手持石块对停在路边的多辆轿车进行打砸,导致车辆受损,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2018年8月,才让东主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10起案件,有的伤人毁物、有的阻碍执行公务、有的寻衅滋事、有的酒驾醉驾,最终都付出惨痛代价。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充分认识严格执行“十严禁”的重要意义,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党员干部模范遵规守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快查快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后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深挖彻查违规吃喝背后利益输送、说情打招呼、权利互换、搞“小圈子”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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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奉“酒桌文化”的省委常委被“双开”,曾任调查组组长自己却也出问题
9月19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李杰翔今年4月7日落马,是今年首个被查的省级党委原常委。
他1964年3月出生,是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曾长期在内蒙古工作,30余年间先后任职于包头、通辽、呼和浩特等地。1985年,李杰翔从包头师范专科学校毕业并留校短暂任职,次年进入包头市委办公厅工作,此后他历任包头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副科级秘书,海南丽祥实业发展公司副董事长、包头分公司总经理,霍林郭勒市副市长,包头市青山区副区长,包头市石拐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
2011年,李杰翔转任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2013年,他任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区能源开发局局长,2年后转赴呼和浩特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在李杰翔在担任呼和浩特市市长时,市委书记为云光中,他于2019年6月被查,最终因受贿9432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14年。
2017年,李杰翔升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并兼任通辽市委书记。自1999年通辽设立地级市以来,包括莫建成、傅铁钢、宋亮等在内的多位原市委书记先后被查,其中莫建成2017年8月被查,他当时担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宋亮2021年2月被查时则是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19年,李杰翔离开内蒙古前往青海,担任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今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开报道显示,李杰翔最后一次公开活动是在3月31日,当天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西宁举行,他出席会议并主持了闭幕会议。
在担任青海省常务副省长期间,李杰翔还曾担任木里煤田非法开采问题调查组组长。
2020年8月,有媒体揭露祁连山南麓腹地的青海省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仍存在大规模、破坏性的煤矿露天非法开采问题。随后,青海成立由李杰翔任组长的调查组赶赴该矿区现场调查。
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曝光后,一批干部先后落马,包括青海省副省长、海西州委书记文国栋,海西州委常委、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梁彦国,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兼木里煤田管理局局长李永平,海西州政协原秘书长郝建华,海西州公安局副局长范增智,海西州自然资源局原局长王洪斌等。
而李杰翔的处分通报中显示,当时身为调查组组长的他,同样曾“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在李杰翔曾长期任职的内蒙古,近年来也开展了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的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煤老虎”和“黑金硕鼠”,根据上月官方披露的最新数据,这场“倒查20年”行动已查处涉煤腐败案件789件、116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73人、县处级干部286人,挽回国有资产损失608亿元。
除了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李杰翔还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搞政治投机,为谋求职务晋升结交政治掮客,对抗组织审查搞政治伪装,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奉庸俗的“酒桌文化”,肆意吃喝享乐,违规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市场经济活动;道德败坏;毫无纪法底线,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亲友经商做掩护,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李杰翔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最终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吴頔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项建英
来源:作者: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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