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摘要:
假借原籍深圳的香港居民身份骗取拆迁款500余万,获刑14年,帮助其办理手续的原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信访办主任范某二审获刑3年。1月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消息称,该院对范某、薛某等人滥用职权、贪污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范某、薛某、黄某、欧某涉嫌犯滥用职权罪,被告人薛某等涉嫌犯贪污罪向龙岗法院提起公诉。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其它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范某表示不认罪。被另案处理的纪某犯诈骗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科级官员“起诉政府”套取3亿公款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假借原籍深圳的香港居民身份骗取拆迁款500余万,获刑14年,帮助其办理手续的原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信访办主任范某二审获刑3年。1月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消息称,该院对范某、薛某等人滥用职权、贪污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法院查明的信息,2006年,纪某和其堂妹从大鹏新区坝光村村民何某处购得一块地基,随后开始违法建房。
2009年,龙岗区政府决定对坝光社区进行整体拆迁,纪某的违法建筑不能获得补偿,纪某遂假借香港居民许某2人系坝光原籍香港居民身份企图骗取拆迁补偿款。
不过,时任拆迁工作组坝一工作小组副组长的范某,在明知涉案房屋并非许某2人而系纪某的情况下,仍然在《房屋产权确认审查表》上签字认可该虚假事实。时任坝一居民小组组长黄某、时任坝光社区居委会主任薛某,明知许某2人并非坝光籍香港同胞身份,擅自签名盖章确认二人身份。时任葵涌街道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人员欧某未认真核查,确认了二人坝光籍华侨身份并盖章。
随后,纪某依据以上虚假的《房屋产权确认审查表》、坝光籍香港同胞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5189210.5元。
后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范某、薛某、黄某、欧某涉嫌犯滥用职权罪,被告人薛某等涉嫌犯贪污罪向龙岗法院提起公诉。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其它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范某表示不认罪。
2018年5月15日,龙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范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黄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薛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欧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宣判后范某等提出上诉。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范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纪某的违建房屋不符合拆迁补偿条件,同时又使用他人身份冒充坝光原籍香港同胞的情况下,为纪某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的确认工作,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二审表示,黄某、薛某作为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明知许某2人并非坝光社区坝一居民小组的原籍香港同胞,仍然对二人进行身份确认,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欧某作为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对审核申报人坝光原籍华侨身份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也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另案处理的纪某犯诈骗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记者】陈熊海
【作者】 陈熊海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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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岁当医院院长,曾是当地“外科一把刀”,却因受贿贪污获刑十九年!第一次收钱连说几声谢谢
△图源视觉中国
“我把3.8万元现金送给王明亮的时候,他很激动,对我说了几声谢谢,就把钱收下了。”药商梁某供述王明亮第一次收受贿赂的情形。从此,王明亮开始了他的贪腐之路。
王明亮曾担任云南省勐腊县人民医院院长,也被当地群众称为外科“一把刀”,光环之下的王明亮一边标榜自己是一名久经考验的共产党员,一边在贪腐路上不甘止步,处心积虑地销毁证据、订立攻守同盟,直至被移送审查起诉,仍拒不书写忏悔反思材料,其初心使命早已随着对利益的追逐荡然无存。
9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这一起医疗系统干部贪腐的典型案例。
刷新西双版纳州查处贪腐案金额纪录
1998年,刚满34岁的王明亮开始担任院长职务,这一干就是18年。
“我会处处以党员的条件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这是王明亮在入党志愿书上写下的誓言。
工作初期,他的成绩可圈可点,曾被评为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优质服务先进个人,曾获得多项州级、县级科技成果奖。
然而,他的人生还有另一面。
为了让医生多使用自己提供的耗材和药品,代理商给一线医生送回扣,曾作为潜规则长期存在。第一次收钱之后,尝到甜头的王明亮开始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作为院长,无论是在药品、器械采购,还是医院工程建设上,王明亮都有最终决定权。在担任院长期间,王明亮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梁某在勐腊县医院顺利拿到价值2.6亿元的药品供应权,并收受药品好处费1000余万元。
2010年,王明亮以“医院自身发展动力不足”为由,将医院的妇产科、皮肤科、五官科等科室承包给商人王某某,收受好处费200余万元。
2012年,王明亮在刘某某承揽勐腊县医院医技综合楼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20万元。
勐腊县曾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2018年,全县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超过2.5万元,而王明亮作为一名年收入近16万元的科级干部,利用职务便利,疯狂敛财18年,收受他人贿赂近2000万元、套取公款230余万元……
王明亮案刷新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成立以来查处的贪腐案涉案金额纪录,而在个人生命篇章里,王明亮亲手写下了被世人不齿的一页。
救死扶伤的医院变成他利益交换的生意场
王明亮直到被函询时,仍大言不惭地在函询情况说明中表示:“我通过拒绝收送红包礼金以德树威,担任院长期间不涉足娱乐场所,坚持修身,锻炼身体,养成读书的习惯。”
在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调查中,王明亮的伪装被一层层揭开。
任职期间,王明亮完全把组织交给的责任田当作个人的自留地,把县人民医院当作自家后院,把治病救人的场所变成权力寻租、利益交换的生意场。在人前,他披着公立医院院长的外衣,私底下却另辟途径敛财。
2005年,王明亮伙同梁某、刘某某建盖私立医院——勐腊城南医院,3人秘密约定平均占股、收益均摊,然而事实上,王明亮却从未出资。之后3人矛盾重重要散伙退股时,刘某某直接向王明亮支付股金740万元人民币,可谓无本万利。
2011年,王明亮与梁某、何某某合伙出资注册成立了西双版纳凤尾竹木业有限公司,做起红木生意。期间,在不经过县医院集体会议决定的情况下,王明亮以红木会增值为由,擅自从其占股经营的凤尾竹公司为县医院订购90余万元的名贵红木办公桌椅。
王明亮一面以医院经费紧张为由,在医院需购置办公电脑时,决定购置二手电脑,另一面,又安排医院工作人员以高价购买了其女儿开设网吧使用过的15台旧电脑。
上行下效,王明亮所作所为带坏了勐腊县医院的风气,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不同程度地存在纪律失守的情况,目前均已另案处理。
“亲密一家”的利益同盟不堪一击
在周围人眼中,王明亮是个善于经营的人。为结成牢固的利益共同体,王明亮与梁某、刘某某、王某某等称兄道弟,互认亲家。梁某亲切地将比自己年纪小的王明亮称为大哥。
然而,曾经沆瀣一气的搭档,在接受调查后,梁某等人不再为其圆谎,将王明亮违纪违法的事实全盘托出。看似亲密一家的关系,最终难掩权钱交易的本质。
王明亮自以为对梁某有很大帮助,就把梁某当成自己的刷卡机,不断以各种理由向梁某索要财物,有时索取未成,还责怪梁某没有良心,不懂得感恩。
“我害怕王明亮取消我的药房托管资格,造成更大的损失,所以只能满足他的要求。”梁某在供述中称,第一次送王明亮的3.8万元,是他多年来唯一一笔心甘情愿所送,其他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2018年11月,王明亮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2020年4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犯受贿罪、贪污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违法所得1554.4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房产等依法没收。
潇湘晨报综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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