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和医保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五险”中的两险,其中生育险在职工生育的时候起到基本保障。医保就可以减轻大家的就医压力,那么生育险和医保可以同时报销吗?
医保和生育险不可以同时报销。一般来说,需要享受生育险的情况是参保人生育时才能享受,比如可以用于报销生育后的住院医疗费用、给付生育津贴等。因此,如果已经用生育险享受了相关医疗费用的报销,那么是不能再用医保进行报销的。而医保一般是用于报销参保人因为疾病或意外而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生育险自然是无法对这些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的。
生育险和医保的报销条件是不一样的,具体的规定如下:
生育险报销条件:
1、女性生育期间符合生育政策及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用人单位足额为女性缴纳生育保险;
3、女性生育保险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4、女性生育期间仍持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医保报销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总的来说,生育险和医保是不可以同时报销的,这一点参保人一定要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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