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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称因准点下班试用期第3天被辞退,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新闻资讯  2023-03-06 09:390

正文摘要:

试用期被辞退,要求公司给予N+1赔偿究竟合理不合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子的:这位女生尚在试用期,被HR通知试用不合格,这位女生称有见其他试用期同事被HR威胁,所以当轮到自己与HR协商时,特意要求现场录视频。HR告诉她按照试用期的规定,公司提前三天通知就可以了,她立马反驳员工主动辞公司是提前三天告知,但公司辞退员工就应该是提前三十天,言之凿凿让HR自己去查法律规定是不是这样规定?在试用期内,员工存在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过失性辞退的四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女子称因准点下班试用期第3天被辞退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我是一位在职资深人事总监。试用期被辞退,要求公司给予N+1赔偿究竟合理不合理?今天中午我刷抖音时,被这条大热门惊到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子的:这位女生尚在试用期,被HR通知试用不合格,这位女生称有见其他试用期同事被HR威胁,所以当轮到自己与HR协商时,特意要求现场录视频。

现场与HR沟通时,这位女生准备得非常充分,她理直气壮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是N+1,有HR反问她这个1是哪里来的?她就搬出了劳动法多少多少条规定。HR告诉她按照试用期的规定,公司提前三天通知就可以了,她立马反驳员工主动辞公司是提前三天告知,但公司辞退员工就应该是提前三十天,言之凿凿让HR自己去查法律规定是不是这样规定?弄得现场HR都有些不自信。

没有想到,这位女生的视频一下子就冲上大热门,这条视频点赞量达到了180多万,留言信息达到了20多万条;这得是多少人在为这件事助力加热?有为女生助威点赞称她够勇敢的,为大家普了法,也有为公司鸣不平的,认为公司赔她半个月已是很好了;更有谴责女生的做法是赢了现在,输了以后,挺不值当的……

说实在的,看到这条视频时,我还是挺吃惊的,因为我想不通,为什么这样的一条信息会得到这么多人的关心?而且我看了下留言评论当中,居然有大多数人存在一种不太理性客观的观念甚至错误观念,那就是认为:

一.试用期公司就是不能辞退员工,而不管这个员工工作状态如何。

二.如果公司辞退员工了,公司都应该赔偿钱,而且这个钱是越多越好?

三.员工是弱势群体,企业永远是强势一方。

我真的很担心,这样的一种观念会不会让更多品性不太纯正的人,就此带来更多的不良社会影响。

我曾经就试用期员工如何更好的辞退这件事情与多位律师朋友交流过,到底试用期公司能不能够主动辞退员工?而且做到不用一分钱的经济赔偿?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没有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内,员工存在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过失性辞退的四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不适宜工作岗位,指的是你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可将你辞退,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由公司方负担举证责任:

一.公司方有证据证明其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你;

二.公司方根据录用条件对你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是你未达到录用条件;

三.考核结果告知你,并通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方没有做到以上的过程证据保留则属无理解雇,需要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于你的试用期工作时间不满半年,就按半个月的标准发给你经济补偿金。

所以,法律是公正的,并不是只偏向哪一方,法律只认证据,只认规则。

所以这就对企业的HR在对试用期人员的管理方面提出了高要求:

一.定标准:

入职之初,就要双方明确界定好试用评价的标准。

二.评价依据:

针对可量的销售人员可以完全用KPI量化指标评判,但对于非销售人员可以采用PBC+KPI的方式进行。

三.留存证据:

试用过程中,要及时监管跟进每月达成结果的确认。

只要HR做好了事前工作,过程监管,自然也就不用担心会遇上这样的员工来叫板。

我想起一年前我接手处理过的一起试用期类似案例,当时试用期员工与这位女生一模一样的姿态,讲法律条款,讲规则,比谁都清楚,而且是惯犯,与HR谈判时,那是相当的娴熟老练。

但是因为我们在入职之初就与他签订了明确的试用指标评判标准,并且在每个月业绩完成有,有与其做业绩辅导签名确认,所以当他要求公司赔偿时,我是直接告诉他去劳动仲裁吧,果然,他真去了,但是我们早已做好了一切有力的证据反驳,这场仲裁,毫无疑问,公司赢了,而且一分没赔。就这么简单!

回到那个热搜,我想表达几个观点;

一.法律角度来看:

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律讲究公允,劳动者与公司都是平等的,你有理你就强,你没理你就弱,因此不存在主观上的谁强谁弱。

二.从理性角度来看:

辞退这件事儿,本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你表现得好,公司为什么要辞退你呢?公司招人又不是闹着玩的,辞退你还补偿你,公司是不是有毛病?你不是往内去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理直气壮找公司要求N+1,相信这样的事你出名一次,也就一世毁完,谁还敢用这样的人?

三.从人情角度来看:

换位思考下,今天你当员工是这样,明天你当老板时,你的员工不符合试用期还个个这样来要求N+1,恐怕你当老板的日子也不好过吧?更不用说眼下行情这个样子,能够按法律补贴你半个月的已算好的结局了,退万步来说,把公司搞倒闭了,还想半个月?也不想想现在还有多少家公司几个月发不出工资了?

我也是一名打工人,我深知打工的不易,但我更理解企业老板也不容易,大家承载的其实是对社会贡献的不同,你只背负了一个家庭的责任与义务,而一个企业老板则背负的是N个家庭的责任与义务。

我多少次说过了,我敬佩那些出了问题永远向内看的人;如果有一天,老板辞退我了,我一定是先检讨自己哪里做得不够,感激企业给予的平台;并且感谢这一段人生旅程带给自己的人生收获,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应该心存感激!

佛说,没有哪一片雪花会无缘无故落在你身上,今天的因会是明天的果,人生从来都是因果循环皆有定数。愿我们在各自的人生修行路上,不为难也不为难自己,理性做事,感性待人。

我是人事总监米米在深圳,欢迎关注我,与你一起分享职场精彩生活。

#所见所得,都很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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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女大学生实习3天被开除,举报后遭泄密被辱骂,我看见你了

近日,江西南昌一女大学生实习3天被开除,举报公司后遭到辱骂,引起广泛关注。

王同学(化姓)表示,她仅仅只工作了3天,就被领导以没有资源、不能帮公司招到人为由开除,“什么钱都没有,直接让我收拾东西走人。”

无奈之下,王同学向招聘平台举报了该公司,却在2小时后收到一份自称平台维权客服的好友申请,通过请求后,竟然遭到了对方的辱骂。经了解,平台方称平台客服是不会添加个人微信的。

随后,有记者多次致电该公司相关人员,但对方均未接听电话。

紧接着,记者就此致电了招聘平台,平台方表示会核实会处理。

同时,当地劳动监察保障大队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若是公司存在言语攻击,可以寻求治安管理相关部门的帮助,要是工资方面的问题,建议当事人到我们这边来进行一个线下投诉,帮她进行一个调解。”

网友们纷纷表示“请严肃处理这种公司,弱势群体也要勇敢为自己维权!”

当然有更愤怒的同学表示,“把公司全称发出来,全网都去问候下”

对此,我觉得,真的没必要去问候别人公司,别人公司也就是欺负了一下弱势的女大学生,拒不支付实习期工资,非法获取平台举报信息,寻衅滋事辱骂女大学生,拒不配合记者访问。最后死猪不怕开水烫,金额小不怕法律纠纷,就算告三年输了,也就赔偿200块了事,而且到时候公司还在不在都不好说。

连三天实习生工资都不给的公司,我很为公司员工和合作商的利益担忧啊,而且是家接近于空壳的非空壳公司。

女大学生也真是的,都已经举报别人了,都挨别人骂了,还不敢告诉网友公司的情况,我实在是很为你担心呀,打蛇不死必遭反噬。

好巧,我就知道这么一家公司,大家注意了,本图与该女大学生事件毫无关系,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对了,那谁谁,已经辱骂了女大学生,请不要继续攻击女大学生,如果后续该女大学生遭到意外,请找“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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