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自己的房子,却没有产权,而且还要每个月付房租,这就是以房养老的骗局,老人住自己房子每月交6300元房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原来老人落入了所谓的以房养老的圈套,把房子抵押获取贷款拿去投资理财,结果房子没了钱也被骗走。
犯罪分子诱导老年人抵押自己的财产以获取购买其公司理财产品的资金,导致老年人钱财和住房损失。一个得了癌症的老人,唯一的房产已经过户到别人名下,只能租住在这个不属于他的房子里,每月向房子的新主人支付6300元的房租。
老人通过不同渠道将房屋抵押得来的钱,给了一个叫广艳彬的人去“投资”。他是骗局中的一环。2018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广艳彬无期徒刑。今年8月4日,该案新增3名被害人,广艳彬再次获刑11年。至此,涉案总金额超过8000万元,其中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237万余元。
虽然广艳彬被判刑了,老人的财产却很难追回。诉讼过程中,多名受害人的律师试图一次性解决本案中的“要房”问题,寻求认定广与小贷公司在骗局中的勾结,以追究小贷公司成员的法律责任,确认骗局中老人签订的相关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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