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0日夜里,邓州市公安局夏集公安局收到夏集镇田洼村群众黄先生救援电话,称在草地里捡到二只猫头鹰幼崽,他担忧雏鸟受到伤害必须民警援助。出警后,值勤民警任震、辅警万枭随后开车赶赴当场。据报案人黄先生详细介绍,当日在下午,他发觉田洼村黄营河边草田里有二只毛茸茸的“小家伙”,等他仔细看时,发觉是两只小猫头鹰。见“小家伙”探着脑壳,用大大的眼睛看见自身,又萌又讨人喜欢,黄先生推论这二只是猫头鹰幼崽,想着可不能让它乱串,要不然很有可能出现意外,因此就报了警。民警了解情况后,对黄先生的善心个人行为表明了毫无疑问。
为避免猫头鹰将人啄伤,民警买回来鸟笼子,将其放进鸟笼子里,将“小家伙”临时放到了里边,民警们出手,给这只猫头鹰幼崽喂养。后民警立即联络邓州市野生动物救助站将二只猫头鹰幼崽送到援助。
伴随着野生动物维护推广工作的逐步推进,管辖区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防范意识也获得显著提高,夏集镇已基本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优良局势,援助野生动物的情形也随着增加。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爱惜野生动物便是爱惜我们人类自身。民警在这里号召人民群众,如果遇到疑是野生动物要第一时间搞好维护,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
邓州市野生动物救助站电话
0377-62758758
民警成功救助一只受伤猫头鹰
(报道员:王宏)5月25日,丹江口市派出所均县水陆派出所取得成功援助一只负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大家公安局后院飞过来一只被群鸟追求的野禽”,公安民警小杨听见朋友小编紧促的语句,快速与小齐去后院查询,发觉在派出所后院菜园边蜷缩成一团的野禽恰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经基本查询,猫头鹰幼鸟并无显著创伤但没法起降,公安民警小心翼翼地将猫头鹰装进笼里。
出自于安全性考虑到,公安民警将猫头鹰幼鸟带到公安局,与此同时为它准备了生食和水,并联系了县自然资源部门。当天午后16时许该雄鹰己立即转交至自然资源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员。经掌握,被援助的这只幼鸟为坚纹腹小鸮,是猫头鹰的一种,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现阶段,幼鸟已经积极主动恢复中,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员表明待有情况后飞翔自然界。
野生动植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生态环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给予我们的珍贵生态资源,广大人民群众,在见到野生动植物负伤被困时,要第一时间联络公安部门,由技术专业援助工作人员开展救援。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一起一同爱惜野生动植物,守卫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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