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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夜不归宿一次,就要补偿200元给妻子——这么另类的夫妻协议,您听说过吗?南京的章女士最近就打算凭着协议,向丈夫追讨3000多元补偿费。
章女士的丈夫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主管,工作又忙,应酬又多,不仅回家吃饭的次数屈指可数,还经常夜不归宿。
起初章女士还能忍受,但时间久了她逐渐发现,丈夫老以“单位加班、同事聚会”等理由来敷衍她,其实只是他本性贪玩。丈夫好交际,喜欢呼朋引伴,在南京有一大群“酒肉朋友”,经常一下班就聚到一起喝酒、打牌。
章女士开始心生不满,不知跟丈夫吵了多少次。每次吵完架,丈夫都会赔着笑脸哄她,说下不为例,但说归说做归做,到了下一次,他还是不记得自己的诺言。
丈夫的出尔反尔让章女士意识到,空口无凭,要治住他还得立下字据。因此,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夫妻俩签下一份协议,约定丈夫不得无故(即非工作原因)晚归,更不得夜不归宿,如有一次夜不归宿的情况,补偿妻子人民币200元。“这个协议听起来挺好笑,但却是我的心声。”章女士说,之所以叫“补偿费”而不叫“罚款”,是希望丈夫明白,不回家是对她的亏欠。她说特别希望丈夫能早点回家,跟她一起吃饭,看看电视,聊聊天,可惜这个小愿望却很难实现。
然而,丈夫却没能明白她的苦心。在他看来,这个协议只是妻子的无理取闹,他只是为了哄她才签,所以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更谈不上遵守了。长期的争吵让他们的感情日益冷淡,最近章女士甚至萌生分手之意。快到年底了,她一合计,签约大半年来,丈夫夜不归宿十多次,共欠下她3000多元补偿金。
前两天,她询问了南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饶奋斌肯定地表示,夫妻之间有互相履行陪伴的义务。丈夫未尽此义务,妻子有权索要补偿,也就是法律界的通俗说法“空床费”。只要章女士有证据证明丈夫违约,就完全可以主张3000多元的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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