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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地狱式同居 愈堕落愈放纵

情感倾诉  2022-09-03 23:150

出轨:地狱式同居 愈堕落愈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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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还能相信爱情一次吗?

  既使再爱,她也不愿同居了,因为代价和伤痕太深了...

  孩子没了,自我没了,尊严没了,爱情也没有了,再重蹈一次覆辙,不可能了

  地狱式同居 ——愈堕落愈放纵,愈放纵愈堕落

  他总说宁不爱他,他总说宁不喜欢他,他总说宁的感情没有他的深、他的真,他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会选上宁,宁应该要懂得珍惜。

  是啊,他是很优秀,一个月收入有二、三万的白领人士,一个拥有一辆保罗汽车的上班人士,一个广告企业的业务主管,而且他还不老,只有27岁。这就是他所谓的优秀,一个物质上优秀的男人?

  珍惜?

  宁不明白,只是不答应和伟同居,伟就这样质疑他们相爱两年的感情。

  难道不同居就不是爱情吗?

  难道不和伟住在一起就不是爱吗?

  难道她不想同居是一种天大的错误吗?

  或者不同居的她对于她与伟之间的爱情意义来说:这样的她是一个罪孽。

  冷淡着,两个人之间开始了冷淡期。

  宁在街上看见伟和女人亲密地交谈着,看见伟任由那个女人笑得花枝乱颤的倒在伟的身上,看见伟对她的视若无睹。

  宁流泪了!

  伟赢了!他胜利了!

  这个天杀的蠢女人——因为对伟的爱,因为嫉妒那个女人,宁把自己坚持多年“不同居”论的信念给亲手毁灭了。

  搬进了伟的三室一厅套房,住进了一间面积很大的客房,然后开始了宁和伟的同居生涯。

  一个女人、一个男人,一个干柴、一个烈火,柔弱似水的女人、心如棉花的女人感受着伟对她的宠溺。

  不止是买衣服、手饰、化妆品给宁,伟还独自做家务,宁只需负责指挥他工作。

  原来同居过后,才知道伟是这样一个细心体贴的男人。宁幸福的笑了,享受着爱情的甜蜜。

  一个漆黑的夜晚,外面下着小雨,而屋内的电线线路不知道为什么也坏了。伸手不见五指的房间,宁的房门被打开了。

  “如果拒绝我,现在还来得及!”

  终究,终究还是出轨了,干柴烈火又岂会不燃烧?

  宁的化妆品被伟搬到了主卧室,宁的衣服也被搬进了主卧室,而宁也成了主卧室的女主人。

  爱情如果一开始是甜蜜,那到后面却往往是苦涩了。宁与伟之间的感情也只是男女间普通的爱情罢了!

  爱情哪个不自私?爱情哪个不悲哀?

  一夜的放纵代表不了什么?男女激情的相爱也代表不了什么?只有两人之间的苦果才能让人看清什么是爱情?

  宁怀孕了,已经有两个月了。

  当伟得知到这个消息时,一开始是惊讶,然后脸色由红转青变白,最后伟皱眉说道:“把孩子打掉吧!宁,我们还年轻,以后还会有机会要孩子,现在的他的到来不是时候。”

  宁的手上多了一叠厚厚的纸币,这是伟第一次给她这么多钱。10000元人民币,他还算真大方啊!打个胎根本值不了这么多钱!

  “不,这是我们的亲生骨肉你怎么忍心?”女人质问着男人,捶打着男人,怒骂着男人。

  “你仔细想清楚,我现在的事业还没有达到我预期的目标,我是不会让孩子妨碍我的事业的。如果要生,你自己养。”伟丢下这句话,拿着一箱行李走了。

  整整一个月,伟仿佛在这个世界消失了。

  再也找不到这个男人,手机说关机,电话号码也停机,找去工作单位却听到他出差的消息。他在躲她,宁伤透了心。

  静静地思考了三天三夜,宁下定了一个决心,一个自私的决定。

  “我今天去医院。”

  伟收到了宁发来的短信,这一天他的手机终于开了机。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伟去了医院,可是他没有勇气去妇科手术室,他坐在车内在医院的大门口等着宁从里面出来。

  脸上是止不住院的泪水,虽然是无痛人流,可是还是很疼,不止是身体的疼痛,还有心也在疼。

  她杀了人,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她、她、她......

  一个温暖的怀抱将她拥入怀中,原来是他——她同居了一年的男人。

  孩子没了,伟却回家了,而且对她也份外体贴、温柔,甚至还允诺了一年后他们就可以结婚了。

  宁应该感到快乐的,可是孩子没了,似乎感情也没有了,宁找不到自己爱伟的理由。

  中了诅咒似的,眼前总会浮现被打掉孩子的影子,然后是血肉模糊的一团肉。不,不能再想了!

  宁的心灵得不到平静,因为她那仅存的少的可怜的良知,直到此时此刻她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我们分手吧!”

  伟不敢直视着宁的眼睛,因为愧疚、因为羞耻,更因为他伤害了她和他之间的感情。

  自由的空气如此清新,恢复单身生活的宁不明白自己以前委曲求全地与伟在一起到底为了什么?如果只是因为爱,那也实在太可笑了!

  平生唯一一次和男人同居,第一次有机会尝试母亲这个角色,却因为自己的自私和懦弱到最后一无所有。

  她,还能相信爱情一次吗?

  既使再爱,她也不愿同居了,因为代价和伤痕太深了...

  孩子没了,自我没了,尊严没了,爱情也没有了,再重蹈一次覆辙,不可能了!

  只是可怜了那个孩子!

  ——同居的代价,

  ——却是泣血的眼泪!

  伤!......................

  静言:

  未婚同居——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却也越来越堕落。

  同居与婚姻的最大不同在于同居是非法,婚姻是合法,其实同居又如何?婚姻又如何?都无所谓。

  结了婚的也可以离婚,同居相比而言只是小菜一碟。

  只是厌恶那些以“真爱”为名同居在一起的男女,出了轨却没有勇气承担责任和义务的那些懦夫、懦女。

  同居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当在激情的一瞬,请先想一下你们的爱情有几分是尊重?有几分是真爱?还是只是肉体间相互的吸引罢了。

  愈堕落愈放纵,愈放纵愈堕落,同居未尝不可,但请做好保护措施,不要再生灵涂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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