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字通古,是现在的河南上蔡人,生于公元前284,是秦朝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李斯可以说是秦王嬴政左右臂膀,可以说嬴政的贤德之名一半是由李斯成就的,但是同时李斯杀害韩非子,秦始皇焚书坑儒也和他有很大的关系。
李斯在历史上可以说也是有很大成就的,但最终却被判腰斩死于公元前208年。当时秦始皇已经死去,李斯和赵高勾结杀死公子扶苏,将秦二世胡亥推上了皇位。本应该两人都是功臣,也确实受到了胡亥的推崇。但是赵高毕竟是胡亥的老师,很是受到胡亥的信任。赵高的权力欲望越来越大,时间一长他就觉得李斯不配与他在同一高位,想要将李斯弄死。于是就构陷了李斯想要反胡亥统治的罪名,最终胡亥相信了,李斯腰斩,在秦二世二年七月被杀死。
据说李斯腰斩的时候咸阳城内的百姓都去看了,李斯的死在他们心中都留下了不同的感慨,尤其是李斯的那一句“牵犬东门岂可得乎?”更是让人心中遐想不已。对于赵高来说心里是万分高兴的,因为铲除了自己的对手,胡亥将来就要听他一个人的话了,但对于李斯的儿子李由来说心里是万分悲苦的,因为自己的父亲就要逝世了,百姓们更是深深地感受到了悲凉。百姓们不在意谁做皇帝,但是他们知道李斯为国家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李斯腰斩可以说是秦王朝的一大损失。秦朝只到二世,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没有一个好的辅佐之人。
李斯遗言
李斯字通古,是秦朝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和文学家。生于公元前208年左右,他的很多政治措施都极大的推动了秦朝的发展,被称为“千古一相”。李斯一生官至丞相,可以说荣耀至极,但是最终的下场不是很好,被腰斩于咸阳闹市之中,最终留下了“牵犬东门岂可得乎?”这句让人深思的话。
这句话也是李斯遗言,在我看来这句话主要有两各方面的含义。首先,它表现出了李斯赴死时的坦然。在历史上像李斯这样的人还是比较少的,大多数的人在赴死的时候都会哭泣不止,大哭大闹也是常有的。文天祥离世的时候也说过类似的话,他们都能够慷慨的赴死,谭嗣同在死的时候吟诗也是一种坦然的表现。李斯就是要通过这种坦然告诉秦二世他杀错人了,他自己对秦朝、对黎民百姓问心无愧。
其次,李斯遗言也是在提醒秦朝的百姓们,当权者的狠心,兔死狐烹,秦始皇一死跟随始皇的李斯就要被杀。秦二世,你记得我带着你们,牵着黄色的狗去蔡东门打兔子的情景么,记得的话,你现在杀了我就是你忘恩负义,忠良不分,是非不辨。不记得就是你黑心眼。大概李斯心里就是这样想的,总之一句话就是:秦二世,你真是一个昏庸的皇帝。当然这也有李斯悔不当初的痛恨,如果不是过分追逐权利,他现在也不至于这样的下场。
所以说李斯遗言,饱含着不甘,从容,当然更多的是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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