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有一天,宋太祖赵匡胤,忽然心血来潮,问大臣赵普说:“天下何物最大?”一时问住了赵普。皇帝并不罢休,又追问下来。赵普想了想说:“道理最大。”这话有些风险,为什么不是皇帝最大,而是“道理”最大呢?如果,宋太祖是个不讲“道理”的人,事情麻烦就大了。好在这位皇帝还懂道理,便连连称善,夸赵普答得好。
这段问答作为趣事,被人记录了下来,至今读来也倒颇有启发。
想想看,世上万事万物,充斥其间的,不过一个“理”字。天有天理,地有地理,物有物理,道有道理,法有法理,事有事理,情有情理;正如俗话所讲: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基于此,人们在做人办事方面,都要以“理”为准。教育孩子,从小要知书达理,懂理讲理;一生要走理路,办事要合情合理;占住理,要敢据理力争;但要有理有节,不能太认死理,更不能得理不饶人。如果,自己办错事亏理,就别强词夺理,蛮不讲理,尤其不能无理搅三分,说一些歪理。
你看,人这一生,何时离得开一个“理”字。
“理”究为何物,重要若此?细想一下,这“理”字就是事物的规律,人类的共识。即所谓的普世价值。古人说:“万物各具一理,万理同出一源”。这一源,就是人心。所以,人们总说“天理良心”。天理发自人心。作恶多端便是伤天害理,人神共怒。我家乡人有句口头语:“将心比,都一理”。又由此推导出另一句话:“要想公道,打个颠倒。”你酒后驾车,伤了人,还讲很多歪理,替自己辩解;想一想,要是别人酒后驾车伤了你,或你的家人,你会做何感想。现代流行语这叫“换位思考”。之所以可以换位,就是因为“将心比,都一理”。
天下既然有一“理”字,就得讲“理”;一旦发生争执,就得有个说理的人和说理的地方。过去民间说理,如是家族村舍内部,常常是请一位长者来评理。因为,长者德高望重能一碗水端平,会以理服人。至于家庭内部,就得去找娘舅,娘舅亲如老娘,比如弟兄分家,他会手心手背都是肉,把事情办得合情合理。上海至今把调解员仍称之为“老娘舅”。以其公道亲切。
但是,真正要说讲理的地方,还应是各级政权机构,终极的地方当然是各司法机构。要说理,找政府。要评判,找法院。
事情常常又并非那么简单。所谓政府,也是由一群公务员组成。权与理并非完全一致,办事也常有不公平的地方。比如,近期因为旧房拆迁就有不少地方弄出乱子。即便是法院,也有执法不严,或不能秉公执法,以权代法,有时也还有个别贪赃枉法之徒,弄出些冤案、错案。好在如今开始讲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法律不断完善,冤、假、错案最终都能更正。但即便如此,也常常会引起一些民怨,影响了政府和司法的公信力。
普通老百姓,过日子有钱没钱,总求个顺心顺气。碰上不讲理的人,不讲理的事,又没个讲理的地方,就难免也会办出些不合道理的事,影响社会安定。
电影《秋菊打官司》,一个乡下妇女,因为丈夫被村长打了,就层层上访,要寻一个“说法”。“说法”就是“道理”;为什么领导干部要仗势欺人?为什么还“官官相护”?她不信天下没个讲理的地方。秋菊之所以要打官司,是怀着对政权、政府、司法的信任。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百姓怕官,不信任官府,流传下来的话就是:“民不和官斗”;“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表面看百姓都是顺民,其实,内心里压抑了许多愤懑;一旦有事成了导火线,便会爆发成动乱。
敢找地方说理,有时敢找法院打官司,应该是好事。法律是理与非理的一个评判标准。法官就是是与非的评判官。如不依理办事,难免给百姓制造磨难。
小时候,我的邻村有一个爱打官司,爱告状的妇女,成了远近闻名的“名人”。但说起来,大家语气中又多有不屑,给她起了个外号叫“官司模子”。人们总能看见她奔波在家乡和县城的道路上。她有个女儿,竟然是在公路边的厕所里降生的。那妇女坚强,自己用牙咬断脐带,脱件衣衫,裹了孩子,走回家去。以后,人们又看见她抱着孩子、拉着孩子一年年奔走在去县城的道路上。我不知道她这样坚持到底为的是什么事;也不知道为什么常年如此,竟没有一个结果。但推想,应该是受到了不公平对待,她坚信“有理走遍天下”,非要找出个道理不可。后来,听说官司被调解结束了。我最后一次见到那妇人,已是满头白发,形容憔悴,几乎失了人形。
如今流行一个词叫“和谐”。我以为,和谐的最基本条件,就是人们办事要“讲理”,政权机关尤其要事事办在“理”上,要让老百姓口服心服,心平气顺才是。
世间何物最大?还是赵普说的对:道理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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