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杀政策始于洪武年间,最富盛名的屠夫叫做韩观。
韩观其人在洪武十九年(1386年)出任桂林右卫指挥佥事,因“讨平柳州、融县诸蛮”而升任广西都指挥使,二十七年(1394年)“讨全州、灌阳诸瑶,斩千四百余人”,翌年“捕擒宜山诸县蛮,斩其伪王及万户以下二千八百余人”,因此晋升至征南将军,是一个靠屠杀少民起家的十足刽子手。
他在洪武年间的最大“战绩”是在二十八年(1395年)“移兵征南丹、奉议及都康、向武、富劳、上林、思恩、都亮诸蛮,先后斩获万余级”,这个“战功”使他在二十九年(1396年)晋位都督同知。《明史》评价他“性鸷悍,诛罚无所假”,鸷是古代传说之中的一种食肉猛禽,将一个象鸷一样凶悍,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派往广西,实为当地少数民族的一大劫难。同时,韩观平素即喜杀人,所杀之人也不拘泥于少数民族,尤其是酒醉之后。有一次,庆远的诸生(明代对考取秀才入学的生员的称呼)们来看望他,这本是一种礼节性的访问,他却一口咬定对方是“贼觇我也”,竟全部杀害。
关于他的广西的用兵方略,明史有“得贼必处以极刑。间纵一二,使归告诸蛮,诸蛮胆落。由是境内得安”的记载,也就是说,凡是被他所捕获的少数民族俘虏,除了留下一、两个活口之外,都难逃一死。然后将少数活口放回,将自己亲眼目睹的残忍杀戮向部落内广为传播,造成心理恐惧感。这正是前文所述的残酷屠杀政策的实质所在,而韩观本人正是这一残忍政策的忠实执行者。
然则,从日后“柳、浔诸蛮乘观出,复叛”的记载来看,“境内得安”之说不过是反抗运动在恐怖高压之下暂时进入低潮期而已,并不能从根本上缓和化解民族矛盾,反而会埋下更深的仇恨,激起更多的反抗。他“嗜杀”的名声与“实绩”一直传入朱元璋的耳中,不得不亲自下旨告诫他“蛮民易叛难服,杀愈多愈不治。卿往镇,务绥怀之,毋专杀戮”,大约是有了这样的命令,至于洪武之末,史书上就不再看到韩观的屠杀行为了。
直到永乐年间,随着新帝登基后加强了对少数民族的军事镇压后,韩观体内的噬血因子再度活跃起来,永乐元年(1403年)他就固态复萌,“击斩理定诸县山贼千一百八十有奇”。当然,相对于之前斩首万人的“成绩”而言,这不过是为了接下来更大的屠杀行为而做的热身运动罢了。
永乐五年(1408年),韩观在亲自指挥贵州、两广部队扑灭马平、来宾、迁江、宾州、上林、罗城、融县、武宣、东乡、桂林、贵平、永福等地的少数民族起义的战斗中,有一次“斩首万余级,擒万三千余人”,平或超了他在洪武二十八年的“战绩”。就是这样一个双手沾满少民鲜血的罪恶之徒,居然受到明成祖的“嘉劳”(《明史·韩观传》)。至于韩观死后无嗣,也许是苍天对这个屠夫的惩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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