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的诸子百家,为了树立自己的理论和学说,除了阐发一己观点,还不免和其他门派发生争论和摩擦,这个时候辩论艺术就显得很重要了,不会辩论,就甭想让自己的学术立足。哪怕是天生口吃的韩非子,虽然不能口辩,但也要在字里行间显示其巨大的逻辑性。其他墨家、纵横家、名家、道家莫不如此,尤其是儒家的孟子,以“好辩”闻名天下。
有人问孟子,孟老师你怎么这么好辩?孟子说:“你们以为我喜欢辩论吗,还不是因为现在的人理论素养低,听不懂我的话,我不得不跟他们辩。”诚然,孟子是很好辩的,一部篇幅并不算很长的《孟子》,其精彩章节往往就是辩论部分,与诸侯辩,与卿大夫辩,与各路学者辩,甚至与庶人辩,孟子的观点就是通过这一次次的辩论树立起来的。
然而,尽管辩论的目的是为了否定对方,肯定自己,但辩论双方还是有一个交集:必须有一些观点和道德标准,是双方都认可的。只有这样,辩论才有可能进行,否则鸡同鸭讲,毫无意义。而孟子就是善于利用这一点,在辩论的时候先设置好背景,将对方往共同点上引导,最后在共同点这块背景板上,显示对方的荒谬性。
例如《孟子·梁惠王下》中,孟子想劝说梁惠王与民同乐,不要荒淫过度。于是,他一见到梁惠王,就劈头盖脑地来这么一句:大王,听说你很喜好音乐?梁惠王一听,脸唰地红了,说:“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梁惠王其实喜欢的是流行音乐,而不是古典音乐,孟子一问他,就把他将住了。孟子这么一设问,其实事先已经设置了理论标准:古典音乐才是高大上的娱乐,流行音乐是见不得人的玩意。这就说明战国时期的贵族,在艺术上有一个共同的标准:崇尚古典音乐。古典音乐能陶冶高尚的情操,流行音乐则让人羞于提起。
孟子设置的这一理论标准,一下子就让梁惠王窘迫不已,接下来更步步被动,最后不得不承认孟子提出的“与百姓同乐”。
再例如孟子见齐宣王,讨论治国之道。孟子总是想方设法向对方推行儒家的“仁”,齐宣王就是不上架,总是这么几句话:“寡人有疾,寡人好勇”,“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寡人有疾,寡人好货。”反正就是绕开儒家的道德标准,不跟孟子有交集。
孟子则见招拆招,齐宣王说自己“好勇”,孟子则说,大王你好勇不要紧,只要你能摆脱“匹夫之怒”,要有大公无私的怒,“一怒而安天下之民”;至于“好色”,孟子说也不是问题,只要大王你向周朝的祖先学习,在娶娇妻、家庭和睦的同时,也让天下男女个个能得配偶,“内无怨女,外无旷夫”,大家都幸福;还有“好货”,只要让大家都能丰衣足食,都有固定的资产,天下财货不占为己有,“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说得齐宣王无路可退。
齐宣王这三个不良嗜好,一一被孟子扩大成美德,这也说明当时社会还是有共同的道德标准:主张有正义感的愤怒,社会成员在财产和满足家庭需求方面都要有均衡照顾。有了这个交集,孟子才有可能以此作为引导齐宣王的渠道,从而宣扬自己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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