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运动期间,在其统治区域,人们的葬礼、婚俗、庆寿活动乃至日常交往方式,都较同时代的清王朝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太平天国政权和传统势力在人生礼俗上的一次较量。太平天国在婚丧礼仪方面明确表示出要革除清朝“妖礼”的意图。既然太平天国提出要废除婚俗上的“妖礼”,那么,用什么样的新礼俗去取而代之就变得引人注目了。
婚礼用度太平天国的早期施政纲领《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婚娶”喜事的费用“俱用国库”,“不得多用一钱”,这是实践“天下婚姻不论财”的一个具体步骤。太平天国忠王部的洋将、英国人呤俐在其《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记载,太平天国时期,这样的婚俗制度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被付诸实施了。他说:“各种异教俗礼全被废弃。男女从未谋面即行结婚的旧俗,选择吉日的迷信,以及致送聘金等等全被革除净尽。”
合挥太平天国时期,新郎新娘在婚礼举行前必须一同前去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向当地政府领取专门的“票签”,这就是“合挥”——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结婚证书。“合”意为合并的意思,“合挥”一式两份,中央盖政府龙凤大印。左半份是存根,由政府留存;右半份交给新郎新娘保管。“合挥”上记录有夫妻双方姓名、年龄、籍贯等基本信息。“挥”是粤语方言,凭证的意思。
“合挥”又称“龙凤合挥”,是太平天国法定结婚证书,如果不持合挥而被发现携带女眷,即以强奸论处极刑,军纪十分森严。专家指出,尽管时人记载多称“龙凤合挥”,但“李大明柴大妹合挥”与“翟合义祝大妹合挥”都是写在普通毛边纸上,并无“龙凤”,而在广西发现的陈在田的四张合挥,却均有龙凤纹饰,可见时人的记载无误,专家分析认为,之所以此前的两张“合挥”无龙凤,是因为李大明、翟合义官职非常低,签发者仅是身为豫爵(太平天国“六爵”的第五等)的谭体元,而陈在田本人即已是六爵第一等的义爵,签发者为“殿前正婚娶官”,即太平天国最高婚姻负责人,体制自然更为凝重。广西发现的四份“合挥”中的新郎均为陈在田,而新娘则有四人,其中后三份连号,新娘籍贯相近且签发日期也相近,很可能是同一天签发的。
太平天国时期保护女权,提出了“一夫一妻”制,并专设婚娶官专门负责婚姻登记并颁发“合挥”。这里我们照录一份太平天国的“合挥”:
合挥 永字第叁拾陆号绮天豫队议政司李大明年二十四岁安徽省庐州郡舒城县人配妻柴大妹年十七岁浙江省绍兴郡会稽县人
这张“合挥”给我们提供的信息是:这是李大明和柴大妹的结婚证书;新郎李大明24岁,安徽省庐州郡舒城县人;新娘柴大妹17岁,浙江省绍兴郡会稽县人;他们的结婚证书的编号为永字第叁拾陆号,是由绮天豫队议政司核准颁发的。封建时代男女最佳的成婚年龄是15岁、16岁。这份“合挥”上新郎的年龄明显偏大,原因何在呢?这与太平天国前期实行的男女分营制度有关。从金田起义的团营开始,太平天国实行了男女分营政策,到占领武昌后,这种男女分营继续扩大并推广到全体城市居民中。即使父女、母子都要分营居住,分营管理,不允许正常的婚配。太平天国如此严厉地实行严别男女、取消家庭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基于基督教中的平等与平均观念。洪秀全深受西方基督教救世主耶酥的影响,结合儒家的大同思想,提出了政治上平等、经济上平均的思想主张。同时,西方基督教中的禁欲主义也对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二是当时军事战争的需要。金田团营时,拜上帝会皆全家加入起义行列,在当时严峻的战争环境下,为了行军作战的便利,就有必要暂时解散家庭,实行男女分营的政策。
1853年3月,太平天国定都南京以后,于下半年颁布了政治纲领《天朝田亩制度》,其中对婚姻家庭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正式废除了买卖婚姻。1855年1月,太平天国改变了起义初期男女分营而居、不到礼拜日不准夫妇同居的规定,恢复家庭制度,对结婚者实行婚姻登记,发给结婚证书,即“合挥”。
虽然,太平天国颁发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结婚证书,在社会进步的进程中向前迈了大大的一步,但是,社会习俗的变迁远要比政权的更迭慢很多。事实上,在太平天国统治薄弱的地区、太平天国领导核心内部以及太平天国统治后期,许多不尽人意的问题总在困扰着大家的思维和认知。但即便这样,太平天国在婚姻制度上的大手笔不得不让今天的我们佩服,让中国人骄傲,因为与西方比较,中国的结婚证书还是早出世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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