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可以称得上是中国历史上治理贪腐最厉害的皇帝。由于他出生贫苦,元朝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逼死他的父母及家人,自己也不幸沦为乞丐、和尚,又由于他看到了元朝上下贪腐成风,致使原本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元统治者,一夕之间被农民起义军打回原形,逃到漠北,因此,开国之初,他严厉惩治官吏贪腐,发誓要杀尽天下贪官,还百姓一个朗朗乾坤,清明天下。
朱元璋反贪的力度可以称得上空前绝后。
其一、他亲手制定了整肃贪腐的纲领性文件《大诰》,里面记载了他整治贪腐的案例,阐述了他对待贪官的态度和处置方法。不但把这本书下发全国官吏手中,人手一本。而且还摘要张贴在人流密集的场所,给天下老百姓看。
其二、他制定了对官员贪腐最严格的监督机制。所有的老百姓,只要认为哪个官员贪腐,都可以直接冲进官府,把贪腐官员抓起来,扭送进京。谁也不准阻拦。谁要是阻拦,就诛谁的九族。
其三、他规定了严惩贪腐的底线。这根底线的标准非常低,贪污六十两银子就格杀勿论。
其四、他治理贪腐敢打“大老虎”。洪武十五年,杀户部侍郎郭桓。洪武十六年,杀刑部尚书开济。洪武十八年,杀工部侍郎韩铎、李桢;同年,杀兵部侍郎王志。洪武十九年,杀礼部侍郎章祥。洪武二十五年,再杀户部尚书赵勉。要知道,朱元璋废宰相,六部差不多就是全国最大的官了。
其五、他治理贪腐敢拿自己人下手。他的女婿有贪腐行为,他也不顾女儿苦苦哀告,把他赐死。他的侄儿朱恒犯贪腐,他也不管哥哥多次求情,下令斩杀。洪武十九年,他派出大批进士和监生下去查勘水灾,结果有141人接受宴请,收受银钞和土特产品。这些人不同于老官吏,都是他一手培养的接班人,但当他们有贪腐时,朱元璋杀他们毫不手软。
其六、他实施了最严酷的刑法,凌迟处死在他那里都算是小儿科了,他还制定了一种叫做“剥皮填草”的刑法,就是把犯贪污的人皮剥下来,填上稻草和石灰,制成标本,放在新官员的座位旁边,以示惩戒。至于当众扒下裤子打屁股,枭首、文面、挑筋、剁指、刖足、断手、阉割这样一些早已不用的酷刑,更是家常便饭。
其七、他治贪范围广而彻底。据统计,在朱元璋当政的31年中,大约有10万到15万贪官人头落地。差不多把原本就官员不多的明初官场,杀得空空如也。
朱元璋采用了如此严厉的手段,他肃清官场贪腐了吗?答案是否定的。贪污的官员仍然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一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以至于朱元璋晚年的时候,也心灰意冷地慨叹:朕想清除贪腐,奈何早上杀了,晚上又有犯的,这可怎么办呢?
朱元璋为什么治不了贪官?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第一、朱元璋治理贪腐的动机不够纯正。朱元璋治理贪腐,有太多扩大化的现象。也就是说,很多并非贪腐的人,他也以贪腐之罪名处置。他这样做,一是为了处置那些不属于他门生的元朝旧官吏。杀这些旧官吏,多多少少有打击报复之嫌。二是为了杀功臣,为他的后代子孙留一个好操控的天下。他杀功臣的做法,连他即将传位的孙子建文帝都有些不理解,埋怨他杀得太多。朱元璋拿起一根荆条,一边拔上面的刺,一边对他说,你明白吗,我这是帮你把那些刺头都拔掉,让你拿到手里去的是鞭子呢!
第二、朱元璋给官员的工资发得非常低。据学者考证,明代的官俸是历朝历代中最低的。正一品官月俸米八十七石,正四品二十四石,正七品七石五斗。合成银两,一个县令月收入不过五两,折换成现在币值,一千元左右。你想,这些官员都养着一家老小,他月入区区一千元,要不另外搞一点,他怎么养家糊口啊?朱元璋确实很节俭,也经常教育他的官员们要节俭,要敬业奉献。但是这没有用啊,道德情操不能用来填肚子!
第三、朱元璋治理贪腐是人治不是法治。他虽然有一个《大诰》律令,但是里面写的主要是他怎么治理贪官的那些事情,严格意义上,并不能叫做律法。还有,虽然有很多人在帮他治贪,但是这些人都在看他脸色行事,而不是按照律令办事,这如何做得好?而他在惩治贪腐的时候,很多时候按照心情的好无来定,以至于上朝的官员们往往一开始都要先看他的腰带。如果腰带在上面,说明他心情好;如果腰带在下面,说明他心中有气,要杀人,要治贪。所有那天贪腐的官员之所以还存在侥幸心理,就是觉得自己肯定能够瞒住皇帝。只要瞒住皇帝了,贪腐也无所谓。而一旦被查,被治理,他们往往不从贪腐层面检讨自己的言行,洗心革面,而认为是“政治斗争”,是皇帝想搞自己。所以,这如何能治得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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