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立马干了两件大事。不亚于“车同轨,书同文”。一是销天下兵器,二是焚天下百书。
如汉朝贾谊《过秦论》所言:“于是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隳名城,杀豪杰,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铸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
后来还“坑过儒”。两个事放在一起,史称“焚书坑儒”;被视为秦始皇罪大恶极,不得人心的证据。但这个实际上主要坑的是方士,因为秦始皇想求长生不老,方士们谎称有方有药,但又实现不了,遥遥无期。秦始皇勃然大怒,活埋了几百号方士。
但说秦始皇坑儒,也不冤他。他焚百家之书,除了医药卜筮种树的书外无一幸免。念这些书的人下场也不会好。李斯这样建议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史记•秦始皇本纪》)。按李斯的政策,在公共场所随便说一句诗书,就会被公开处决;以古时候的做法批评时政,就诛族。厉害不厉害?估计处死的儒生不会少。
仍至公子扶苏谏言道:“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也说明当时遇害的儒生很多。
但自此之后,历代王朝初建时,都没这么干过。没有大规模地迫害读书人。清朝搞文字狱倒是与秦朝有一比。但那主要是因为清朝统治者是异族。后来双方磨合好后,就没这些事了。
区别在于,秦朝建立了一种新的政治制度。不简单是权力更迭,还是制度的更换,由分封制更换为郡县制。这就难免有不少读书人反对,不赞同或者不适应新的政治制度。如如当时有个叫淳于越的博士说对秦始皇说:“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怎么办?简单粗暴、精神肉体消灭呗!
而以后的王朝,更多的是权力更迭,在制度上并没有根本改变,都沿袭了秦建立的郡县制。就不存在秦王朝初建制度时的问题。旧王朝早已腐烂不堪不可挽救,读书人一看新王朝又沿用了以前的制度,当然欢欣鼓舞,愿意拥戴效力新王朝。没有心理障碍。新王朝当然也愿意继续重用前朝的官僚或读书人,有他们才能实施有效的统治。目标一致,玩法一样。如果因为他们过去效忠旧王朝而杀了他们,肯定对统治不利。
所以,秦朝对读书人的残酷的迫害政策,基本上是出于政治需要。跟秦始皇本人的残暴多疑和读书少因而嫉恨读书人没有多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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