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录取比例相对偏低,据《通典·选举三》,唐代“贡士之法,多循隋制。上郡岁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无常数。”唐初大郡一般在3万户以上,以每户平均5口人来说,至少有15万人,换算下来,录取比例为总人口的1/50000。
到唐高宗时,录取比例开始上升,特别是在武则天当政后,录取名额大幅增多,科举已成为读书人入仕的最主要路径。
据《朝野佥载》:“乾封(唐高宗年号)以前选人,每年不越数千;垂拱(武则天年号)以后,每岁常至五万。”
曾任洋州刺史的唐代经学家赵匡在其《举选议》中称,尚书省考试录取,“大率二十人中方收一人”,录取率大概是5%。虽然此录取率比唐初增加许多,但因考生越来越多,录取率仍较低,所以出现了《通典·选举五》所说的情况:“故没齿而不登科者甚众。”
唐朝科举各科的录取比例并不一样。据《文献通考·选举二》:“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即唐朝进士科的录取率在1%至2%左右;明经科录取率较高,比进士科多了10%。
进士科录取名额每次仅30人左右,故唐人李山甫诗中称:“麻衣尽举一双手,桂树只生三十枝。”唐代进士录取要求严苛,宁缺毋滥。据《新唐书·选举志上》,唐文宗李昂曾诏令礼部:“岁取登第者三十人,苟无其人,不必充其数。”
可能正缘于不能“滥竽充数”,唐朝的录取率是科举时代中国各朝中最低的。据清徐松《登科记考》中的统计:终唐之世,贡举进士凡266次,及第进士为6642人,平均每次进士及第不到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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