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明史,像有口痰卡在喉咙里,吐不出,咽不下。
明朝末年,木匠皇帝朱由校宠信太监魏忠贤,小人当道,朝纲不振,仅有的几个晓事的士大夫又郁于门户之见,挤占着原就很小的政治空间。待到朱由校的弟弟朱由检(朱由校无子)上台,才似乎稍有改观。魏忠贤被处死,阉党失势。整个帝国咋一看风正帆满,大有可为。
但同时帝国之内,却也狼烟四起,民不聊生。更何况关外的女真人逐渐坐大。用现在时髦的话说就是既有挑战也有机遇。有挑战是因为柱石已烂,有机遇是因为尚未烂透。像后来的清朝,庚子义和团之后慈禧老太太与时俱进也想玩什么新政,但最后失败了,没玩起来。失败不是说新政不好,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新政比当年康梁的变法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此时已没有了当年康梁变法时的环境,就像一株兰草从山谷移栽到沙漠,即使品种再好,花开得再美都无济于事了。
回到晚明,朱由检的驾临确如一剂强心针让帝国看到了希望,可接下来朱由检的表演却让所有人大跌眼镜。可以说越到后来,帝国的任务越明确。农民起义军中李自成一家独大,女真人慑于宁远和宁锦两次失利,未曾有窥觑九五之心。小朱皇帝此时如果能化挑战为机遇,那明朝是否就此OVER,还不一定。而且历史也确实给了小朱皇帝两次绝好的机会。
一次是崇祯十五年(1642),关外要塞锦州落入清军之手,小朱皇帝吃不消了,便与兵部尚书陈新甲商量,要与清军议和,以便腾出手来对付李自成等农民军。按说,从当时和事后来看,这一决策都极端英明。可几天之后,小朱皇帝变卦了。原因很简单,因为议和之事不慎泄密,经过如下“一日,马绍愉从边关发回议和条件的密函,陈新甲置于案上,其家童误以为是《塘报》,交给各省驻京办事处传抄,事起泄露,群臣哗然。”按说打战这种事,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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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程朱以来中国的士大夫多有股偏狭之气,所谓“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无也”,更何况要跟这么一个夷狄站在平等的地位来议和。这在华夏几千年的历史中都是常被视作奇耻大辱的。不信,你看汉朝对匈奴的和亲,被士大夫讥讽得什么样子。再不信你看北宋与契丹的和议常常为了名分,如我两国到底是兄弟之国还是叔伯之国争论不休,甚至不惜花钱买个名分。即使到后来西方列强凭着坚船利炮进来了,国人此种心理亦然。《南京条约》一签订,当局最痛心的不是割地赔款,也不是关税协定,而是开埠通商。
碍于所谓的公议,崇祯没了主意,他铁定了不愿承担议和的罪名,所以他想了想,决定弃卒保帅。当群臣来质问他向他要个说法的时候,他把一切都推到了陈新甲的头上。于是陈新甲理所当然地下狱,理所当然的被处死。值得一提的是,关在牢里的时候,陈新甲还天真地四下打点,想保住性命,可崇祯杀人灭口之意已决,陈新甲冤死菜市口,帝国也由此失去了一次绝好机会。但崇祯还有一次更好的机会,那就是跟另一个敌人李自成。
李自成原本是帝国邮政系统的一名工作人员,由于下岗分流,无以为生,结果只得走上武装反抗的道路。当时正值灾荒,流民遍地,所以李自成的农民军从陕西的商洛山一路势如破竹。
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攻下北京外城,形势一片大好,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此时他却派出一个投降太监杜勋与小朱皇帝谈判。条件很优惠:划分天下,赏银一百万两,承认陕西和山西为他的封国。同时作为交换条件,承诺农民军与政府军一起对抗大清。
如此的形势之下,开出如此厚道的条件,以后来人的眼光看,只要不是猪都会答应,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老实说,小朱不是猪,而且当时他也动心了,可同上一次一样,群臣又认为不可,群臣到底如何想的,不必多说了。可怜的是马到悬崖了,作为骑马人的小朱皇帝还是不敢独自承担与贼匪(在他们看来是)议和的压力,原因同样很简单,在帝国几千年的历史中对于贼匪从来只有两条路——剿与抚,至于议和,不要说说,就是想都不能想。机会稍纵即逝,到最后小朱皇帝和帝国的面子确实保住了,但农民军稍一发力,小朱皇帝和他的先祖朱元璋建立的帝国就随着他们的面子死不剩渣,灰飞烟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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