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字会之,今江苏南京人。进士出身。后人都认为秦桧是金国奸细,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史册中留下许多关于秦桧爱国的证据,考究起来,似乎也有那么几分道理!
《宋史》记载,1126年,金兵突袭北宋京城成功。在金人未攻破城门前,秦桧一直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在金人的威逼下,宋朝大多数的官员议立张邦昌为帝。秦桧竟站出来反对,立议状要存赵氏。结果秦桧被金人俘虏北去。秦桧此举,颇受人民赞扬。可以说当时秦桧不站出来,就不会被金人掳走,说不定还可以在伪齐政府里做个大官尽享荣华富贵。
查看相关资料,发现秦桧被掳走到金之后,也并未存在任何变节之举。如李心传写的《要录》说,秦桧不是金人奸细,只是主和派而已。徐梦莘写的《三朝北盟会编》说道,秦桧和家属从金军占领的楚州孙村逃归至涟水军丁祀水寨,也只用了“逃归”二字。
1139年,在秦桧的努力下,和金国达成了“绍兴和议”,和议主要内容:“宋帝向金称臣,宋每年交银二十五两,帛二十五万匹。金归还伪齐刘豫统治下的河南、陕西部分地区,并送还宋钦宗及宋徽宗梓棺,许还梓宫、母、兄、亲族。”此协议虽然一时纳贡称臣,但若知耻而后勇,宋朝终有一天会报仇雪恨的。当时百姓也是欢欣至极,以为和平即将到来,钦宗南归在即。如是说这是卖国条约的话,当时百姓也不会如此欢欣了。足以说明百姓对这份合约内容很满意。在这个意义上,秦桧并不算卖国贼。
再说岳飞之死,在当时的宋朝,连皇帝都不能随便处死臣子,更不用说像岳飞这样的朝中重臣了,如果不是皇帝的许可,秦桧也是绝对无权杀之的。“笑区区一桧亦何能”,写出了秦桧当时的处境之尴尬。岳飞被杀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功高盖主,手握兵权,又在1137年干预了皇家的立储之事,再加上岳飞不爱听军令,这是古时任何一个封建皇帝都会担心的!
更值得一提的是,秦桧还想救岳云一命,他曾以刑部大理寺的名义上书,主张保全岳飞性命。“岳飞私罪斩,张宪私罪绞,岳云私罪徙”(徙就是流放)。但是赵构对岳飞已是忌讳至极,恨之入骨,结果是全杀。
由此看来,秦桧只是傀儡,真正的幕后指使人是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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