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初年,洛阳令董宣是著名的“铁腕县令”。他不畏权贵,敢于打击犯法的豪强地主。史书上说“搏击豪强,莫不震憟”。有一次,光武帝的姐姐湖阳公主的一个奴仆犯下命案。但此奴仗着主人的权势,非常猖狂,拒不伏法。董宣毫不在乎他是公主的奴仆,他趁这奴才赔湖阳公主外出的途中,率人将主公车队拦下,“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
湖阳公主相当气愤,他到光武帝面前告状。光武帝听后,下令将董宣处死。董宣宁死不屈,大声申诉。光武帝听了董宣的申诉,便赦免其“死罪”,改令他向湖阳公主下跪磕头认错。可是董宣拒不下跪。几个太监按着董宣的头,强制他磕头。董宣两手强撑地面,拒不磕头。
光武帝被董宣的傲气感动,他认为董宣是个难得的正直忠臣。于是当场将其赦免,并笑着称他是“强项令”,意思是“弯不下脖子的县令”。
此事之后,洛阳豪强再也不敢为非作歹,洛阳城于是“大治”。人们称董宣为“卧虎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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