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寇准传》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寇)准少年富贵,性豪侈,喜剧饮,每宴宾客,多阖扉脱骖。家未尝爇油灯,虽庖匽所在,必然炬烛。”而作为寇准后辈的司马光在给他儿子的教导中也这样谈到寇准——“近世寇莱公(寇准封莱国公)豪侈冠一时,然以功业大,人莫之非,子孙习其家风,今多穷困。”
一说到北宋名臣寇准,许多人的脑海里马上就会浮现出一个身穿补丁衣、腰悬醋葫芦、清廉简朴到了极点的寇老西儿形象。刘兰芳的长篇评书《杨家将》中寇准是这样出场的:“头戴的纱帽翅,可能年头太多了,又旧又破,有一个翅用什么东西绑着,往下耷拉着。”而寇老西儿招待京城来的钦差的方式竟然是“把草帽摘下来,撕下一圈,用手搓巴搓巴放到壶里、沏上水”,还起了个名字叫“圈茶”。
可是,历史上寇准的真实形象又是什么样子的呢?《宋史寇准传》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寇)准少年富贵,性豪侈,喜剧饮,每宴宾客,多阖扉脱骖。家未尝爇油灯,虽庖匽所在,必然炬烛。”而作为寇准后辈的司马光在给他儿子的教导中也这样谈到寇准——“近世寇莱公(寇准封莱国公)豪侈冠一时,然以功业大,人莫之非,子孙习其家风,今多穷困。”
寇准这个花花公子为什么会被人们口口相传成了寇老西儿呢?这就要从老百姓的心理来分析了。
千百年来,人们总是理想化地把忠诚清廉与简朴贫困联系在一起,自觉不自觉地建立了一个忠臣必然清、清官必然穷的等式,好像不做苦行僧就不是清官似的。
从历史上来看,寇准毫无疑问是个名臣、是个忠臣。特别是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辽国南下攻宋,兵锋直抵黄河北岸,北宋朝野震惊,许多人甚至主张放弃都城南逃。这时候,是寇准力挽狂澜,坚持真宗亲征,反对南迁,这才使军心渐渐稳定。在射杀辽军先锋萧挞览,挫败了辽军不可一世的气焰之后,寇准又主持谈判,以相对有利的条件与辽国订立了“澶渊之盟”,结束了辽国与中原王朝近百年的战争,开始了宋辽之间一百多年的和平时期。杨家将没有做到的事情,寇准却做到了,实在是了不起!
既然是名臣、忠臣,按照脸谱理论,寇准就该是个红脸;既然是红脸,就该清贫。要是一个红脸整天“性豪侈,喜剧饮”,那该让人们多不好接受啊?!于是乎寇准的酒肉宴席没了,蜡烛也熄火了,只能去喝“圈茶”了,人们也就舒坦了。
虽然在理想中,老百姓总是期望官员们个个都是人民公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俯首甘为孺子牛、吃的是草挤的是奶……但遗憾的是,在现实世界中,这样的情况即使不是完全不存在的,也是几乎不存在的。清官也是人哪!除了个别圣贤和苦行僧之外,是人就想过好日子,不想喝“圈茶”,包括寇准在内的千千万万清官也不例外,这是基本的人性和社会规律,没有什么好惊奇的。
当然,这里绝不是说腐败无罪、贪污有理,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我们不可能满足官员的所有需求,对过度的贪婪必须给予严厉的打击。但是,一个好的制度应该能够让一个清官过上体面的、正常的生活。否则你将区分不出“贪腐”是出于正常的需求还是过度的贪婪,从而无法对贪腐进行真正有效的打击。
事实上,寇准的“奢侈”与清廉并不矛盾。要知道北宋大臣的待遇是不错的,其宰相和枢密使一级的执政大臣的年俸是3600贯钱、1200石粟米、40匹绫、60匹绢、100两冬绵、14400束薪、1600秤炭、7石盐再加上70个仆人的衣粮。即使是把寇准当反面教材来用的司马光,也只是说他没有教好儿孙,以至于“今多穷困”,而承认他本人“功业大,人莫之非”。
应该说,寇老西儿只是一个存在于虚幻世界中的圣贤,而寇准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
如果只是说说评书、过过嘴瘾的话,人们对寇老西儿的向往其实也没有什么坏处,给社会树立一个虚拟的道德楷模也未尝不可。但是,如果把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当了真,变成了制度,真的要求官员们都得是寇老西儿,那后果可就严重了。朱元璋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明朝正一品官员的年俸是1044石禄米,依次递减,最低的从九品是60石。光从数字上来看也许还说明不了很多问题,一年几百石粮食,虽然算不上宽裕,但过个一般的小康生活应该还是够的吧。但要命的是,这些禄米的一半以上是用大明通行宝钞支付的。
由于明朝政府滥发纸币,宝钞的价值早就在恶性通货膨胀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仅仅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宝钞的市价就跌到了官价的1/4,永乐年间更跌到原价的1/30以下,所以这些所谓“折支”的部分俸禄实际上就相当于被克扣了。这就意味着一名位极人臣的一品大员一年的薪俸仅有大约40石粮食,这里面还要包括他自己的大部分办公开支。这让他如何生活、如何养家、如何支付交际应酬的开支、如何去供应自己的幕僚和差役们呢?要知道这个数字只是宋朝同级官员俸禄的不到1%!
极度寇老西儿化的制度的结果是什么呢?与朱元璋所期望的恰恰相反,不但没有人人争做寇老西儿、喝“圈茶”,反而是一批又一批的官员前赴后继地要去当蔡京、高俅。
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原因并不难理解。大凡反腐倡廉,应当从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是给官员以适当足够的薪酬,解决“不必贪”的问题;其次是思想政治教育,解决“不想贪”的问题;第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和约束制度,解决“不能贪”的问题;最后才是对腐败分子实行严厉打击,解决“不敢贪”的问题。此外还要有适当的法律体系来作为整个反腐败工作的保障。
而明朝的情况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首先,朱元璋的充满了革命浪漫主义色彩的寇老西儿政策,彻底粉碎了“不必贪”的任何可能性——官员们想吃块肉就必贪无疑。如果我们认为朱元璋的设想状态是令人满意的,不在乎官员贪腐,那么确实没有必要再提高官员们的待遇了,甚至乎你把官员的正俸都给他扣光,乃至要官员们倒贴(卖官),都照样会有无数人对当官趋之若鹜。然而,这真的是我们想要的社会吗?一旦真的要打击腐败,而又不提高官员待遇的话,人才流失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朱元璋时代猛杀贪官的时候,就出现过这样的现象,官员们辞官的辞官,装疯的装疯,甚至于常常遇到找不到人当官的尴尬局面。实在没有办法了,就直接到国立大学(国子监)里去抓大学生,也不管学得怎么样,有没有工作经验,一概拉去当官,而且不是从基层干起,而是一下子就赶鸭子上架到相当高的职位上去,最离谱的竟然有直接授布政、按察使的。倘若一个人文学院学习中国古代思想史的大二学生,突然被人从宿舍里叫出来,告诉他,明天要去某个省当省长或是政法委书记。不难想象,这位新任的封疆大吏能够给他辖区的几百万人民提供些什么样的服务。
当然,从理论上来说,如果能够真正切实地解决“不想贪”的问题,那么包括“不必贪”在内的其他所有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人人都是寇老西儿不就天下太平了吗?然而,这又回到了我们一开始的问题——您愿意喝“圈茶”不?
同样,一味理想化的政策导向也使得明朝过于严苛的反腐败法律体系变得完全无法执行,除非你能把99%的官员都杀掉。于是,有法可依变成了无法可依,量刑全靠官员主观决断,腐化堕落、得财买放皆生于此。而煌煌的《大明律》、《大诰》剩下的唯一功用就是成为某些人手里进行政治迫害的工具,用来寻机找茬打击自己的政敌,而真正的大蛀虫却得以逍遥法外。
应该说,朱元璋在监督机制方面是下了一些工夫的。在明代的政治体制中监察权高于一切,我们所熟知的巡抚、巡按等封疆大吏就是由长期监察同一个地区的都察院监察官员演变而来的。朱皇帝们对都察院的监督不放心,又设置了专门“以下察上”的六科给事中,就这还感觉不够放心,又派自己的亲兵——锦衣卫进行侦察,就这仍不放心,索性连身边的太监也出动了,成立了一堆各种各样的“厂”,织成了一张从乾清宫伸向四面八方,覆盖全国的监督大网。网不可谓不大,覆盖面不可谓不广,监督不可谓不周密。然而,所有这些参与撒网的人却都无法在不破坏网的情况下正常地生活,在一起受穷和一起贪污之间,他们通常会选择后者。
于是,这张大网最终就成了上下串通、内外勾结、徇私舞弊、贪污腐败之网!有明一代,腐败之风最厉害的,正是那些监察官员——那些都察院的御史们、六科的给事中们、锦衣卫的指挥们和东厂、西厂、内行厂的太监们!这样,到了最后,真正用心去抓腐败分子的就剩下了皇帝一个人——假如他有这个闲心思的话,难怪他会觉得所有人都在欺骗自己呢。
这一切问题的根源,就在于朱元璋的指导思想违反了基本的人性和社会规律——你非要让不是圣贤的人去做圣贤,最终的结果就是非但得不到圣贤,反而连正常人也得不到了,只能得到魔鬼!而如果你把人们当正常人来看,用对付正常人的办法来激励、约束、鞭策他们,你至少可以得到正常人,如果政策和运气不错的话,也许还可以得到一批好人。
有人可能把这个问题给我们的启示简单地理解为高薪养廉,这是一种很狭隘的想法。要知道仅仅靠高薪是养不了廉的,反腐败必须从前面所讨论的几个方向进行综合治理,而这所涉及的一系列制度都适用这个道理。甚至不光是反腐败,就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制定也都适用这个道理。也就是说,我们固然应该提倡和鼓励高尚的道德,但若是按人人都必须做圣贤、做公仆、大公无私的假设来制定制度,其结果必然是不切实际、适得其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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