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的高考,也就是科举考试中,也有替考的枪手。古代最有名气的枪手大概就是唐代大诗人温庭筠了,不过,他当枪手不是为了报酬,纯粹是捣乱,给考官添堵。为什么呢?要说才华,温庭筠是当仁不让,据说他叉手八次,一篇美文就写成了。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文学天才,考了多年的科举都没考上。你说他心里能不窝火吗?
既然自己没这个命,但又不甘心,温庭筠便想出了当个义务枪手的主意:我自己考不上,但可以帮别人考上,看看究竟是考试有问题,还是我的能力有问题。有这样一个高手,找他帮忙的人自然很多,温庭筠的名气就传了出去,引起了考官的注意。这一年,又赶上省一级的科举考试,也就是乡试,主考官盯死了温庭筠,为了防止他帮助别人在考场里作弊,就把温庭筠的座位安排在最前面,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与其他考生隔出八丈远,想传纸条,门都没有。
果然,在考试的过程中,温庭筠表现得非常规矩,老老实实地答卷,没搞什么小动作。主考官非常高兴。谁知道,温庭筠一出考场就到处吹嘘,自己在本场考试中帮八个人成功作弊。至于温庭筠究竟是怎么作弊的?有人猜想是考题泄露,他老早就替别人做好了答案,根本不需要在考场里冒险作弊了。
我国有关考试的法规和各种规定数以千计,可是追究高考舞弊者的刑事责任方面却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而古代处罚考场舞弊者,通常的做法是罚科,也就是取消参加以后几届考试的资格。听起来似乎不怎么严厉,可是,如果赶上当今圣上要严打考场舞弊,后果就严重了。明代考场严打的时候,作弊的人要发配边疆;
清朝对“枪手”的处理程度已经到了空前绝后的地步。清雍正年间规定:“代笔之枪手……其雇请代笔之人,发烟瘴地方充军;知情保结之廪生……杖一百。 ” 乾隆四十八年广西乡试,土田州知州岑宜栋之子岑照赴试,岑知州找永安知州叶道和想办法,叶知州就让幕僚曹文藻做枪手,让人传递,岑照中了解元。案发后,叶道和被立斩,家产被抄,岑照被判死刑,他的父亲还被罚白银五万两。枪手曹文藻被判了个秋后处斩。清代还有一次泄露过考题的主考官被判处腰斩,咽气之前,蘸着自己的血连书七个“惨”字,连铁石心肠的雍正皇帝都看不下去了,下令废止了腰斩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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