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戏称为“阎老西”的阎锡山其实是中国近代史上很有影响的风云人物。他从1912年出任山西督军,到1949年离开山西,主政山西30多年,一度把山西建设成了民国时期全国的模范省。从当时全国看,“同侪之中鲜有出其右者”。阎氏一向以小气抠门精于算计著称,但这个山西老抠也有大气爽快,钱该花就花,绝不含糊的一面。比如他在教育上就很舍得投入,舍得为孩子们上得了学而花钱,办了不少学堂,使山西的义务教育在各省遥遥领先,位居全国第一,成为当时全国唯一一个普及了四年义务教育的省份。
阎锡山治理山西,其要旨是通过教育来启迪民智,改良社会。内容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普及国民教育;二是创办职业教育;三是推行以改良社会风俗、开通知识为宗旨的社会教育,重点当然在普及国民教育。期间,他曾发行过一本装订朴素的小册子,叫做《人民须知》,印刷量很大,户户都有。小册子用极朴素的语言,向民众解释政府的施政理念和政策。对于“义务教育”,阎氏如此解释:“凡是山西百姓,不论贫富贵贱的小孩子,七岁到十三岁,这七年内须要有四年上学,这就名叫国民教育;凡上过学的人,知识就高了,身体也壮了,为父母的无论如何贫穷,总要使子女上学,是父母对于子女的义务,又名叫义务教育;国家法律定的,人民若不上学,就要罚了还得上学,又名叫强迫教育。”
阎氏如此重视义务教育,甚至有人称其是中国搞义务教育的第一人,是和他对教育的认识分不开的。他辛亥革命后出任山西督军,对本省民众由于文化程度太低,连最起码的“民主共和为何事”都不了解,因而无力参与政治事务的状况感受很深,并由此得出结论:“受教育之国民愈多,人群程度愈高;人群程度愈高,政治能力愈强”。他认为,一个人家的盼望在子弟,一个国家的盼望在学生。“欲使国家的人好,没有不留心于现在的学生的,观察明白现在学生的进步,就可以明白20年后国家的情形。”他还认为,民众无知识,政权就会被少数人控制,用来为少数人谋利。所以,他要下大气力普及义务教育。
为了抓好义务教育,阎锡山采取了不少举措。上任伊始,他就强调,“强迫教育,既为根本之要政,早办一年,即早收一年之效果。”他专门召集全省各级官吏,表达自己在全省实施强迫教育的意志和决心,并把办义务教育列入官员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山西省出台的《实行义务教育程序》,不但有详细的阶段时间表,而且分工和责任都明确到了具体的部门和个人。他苦口婆心地告诫官员和民众:“人民要想有谋生的本领,非有普通的道德、知识、技能不可;要想有普通的道德、知识、技能,非入学校不可。所以有子弟的送他入学,是为父母的义务;为区长、村长、闾长的,多设几座学校,就是区长、村长、闾长的义务;为人民的,共摊学款,就是对人群的义务。”正因为如此,他认为,什么钱都可省,唯有教育不能省,“世上万事都可省钱,止有出钱教子弟求学,是与自己后人积钱的法子,故此钱万万不可吝惜。纵然自家现时没有学生,也断不可出异言,要知学校是永远的,无论谁家将来必有子弟入学。况且花钱办教育是世上第一样积德之事,你们须以此理告人民知之。”
除了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官员外,他还事必躬亲,对教育的筹款、培养师资、选定课本、调查学童数目等工作,都实实在在地亲自抓。他要求各级官员利用各种机会,在山西全省造就一种“上学的儿童可爱,失学的儿童可惜”的舆论风气。他还亲自下乡给家长做工作,劝导百姓送子弟上学,并软硬兼施,采取一系列强制处罚措施:“凡学龄儿童暨18岁以下之失学儿童,无故之不入学者,经各区长、各街村副查明呈请县知事核准,处其家长以l-5元罚金,此项罚金自学龄儿童10岁起每岁迟追加1元;凡有意破坏或阻挠学务暨抗不交纳本地方应行公派担负相当数目之学款者,应呈由知事处以相当之罚金,使其数至多以30元为限。”
为了推行义务教育,阎锡山也使用军阀手段,玩“横”的。穷乡僻壤,找不到校舍,就使用村里的龙王庙。庶民百姓因为担心得罪了龙王爷而群起反对,他就把荷枪实弹的军队开进村庄。百姓口服心不服,行动缓慢不见效。阎锡山急眼了,便使出杀手锏:直接让军官办学,并且下达硬指标,每人包定几个村,两年内必须把学校建起来,建成后军官直接担任该校长。
要普及义务教育,最大的难题是经费。既为义务教育,当然是政府的责任,由政府自辟筹款渠道,而不能向学生收费。为解决教育经费问题,阎氏要求:上自省财政厅、民政厅、教育厅,下至县知事或县长、劝学所或教育局、县视学、区长,乃至最基层的街长副、村长副和学董,均有筹集义务教育经费的责任和义务,形成一张上下互动的经费筹集网络,并将其筹款的情况作为考查政绩的主要依据之一。各级部门和官吏负责的具体范围是:省立小学由省款支给;县立小学校由县款支给;区立小学除酌由县款略事补助外,其余则由区内各村或依地亩分摊,或依其他标准分配;村立小学则完全由村内地亩分摊或寺庙收入款支付。具体的筹款渠道则包括:1.按地摊款,即按照土地亩数,按不同土地质量标准征收义务教育费用;2.田房交易税,一部分被划作学款之用;3.各乡村社地庙产公产,均可充作乡村教育基金;4.各村小学筹划校产及基金运营获利;5.其他方式,如捐资、征收学谷、荒地公共林木费、炭捐斗捐牲畜捐、商店捐房捐住户捐等。总体而言,前三项是最主要的筹款渠道。当然,因部分地区情况特殊,收学费的现象偶尔存在,但学费被文件限制得很低:“初级小学以不收学费为原则,但得视地方情形酌量征收,所收之数,每学期最多不得过1元。”(《小学暂行条例》,1928年)虽然不收学费,但经费仍然取之于民,无疑增加了民众负担。但山西筹措义务教育经费的模式之先进,在当时仍为教育界所公认。陶行知曾评价说:“到现在为止,山西省资助小学经费的制度是最完善的。他们的办法是:在城镇按店铺和房屋的所在地区的等级课税,用于资助城镇小学;在农村,则按照土地质量课税,资助乡村小学。”
上行下效,在阎锡山治下,山西大部分县政府将办教育当作了全县第一要务。山西省教育厅1933年编印了一份《教育部督学视察山西省教育报告》,其中提到几个县1932年的教育经费占当年各县行政总开支的比例,都在50%以上,最高的忻县达61%。山西义务教育还有一个突出特点是政府用于乡村小学的经费,远远多于用于城镇学校的经费。如1920、1921、1922、1924年村立学校经费,各占了全省义务教育总经费的83.6%、87.7%、89.1%、87.9%。到30年代,相似比例仍然得以继续保持。阎氏关注乡村建设的立场与理念,由此可见一斑。
民国时期的山西,经济并不发达,经费筹措自然至为不易。如何管理这些经费,使之全部用于教育,并取得最大的效益,也至关重要。对此,阎锡山的办法是将经费的使用权和监管责任具体到部门和个人,并在各县成立专门的“义务教育基金保管委员会”,以及完善的预算审核机制;此外,还推行财务公开,收支状况须按期在各校公示。防止浪费和贪污之外,阎氏更为关心经费花在哪些方面。山西原来教育基础建设很差,为此,阎氏要求:在保证教职员薪水的前提下,经费必须尽可能多地投入到改善办学条件和购买教学设备上,除教职员薪水以外的经费,不能全部用作办公费或杂费。正因为有这样一种经费使用的指导思想,20年代山西小学总资产的增幅,远远超过了义务教育经费的增加幅度。1925年8月,一批教育界人士在参观了山西国民师范附小的校舍后一致认为:“该校校舍均系特建,一切设备大都类似北师大附小布置。全校有18个教室,小学低年级教室均采用美国最新式样建筑,3面黑板一面采光,使学生在教室中多活动地步,并省目力也。全校有男女教员32人,职员2人,一切设备均极完备。”偏远之省的山西国民师范附小,在教学设施上能够媲美京城一流的北师大附小,自然得益于阎氏指导下的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的偏向。
为了普及义务教育,阎锡山对师范教育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1919年,阎锡山创办山西省立国民师范学校,要为山西培养合格的“孩子王”。创校之初,学生达到1570人,一律免收学费。学生的制服、伙食、住宿、讲义等费用也都由学校提供。课本费学校补助一半,学习用具等学校补助三分之一。徐向前元帅即为该校第一期学生。阎锡山还自掏腰包办教育。他在其家乡山西忻州河边村创办的川至中学(设附小),共7排140间瓦房,礼堂、会议室、生化研究室、标本陈列室、运动场等一应俱全。头4年不收学费,每年还给学生发一身校服、一双皮鞋(后改为帆布鞋)。这一切都是阎锡山自己掏的钱。
由于阎锡山的精心筹划和持之以恒的努力,山西的义务教育在民国时期创造了空前的奇迹。教育家陶行知曾前后三次前往山西深入考察其义务教育实施情况,并给予了高度评价:“自清朝以来,中央政府就一直打算实行义务教育,但只有到了1920年才由教育部制定出明确的在特定时间内各地实行义务教育的步骤……由于近年来政治动乱,上述计划几乎没能执行,唯独山西一省取得了异常引人注目的成绩……现在该省己有72%以上的学龄儿童入校就读。此外,还规定了25岁以下的成人文盲上成人业余补习学校,学习常用汉字、算术和公民常识。”(1924年,《民国十三年中国教育状况》)“中国除山西省外,均无义务教育可言”。
阎锡山治理山西三十几年,在他之后,政权更迭,山西的省府(省委)大员换过不知多少茬,但真正在三晋民众之中代代相传,留下口碑者,唯阎氏一人而已。原因何在?或许,我们从他对山西教育做出的重大贡献中可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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