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建立起历史上第一个书同文,度同制,车同轨,行同伦,建立了郡县制的中央集权国家的秦始皇对于我的吸引力和魅力超越了历代君王,真正的千古一帝。历史对于秦始皇的评价褒贬参半,其中最容易拿来说事儿的就是“焚书坑儒”,在中学历史课本、教科书和历代古书的“儒生们”抨击嬴政老人家昏庸无道的斗争武器,自古至今,不绝于耳。从小接受各种砖家、学者熏陶我们,自然对他这种行为嗤之以鼻,其实不仅是我们,历朝历代的平头百姓们一起被忽悠了1000多年。
焚书坑儒的历史基因
关于焚书坑儒的辩论从古至今一直有,其实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候就用极其严谨的评史态度写下了“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他老人家准确地说明了,焚的古籍主要是《诗》《书》,坑的都是术士(炼丹求仙之士),和儒生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一般来说,研究汉以前的历史,研究《史记》是必修课,为什么作为研究正史和历史真相的主力军儒生集团,放着白纸黑字的不管,非要把屎盆子往自己脑袋上扣呢?
历史的真相往往和我们看到的流通结果有较大的出入,王莽的篡位、隋炀帝的昏庸无道、袁世凯的疯狂复辟登基的真实原因都比较复杂。这些暂且按下不表。焚书和坑儒分别发送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就前后脚的事,挨着的。在《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作者曹三公子,写史风格类当年明月,较之更深刻阴暗)中有详细的记载和评述(论证材料均出自正史,非小道消息),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两件事的起因。
往往这种重大历史案件背景原因都是复杂的,但导火索都是明显的,如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萨拉热窝事件那样,就这么风风火火的来了。在嬴政统一六国后的嬴政三十四年大寿宴会上,淳于越博士向嬴政和李斯发难(这里的博士是官职,大体类言官,能提意见但没什么实权),欲托古改制,循古制,封建诸侯,恢复藩王制度度。
在这里需要先说明一下历史背景,在秦以前的统一王朝,周王朝,实行的是“分封制”。在分封制下,土地不完全归王室所有,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诸侯只要定期向王室上缴一定的进贡即可,当然在出现国家安全时需要出兵保护王室,承担战争的义务,相当于中世纪欧洲诸王国与罗马教廷的关系,即现代意义上的联邦制的基础。当中央无法有效约束地方的时候,战国七雄就是这种制度的产物,秦始皇嬴政在上台后,和李斯一起在未统一六国时就开始设立郡县制度,取消了“分封制”,统一后更加推广,使各郡县(相当于现在的省市制度)的最高行政长官由秦中央直接任免和派遣,不再世袭罔替,权力受限,提高了中央集权的执行效率和控制力。
这一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羽毛立马引起了李斯集团的巨大反弹,对于力排众议废除封建制,开创郡县制的李斯而言,这是他在政治上的得意之作,意在立法百代,流芳千古。于是上书大老板嬴政,言道:这些老儒生天天捧着史书以古非今,我看必须把秦朝以前的史书都烧了才行,还有那些诗、书、百家之言也烧了,但有利于国家生产发展的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还得留着(这是李斯上书的原话)。作为幕后大老板嬴政批道:可。意思就是,我看行。
于是历史上著名的秦火焚书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始了。古人竹简刀笔,著书匪易。不比今日,每年都有数十万种著作出版面世。这就决定了,帝国焚书的品种不可能太多,大致为以下两种:一是史官非秦记者,即六国之史记,以其多讥讽于秦。二是诗书、百家语。尤其《诗》、《书》,乃是淳于越之流以古非今的武器仓库。烧之等于缴械,等尔等还怎么援引去。所以焚书的目标对象是很明确的。
执行这一决定自然需要依靠法律政令,和清朝建州女真入关后的“剃发令”如初一辙,于是焚书令随之出台,如果私藏禁书,抗拒不交的,后果为“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也就是要接受黥面和修筑长城的劳役的处罚,在刑罚严酷的秦朝,算的上轻刑了,并不严厉;“如敢议论诗书者,弃市”,就是掉脑袋。“以古非今者,族”,也就是更为更为严重的满门抄斩。和私藏罪比起来议论的刑罚严重的多的多。由此可见,焚书这件事的最大目的还是限制言论自由,国家刚刚统一对于统治者而言最怕的也就是这个。
另一方面,除了民间私藏的,当时帝国所有的书籍,包括明令烧毁的在内,在政府图书馆中都留有完整的备份,只要秦帝国存在千秋万世,理论上这些书都应该一直完好地保存下去。然后,诸多古籍湮灭无踪,后世永不得复见,这却要特别感谢我们的项羽先生。众所周知,项羽先生是习武不爱读书的,生性爆戾,其肩负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历史重担,以第二名的骄傲战绩攻入咸阳之后,先是屠城,然后烧杀抢掠,临走一把大火,烧尽秦王宫室,大火三月不灭。整个国家珍贵的古籍藏书,就此付之一炬。
所以刘大魁在《焚书辨》中毫不客气地指出:书之焚,非李斯之罪,实项羽之罪也。
单就秦国焚书而言,其所引起的实际损失,可能也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严重。《汉书-艺文志》所载677种著作,其中约有524种,即77%,现在已不复存在。这个事实说明,汉以后的几个世纪,特别在印刷术流行前,文献损坏所造成的总的损失,也许甚至大于秦代的焚书。因此,可以想象,即使没有焚书之事发生,传下的周代的残简也不可能大大多于现在实际存在的数量。
另外关于焚书,李斯也并非始作俑者。前此孟子有云:诸侯恶周礼害己,而皆去其典籍。《韩非子》也云:商君教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说明之前很多人都因为讨厌那些老顽固们借古非今干过这事。
以满清为例,大兴文字狱,倒霉的便不仅是书,更包括了著书者和藏书者。因触犯忌讳,生者凌迟杖毙,诛灭三族,死者剖棺戮尸,挫骨扬灰,如此案例已是不胜枚举。仓颉造字而鬼神哭,莫非鬼神早有先见,知有满清之劫,故而预为号恸乎?
文字狱之兴起,正值所谓的康乾盛世,持续近百年,时间之长,祸害之烈,株连之多,处罚之惨,力度之大,实属空前。
仅1772至1788年的乾隆文字狱,所列的2320种禁书和其他345种部分取缔的书中,只有476种幸存,不到所列数的18%,而这还是发生在印刷术业已普及的情况之下。
满清在焚书禁书之余,却也修书,即《四库全书》。然而,这其中又有猫腻。说起来,他们用的也是春秋笔法,寓褒贬于字里行间。但他们褒的都是谁呢?不仅他们自己,连过去的契丹、女真、蒙古、辽、金、元等,也一并褒赞在内。八杆子都打不着的关系,他们何必做这份人情?原因很简单,他们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那就是对华夏而言是异族,是侵略者。而在编纂过程之中,对那些反映民族矛盾、民族压迫和汉民族战斗精神的作品,则是尽量摒弃和抽毁,对于不能不收录的名家名作,则大肆篡改。比如,岳飞《满江红》的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经过删改之后,变成了“壮志饥餐飞食肉,笑谈欲洒盈腔血”。
对此,鲁迅先生曾评价道,“单看雍正乾隆两朝的对于中国人著作的手段,就足够令人惊心动魄。全毁,抽毁,剜去之类也且不说,最阴险的是删改了古书的内容。乾隆朝的纂修《四库全书》,是许多人颂为一代之盛业的,但他们却不但捣乱了古书的格式,还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不但藏之内廷,还颁之文风较盛之处,使天下士子阅读,永不会觉得我们中国的作者里面,也曾经有过很有些骨气的人。”于是有叹,“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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