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费的法律有:
1、《工伤保险条例》;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3、《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
4、《劳动法》。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按各地规定,不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的鉴定费,重新鉴定的结论改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维持原结论的由申请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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