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世界上的文明古国,舞蹈的传统源远流长,早在远古时代,我们祖先就用“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来表达他们最激动的思想情感。那时的舞蹈活动几乎渗透到人类社会的一切领域:劳动、狩猎、战争、祭祀、娱乐和性爱。可以说,没有一项重大的活动离得开舞蹈。
随着社会的发展,舞蹈的思想内容和形式技巧也有很大的发展,祭祀祖先、歌颂英雄的乐舞,庄严肃穆、气势雄伟;宴乐娱乐的舞蹈抒情优美、技艺绝伦。至于流传在各族人民中间的舞蹈,更是千姿百态、色彩斑斓。这些传统悠久的人体动态文化,以其为其他艺术形式所无法替代的特色和艺术感染力,成为我国灿烂的古代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周朝建立以后,即已制定出礼乐制度,整理了前代遗有的乐舞,创造演出了规模相当完整的系列舞蹈作品《大武》。从创造演出的作品中,开始形成了中国古典舞蹈的舞蹈、音乐、诗歌三者相结合的艺术风格。
汉代的民间俗舞有很大的发展,在当时盛行的综合性表演艺术形式--百戏中,舞蹈占有重要位置,同时舞蹈也受到杂技、幻术、角抵、俳优的影响,而形成了广收并蓄、融合众技的特色。由此汉代的舞蹈除了保持一种粗犷、浑厚的风格外,舞蹈技艺向高难度发展,舞蹈的传情达意的手段及艺术表现力也丰富了许多。在这方面《盘鼓舞》最具代表性。
南北朝时,是中国各民族文化大融合的时期,自然在歌舞艺术上也互相学习,于是发生了新的飞跃。如《代面》、《踏谣娘》、《拨头》等一些带有情节性的舞蹈,为以后的中国舞剧(戏曲)开辟了道路。
到隋唐时期,统一了南北,南方与北方的乐舞也统一于乐部,其中胡乐成份所占较大,宫廷巨室闾阎细民,竟尚胡乐,相成习风,如《胡旋》、《胡腾》、《拓枝》之类遍及各地。唐代已设教坊,汇集培养了不少优秀的乐舞人才,创制和发展了不少优秀的乐舞节目,其中着名的如《霓裳羽衣舞》、《剑器舞》、《兰陵王》等 ,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但到晚唐五代时期,封建统治的权力走向衰弱,地域分割,社会动乱,经济生产下降,有不少传统的古代乐舞和唐代创制的大曲,逐渐消失,宫廷艺人流落民间,教坊梨园之盛,也就随之消失了。
到宋代重新组织了大曲和舞曲,多是队舞。有《剑舞》、《采莲》、《拓枝》、《调笑》等,有的虽与唐代同名,而内容已大为不同。宋代的都市娱乐,正向戏曲发展,舞蹈已开始被戏曲所吸收融合,纳入戏曲的表演之中。
元代的宫廷之中,曾作《天魔舞》,其他舞蹈殊少举行。盖元明为南北曲的戏剧时代,舞蹈为戏曲所代替,舞艺收摄于剧艺,舞人转化为剧人,上自宫廷士大夫,下到市民阶层,都对戏剧发生爱好。
在清代,对于乐舞很不重视。虽有用于祭祀的朝廷乐舞,其实只以枯燥的形式,作为上层的装点而已。而另一方面,随着戏曲艺术的兴起,不少优秀的古典舞蹈和民间舞蹈作为戏曲艺术的重要表现手段被吸收融化在戏曲之中,并随着戏曲艺术的发展而发展。
另外,中国古典舞的动态、神韵,某些部分还被零散的保存和记录在洞窟璧画、岩画、墓室画砖和陶佣等较稳定的形象资料以及文献资料中,但是,作为优秀成品的古典舞蹈已然逐渐失传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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